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媒體評河南大學生被“強制實習”:學生實習需要制度保護
11月8日,河南工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有同學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反映說,他今年大三,學校要求該學院200多名學生參加校外實習,他被強制安排在廣州一家磨具廠,每天工作11個小時,有時還要上夜班。由于磨具廠化學成分多,一些學生出現過敏癥狀,身上起了許多紅疙瘩。他們向學校反映這一問題,但學校卻稱,只能請假一天,不實習不發畢業證。
由于磨具廠化學成分多,一些學生出現過敏癥狀,身上起了許多紅疙瘩。 楚秀網 圖實習,顧名思義就是在實踐中學習。其中,實踐是輔助手段,學習才是根本目的。作為學生邁向社會的過渡階段,實習不僅意味著學以致用,檢驗一下所學到的知識,而且可以幫助學生對即將從事的職業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職場身份轉變。實習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專業對口,或者起碼有所關聯。只有這樣,才能學以致用,實現理論結合實踐的人才培養方式。如果所學非所用,充其量不過是打零工,與實習制度的初衷未免謬之遠矣。
不知道這些被安排在磨具廠的學生,在學校學的是什么專業。如果與專業無關,那所謂實習,終不免只是一場校企合謀的利益綁架。即使這次令他們心悸的實習經歷與所學專業有關,其中存在的巨大瑕疵也顯而易見。每天工作11小時、一個月只能休息兩天,這樣的勞動強度已遠遠超出了《勞動法》規定的范疇,涉嫌違法。即使如此,學校依然堅持“不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擅自離崗的學生還因此受到了處分。
名為《關于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寫得很清楚:頂崗實習是高等職業教育實踐性教育的重要環節,是一門學校與企業對接的必修課程。既然是以“教育”為名開展的“課程”,為什么枉顧學生的學習需要與身體狀況,將學生全盤交給企業任意處置?針對企業工作強度過大的質疑,學校一面表示“這是企業根據生產的需要自主安排的”,一面告誡學生“遵紀守法,戒驕戒躁,嚴格遵守企業的管理規定”。這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即使學生“遵紀”,企業“守法”嗎?難道實習就應該遵循企業一切不合理的內部規定?
實習過程中,學生被當作廉價勞動力的事情時有發生,雖然屢遭口誅筆伐,但卻總能一次次死灰復燃。由于職業教育普遍采取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因此,此類現象尤以職業教育院校為多發之地。各類學生實習變成廉價勞動力的事件中,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強制實習”。實習過程中,當學生連最基本的選擇權都沒有的時候,無疑會置身于一種危險的境地,因為伴隨著一紙格式合同,所有正當勞動權益都可能被強制格式化。
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通報了多家組織學生頂崗實習的職業學校,并要求按照《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各地教育部門要始終保持治理實習違規問題的高壓態勢。今年4月,教育部再次強調禁止強迫學生實習。發生在河南工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的這一幕,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取證。以此為觀照,避免學生實習淪為廉價勞動力,仍需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源頭管理,在此基礎上,有必要明確細化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暢通實習學生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
(原題為《學生實習需要制度保護》)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