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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改革不動產登記,讓繼承不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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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登記,迎來重要突破。
近日,自然資源部會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的通知》,推出8條改革舉措,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
不動產繼承登記“辦證難”,公眾苦之久矣。盡管我國關于不動產繼承的法律制度相對完善,但程序之繁瑣、流程之嚴格,也是有目共睹、路人盡知。
在這次新聞發布會上,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專門提到,非公證繼承不動產登記專業性強、法律關系復雜,存在親屬及繼承關系證明材料獲取難、繼承材料真偽審查難、詢問工作開展難、登記錯誤導致賠償風險大等,也確實時常受到非議,一時又不易破解的難題。
有恒產者有恒心。所謂恒產者,并非是指不動產的權屬關系萬世不移,而是指關于不動產的系列法規制度,應有利于權屬規范繼承、有序流轉。如果任由不動產繼承登記“梗阻”“冰凍”,勢必增添公民民事行為綜合成本,進而影響相關主體活動積極性,從而影響廣大公眾獲得感,而不動產非正常流轉,也不利于營商環境優化,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審視有關部門出臺的8條改革措施,最大一個亮點,就是優化繼承登記辦理流程。根據有關法規,繼承材料由全部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查驗,過于抽象的規定,使得查驗過程步履艱難。根據通知,簡化材料查驗方式,區分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受遺贈等不同情形,明確參與查驗的人員,特別規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無需到場”等無需到場情形,為材料查驗“解綁”減負,為辦理提速加檔。
通知以實事求是的精神,拿起創新之劍劈開程序“死結”。通知明確,對于實踐中確實難以獲取的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地方可在明確適用情形、核實方式和失信懲戒規則等基礎上,以告知承諾的方式代替,由此開辟了另一條捷徑,方便了眾多申請人。
通知的另一個亮點,就是注重刀口向內,提高服務效率和工作質量。以全面推進“全程網辦”為例,著力提升高頻事項全程網辦率,推廣應用電子證書證明,完善信息在線查詢服務。在創新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登記服務上,推行“交地(房)即交證”“抵押即交證”,這些都是公眾翹首多年的改革動作。在提高涉企登記服務水平上,推動服務企業改制重組,免收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拿出了富有誠意的“真金白銀”。
房產登記的本質是政府服務,公民、企業買賣、抵押、繼承房產,應該享受到高質量的服務。
責任編輯:沈彬
圖片編輯:樂浴峰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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