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浙江法院宣判一起特大侵犯少兒讀物著作權案,7人被判刑
據浙江法治報社旗下微信公眾號“平安鼎”1月5日推文:網購圖書給孩子閱讀卻發現紙張粗糙、印刷模糊,浙江的周女士憤而向文化部門舉報,結果牽出了一個龐大的“造假售假團伙”。
日前,這起由中宣部版權局、最高檢等六部門聯合督辦的特大侵犯少兒讀物著作權案,經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甲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分別判處姜某甲等3人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至二年四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共計80萬元。
“孩子看久了會頭暈,可把孩子坑慘了……”2022年1月,海鹽的周女士發現,自己為孩子網購的《淘氣包馬小跳》分量很輕,裝幀和印刷都很粗糙,還有股刺鼻的味道。而這本書,是她在某電商平臺搜索排名靠前的店鋪買的,當時客服聲稱是“正版促銷”。
當地文化部門接到周女士反映后,經調查將案件線索移送海鹽警方。警方將涉案的系列圖書送至相關的6家出版社鑒定,被認定為非法出版物。
警方立即展開偵查,位于江蘇沭陽的姜某甲很快浮出水面。據查,姜某甲在沭陽設立倉庫,組織銷售團隊,通過線下批發、線上銷售等方式非法銷售。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姜某甲等團伙的所有書籍均是劉某甲等人提供。
這是一起典型的“全鏈條”犯罪團伙組成的系列侵權案,產銷一體化,分工明確。直至案發,劉某甲等7人制作、銷售的兒童圖書已通過網絡銷售流向全國各地,查扣到少兒盜版圖書10萬余本,劉某甲等4人非法經營數額達1000萬余元,姜某甲等3人涉及銷售數額至少600萬余元。
這伙人為何會干起盜版書的買賣?
山東人劉某甲早年間聽說賣盜版書能掙錢,就動起了歪心思,到北京賣盜版書。2019年,他拉攏弟弟劉某乙一起做“生意”。后經老鄉介紹,劉某甲認識了“能搞定印刷”的趙某夫婦。在利益誘惑下,趙某夫婦明知劉某甲沒有正規出版社的委印單,仍幫其大量印刷《大中華尋寶記》《淘氣包馬小跳(漫畫升級版)》《裝在口袋里的爸爸》等盜版兒童書籍。
姜某甲與弟弟姜某乙、姐夫鄒某在某電商平臺經營著幾家售賣盜版圖書的店鋪。他們通過非正規進貨渠道,低價購進盜版圖書,再經自營的網店向外銷售。
姜某甲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劉某甲,并向他進購了一批案涉圖書售賣。一本標價20元左右的書,進貨價格2.7元,按4本29.8元左右或一套29本150元的價格捆綁銷售。
從2022年2月開始,姜某甲他們每天的銷售量在2000本左右,趕上有活動可達2萬元,最多時兄弟倆共注冊了10家店鋪進行售賣,后來陸續縮減到3家,銷售范圍遍布全國各地。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甲等4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權利人許可,共同復制發行、出版他人圖書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姜某甲等3人以營利為目的,銷售侵權復制品,情節嚴重,均已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綜合劉某甲、姜某甲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認罪認罰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為什么孩子看久了會頭暈?
此前,偵辦此案的海鹽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副大隊長祁小兵曾作介紹,盜版商為了節約成本,通常采用劣質紙張、油墨,會散發出刺鼻的氣味,未成年人一旦閱讀該書,對孩子的身體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經相關檢測,這類非法出版物,甲醛數值偏高。
(原題:“看久了頭暈,把孩子坑慘!”浙江媽媽怒而舉報!最新:7人獲刑!)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