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張一弛評《化家為國》︱清代內務府“外朝化”的復雜面相
《化家為國:清代中期內務府的官僚體制》,黃麗君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3月出版,472頁,88.00元
清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架構單元是“衙門”,例如《大清會典》的組織體例便是將國家大政分解為歸口不同衙門的各項事宜,然后分門別類,按照不同衙門的排列順序介紹國家行政的基本規章制度。這一認知框架也影響了清代政治制度史。對于學習者而言,以衙門職能為順序來了解清朝政府框架,幾乎是學習清代政治制度史的必要路徑。然而,雖然作為單元的“衙門”在清代政治制度史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以某一衙門及其下屬官僚群體為直接研究對象的政治制度史研究卻并不甚多。個中原因十分微妙。
清代中央部院衙門中,內務府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衙門,既是一個事務繁雜的職能部門,同時又代表了八旗制度中的一類“皇帝世仆”政治身份,在“因事而設”與“因人而立”之間游走。因此,想要系統地在清代政治制度中考察內務府,必須要同時兼顧兩個視角,這固然能揭示清代政治制度中“家”“國”交叉的面相,但研究的難度亦可想而知。已有研究多以《大清會典》等官修政典、正史等為據,描述一種框架性的“制度”或結構性的“運行”。近年的新研究,如賴惠敏的《乾隆皇帝的荷包》及青年學人王嘉樂的研究,更多依靠財政這一視角,以“皇室財政”的角度來考察內務府在清代國家制度中的地位;此一角度固屬另辟蹊徑,但在內務府“家”“國”兩種政治屬性這一根本議題上,顯然還是問題的側面而非正面。在這一點上,學界需要的是一部比較純正的、一定程度上脫離《大清會典》框架的社會-政治史,重點應放在官員與權力運使上,關注清代國家如何在官僚制的框架之中實現家產制的目的。
《化家為國:清代中期內務府的官僚體制》即為這一類正面論述的最新嘗試。本書脫胎于作者2014年完成的博士論文《皇帝及其包衣奴才:論清代皇權與內務府官僚體制》,此后屢經修改,補入了新出版的《清宮內務府奏銷檔》《內務府奏案》等內容,最終于2020年以《化家為國》之名由臺大出版中心單獨出版,2023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簡體字本。
本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主要勾勒官員群體特征:第一章初步介紹內務府組織沿革及下屬包衣旗人的組成;第二章考察內務府堂官——總管內務府大臣的選任;第三章介紹內務府挑補包衣當差的機制,亦即在“體制內”獲得第一份工作的過程,包括兩種重要的出仕途徑:在官僚體系中挑補筆帖式或司員,或在旗務體系中挑補兵丁及其他差事;第四章則將目光投向出仕之后的長期仕途,即官員如何考核、如何遷轉。
下編則關注清代官僚政治框架下內務府官員的角色。第五章考察內務府包衣最重要的一項京外職任,即出任各地“稅差”,包括管理鹽務的巡鹽御史,江寧、杭州、蘇州三織造,以及淮安關、粵海關等重要榷關。包衣旗人出任此類官職,一面管理各處稅關事務及款項出入,一面承擔辦理宮中貢物、宮中器物變價等事,同時還可能負有監督地方官員、調查收集地方情報等“皇帝耳目”的責任。第六章考察內務府包衣旗人參加科舉的途徑與機會,著力探究在科舉制這一“選賢任能”的主要途徑之中,是否有包衣的一席之地。作者于此章之中遍歷包衣之中種種不同的旗下身份,逐一考察各類身份是否擁有參加科舉的權利。第七章考察除科舉以外清代另一選官途徑——捐納制度中包衣旗人的身影,觀察包衣旗人以報捐筆帖式乃至中級司官改善仕宦處境的手段。另外,本章還關注到內務府旗人主動或被迫(被攤派)向朝廷捐輸家產的種種情況。
內務府研究的創見:由具體考證到宏觀視角
就研究內容而言,本書令人印象深刻之處主要有三點。第一,本書完整地考證了清代總管內務府堂官的年表。內務府的長官——總管內務府堂官履職的年表,是內務府權力結構最基礎的一種體現。然而,一方面,總管內務府堂官并無固定員額,往往由部院大臣兼領,多人同時任職,官員有增有減,較難兼顧;另一方面,正如作者所考,擁有“總管內務府”頭銜的官員現有幾種清代職官文獻如《清史稿》職官年表及錢實甫編纂的《清代職官年表》均未覆蓋內務府大臣。強光美在碩士論文中由清代官書史料整理形成《清代內務府大臣名單一覽表》,試圖解決這一問題。作者于此做出了更加謹慎的努力。考慮到內務府大臣復雜的任職情況,作者在史料選取上并未局限于官修史料中的堂官任命記錄,更擴大到內務府題本檔案中的銜名記載,以便確定多位堂官同時任職的情況,也進一步厘清了如乾隆時期李質穎等具有總管內務府頭銜、但并未行使職權的官員的情況。作者的這一考證努力,形諸書后附錄《清代內務府總管堂官年表》,頗可補《清代職官年表》之不足,可以成為日后考察內務府高級官員的名單資料。
第二是研究中對內務府官員仕宦的諸多統計工作。例如,第二章中,作者分類統計了內務府堂官的出身情況,由此注意到十九世紀中葉以后,侍衛出身人員及外戚人員的比例大幅下降,而擁有科舉功名、以筆帖式出身人員的比例大幅提高,而且很多官員由領班司員——坐辦堂郎中擢升。作者將這一傾向稱作內務府堂官任命上的“文官化”的趨勢(126頁)。這一工作體現出,內務府堂官作為連接皇帝與包衣、宮廷體制與官僚體制最關鍵的職位,其任職人員的政治屬性在十九世紀的變化。作為一種通行印象,總管內務府堂官作為替皇帝管理家事的奴才,得任是職者,與皇帝的人身依附關系應是首位的,而個人官場資歷則是次一等考慮的對象。康雍乾時期的內務府堂官遴選標準,也確實存在這一層傾向。然而,嘉慶以后,越來越多的內務府堂官具有科舉頭銜或筆帖式等文官資歷,體現出文才或行政能力在內務府堂官人選中的競爭力逐漸增強,而人身依附關系紐帶反而逐漸居于其次。
再如,第七章中,作者利用內務府檔案中的“捐輸冊”,統計嘉慶道光年間六個捐納事例中內務府包衣旗人報捐項目,由此體現包衣們以捐納入仕時的具體策略(358頁表7-4)。這一統計工作顯示,內務府人員在捐納官職時,有著兩種較為穩定的傾向:一為,報捐筆帖式以便完成“起家”的過程,由無官職的閑散人員到“有官可做”;二為,報捐在外文官,分發各省補用,以便獲得具有實權的官職和收入上的優勢。與此相比,報捐京內部員者十分稀少。嘉慶時期尚有不少包衣試圖由筆帖式捐升六品司員,至道光朝也基本消失。筆者亦曾關注清人典型的仕宦路線,大體而言,屬意于京內職務者,除因科舉優勝、得躋清階以外,一個重要的動機便是在有家族財力為后盾的情況下,官員希冀能夠以京內職務為身份活躍于北京官場,并不急求外放。例如乾隆初年在鹽商家族江氏子弟江菼,在擔任內閣中書期間積極為家族的鹽商事業爭取保護傘,并因此而得罪;關于這一案件,吳玉廉在《奢華之網:十八世紀的徽州鹽商、社會階層和經世之道》一書中有所提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3年1月,71-73頁)。顯然,對于生長于京師、人際關系深植于旗人社會的包衣而言,他們無需依靠中下層京官身份來為自己在北京的社會地位增光;倘若內務府內升迅捷,包衣尚且愿意報捐司員以尋求仕進,但若內務府司員升遷壅滯,那么包衣們就基本不再關注京內職位了。對包衣而言,盡管他們有著皇帝世仆的政治身份,但捐官的最大動機始終在于獲取實際的利益,這種心態與外間民人報捐并無二致。作者的這一統計工作,非常具體地體現了這一點。
第三點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對十九世紀上半葉,亦即嘉慶道光之際政治、社會變遷有著強烈關注,并且成功地將這種研究興趣付諸實踐。正如作者在緒論中所強調的,嘉道之際政治變遷的一個重要面相是,官僚體制權力不斷擴大,皇帝在保有凌駕于制度之上的權力的同時,因應于時代脈動,設計出更加完善的制度,并更多依賴制度以實現更好的治理(13-15頁)。作者認為,這一制度變革,與乾隆時期“宸衷自裁”的局面頗為不同,臣民對皇帝的決策有著更加明確的預想(或許可以形容為有著更強的“確定性”);這種變革無法用“嘉道中衰”的慣常敘事加以形容。為此,作者從多方面論述這一變革在內務府制度變遷中的體現。第二章中內務府總管堂官的遴選標準由君主私人向包衣官僚的變化,第四章述及內務府官員考核與遷轉逐漸依靠完善的考課制度及堂官的斟酌,而非官員與君主的私人關系,第五章談到十九世紀包衣稅差承擔的公開職事(如辦貢)和秘密差事(監察周邊官員、收集地方情報)都面臨收縮,部分鹽政與榷關事務交由地方督撫辦理,甚至出現依靠地方督撫監管包衣稅差的現象,都體現出嘉道年間一種作為“日常”的官僚體制逐漸替代了圍繞君主個人意志而形成的“家產制”權力機制。以往對嘉道之際政治制度的探討,流于浮泛者多,而能以具體制度變遷較為翔實地表現這一“體制擴張”歷史進程的研究,似不多見,作者的研究很好地表現了這一點。
“由制度談官僚”的局限
很明顯的是,《化家為國》無論從史料還是分析視角來看,仍是在制度史框架下的研究。作者在考察內務府包衣官僚的時候,主要所依靠的仍是官修史籍、政典文本以及中央行政檔案文書。在考察官僚群體時,作者較多關注的是他們仕履上的出身與關鍵節點的情況。這種研究思路,是政治制度史研究者十分熟悉的。但坦白而言,同為較多利用政治制度史研究框架分析官僚群體的研究者,筆者對這一研究思路的限度存在一定程度的擔憂,在此就本書中的若干弱點闡釋一二。
嚴格來講,制度史與官僚群體研究是存在不匹配之處的。制度史的基礎在于靜態的規范,盡管研究者往往著眼于這些靜態的規范如何在稍顯動態的過程中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又有怎樣的意義,但它的底色仍是靜態和高度結構化。然而,官僚群體研究實際上面向的是人群,即便僅關注其政治面相,僅靠官方視野下涉及相關群體的制度規范,以及政典中提到相關群體的只言片語,是否能夠揭示一群官員微觀上多元、宏觀上有序的某種政治取向?這種研究方式在較為初步的“投石問路”上當然是有意義的,但是當研究內容與框架抬升到一定程度以后,寫作上的瓶頸便會浮現。
就筆者自己的研究經驗而言,以制度史角度檢視官僚群體,有兩種比較泛常的切入方式。一種是梳理人事管理制度,描畫國家體制形塑出來的此類官僚的身份。《化家為國》的上編即循此路徑展開。另一種切入方式是,根據政典、檔案中提到相關群體的語句,揣測官員們在某些時間節點的生活狀態。例如清代翰林官員研究者經常引用《清圣祖實錄》康熙三十九年的一條上諭“翰林官及庶吉士內有極貧者,衣服乘騎皆不能備”來論證此時翰林官群體政治地位較低、清廷怠慢文人。誠然,這一切入方式的局限性十分明顯——對政令中的少數片斷作邏輯上的放大,不足以反映歷史真實。除此之外,隨著官員履歷史料近些年的披露,考察官員群體宦途的研究逐漸浮現。這些研究一般依靠檔案、題名錄與官修史料中的任職記錄,追蹤典型案例的仕宦軌跡,以此描畫官員群體的政治生態。《化家為國》第六、七章即不乏此類研究路徑的實踐。
以制度史的學術傳統而言,追蹤官員個人仕宦經歷,已經屬于較為具體、較為切實的研究路徑創新了。然而,這一研究路徑在實踐中的局限性仍然非常明顯。一個突出的現象是,清代人事任用制度所產生的官員履歷,主要包括的信息僅有出身、任官經歷和若干任官資格信息(如捐花樣、分發、降調處分等),功能上雖然能夠達到描畫宦途的目的,但從閱讀體驗上而言,往往并不能對官員本人的生活或精神狀態給出足夠打動人的描述。例如經常被引用的《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匯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筆者隨手從中檢出一條:“牟錝元,正白旗漢軍人,年五十七歲,由監生,雍正元年十二月總河齊蘇勒大計卓異,三年九月內補授江南淮安府宿虹同知,四年正月內補授山東濟陰道。”(第1冊第14頁)讀者除了知道此人做過同知、道員以外,似乎無法進一步解讀此人究竟宦跡卓著(或不卓著)到何等程度。可以看到,這種人事任用文書的信息量其實是很有限的,即便連綴考證,描畫出典型官員的宦途,在缺乏對比對象的情況下,亦難以令讀者領會其中奧妙。
這也是《化家為國》一書利用官方史料試圖體現官員政治或社會地位時所遇到的問題。本書在介紹人事管理具體制度時往往舉出具體人物作為例證,但這些例證涉及的人物,對讀者而言多屬陌生,也就不太容易進一步對這些制度所形塑的官員政治生態有比較實在的認識。尤其是,作者選擇了一種結構性較高的篇章布局,對內務府官僚人事制度有比較廣泛的覆蓋,也就涉及更加復雜的制度運作情況,對每種機制、每個例子所能投入的精力也就更有限度。有些例子能給人留下較為深刻的印象,例如作者在介紹包衣以科舉入仕和內務府內升兩種途徑之間的沖突時,提到了光緒十八年進士延燮的例子,此人一面備考、一面在內務府排隊候補道員職缺,竟在將到班時得中進士,旋又在翰林散館考試時因成績不佳而歸入進士班銓選,僅得知縣(308頁),可稱不幸。但像這種戲劇性較強的故事在全書中是很少見的。更多的例證段落,更類似于第四章談到京察一等對仕途影響時的一組案例(226頁),讀者僅能知道這些人物在京察一等以后獲得升遷,但究竟京察一等意味著什么、優升又優在幾何,恐怕并未傳遞給讀者。
筆者的看法是,制度史視野實際上成為《化家為國》推進自身論述的瓶頸。平心而論,《化家為國》應屬以追蹤官員履歷做官僚群體研究的較為成功的嘗試,作者將重心仍置于制度的語境中,強調結構上對內務府制度多方面的覆蓋,令“讀者對例子不熟”的閱讀體驗問題稍為緩和。但也正是這種“成功”,體現出了這一研究方法本身的限度,亦向政治制度史研究同仁提出了更值得思考的問題:如何展現官僚的政治生命?如何展現官僚群體的政治生態?或許在這一點上,結構上的規整與問題意識的突出,彼此的扦格是一個大難題。
制度外活力:家產制權力,或是個人政治選擇
談到內務府研究,一個必然會談到的議題便是它所象征的君主在體制外擁有的政治權力。確實,內務府包衣旗人是清朝君主在官僚體制之外伸張權力的關鍵群體,而內務府掌管的龐大產業,承擔的復雜職事,則為皇帝遴選親信,維系包衣在政治機器與社會經濟體系中的地位,提供了足夠的支撐。張勉治(Michael Chang)在《馬背上的朝廷:巡幸與清朝統治的建構,1680-1785》(江蘇人民出版社,2019年)一書中,徑直將清朝皇帝動用官僚體制之外實施統治視作韋伯“家產制”權力在清代的反映。其他研究者雖然不一定認同“家產制”的表述,但往往也有類似的看法。例如白彬菊(Beatrice Bartlett)在《君主與大臣:清中葉的軍機處,1723-1820》中,探討軍機處權力的來源時,使用了內廷機構的“法外活力”(extralegal dynamic)一詞,表達的事物是相近的。不過,這種將內務府包衣旗人政治身份看作君主權力資源庫的觀點,存在一個明顯的弱點:如果包衣旗人對于君權如此重要,那么他們在內務府體系中的仕途,是否都是圍繞君主活動展開的?以往政治史的解讀,傾向于認為這些皇帝家仆的政治身份與權力是緊密相連的,并進一步認定,內務府官員的腐敗行為背后是君主權力在為之背書。而筆者在閱讀《化家為國》一書之余的思考便是,這一問題的答案或許并不如此絕對,內務府包衣旗人更多考慮的是個人的政治利益,而君主權力的伸張則只是對它的選擇性利用而已。簡而言之,包衣旗人的個人身份,其存在可能要先于君主權力代理人的身份。
《化家為國》揭示了內務府包衣旗人的三種晉升途徑:府內當差、科舉、捐納。其中,挑差是包衣旗人在八旗體制中所確定的晉升途徑,也是包衣們保持自身政治身份匹配(旗籍與職位同屬內務府)的主要方式。而科舉與捐納出仕,則并非由八旗制度框架所確定,而是由另一套清代官僚體制對普通人開放的、較為廣泛的安排所提供的晉升途徑,或多或少帶有一點“個人權利”的意味。因此,挑補差事與科舉、捐納之間,便存在一種政治身份框架內外之間的張力。而由《化家為國》的論述來看,可以看到,包衣旗人在經營個人事業時,其選擇是非常現實的,更多考慮的是個人、家族的利益。清前期內務府內升較為迅捷時,包衣們便傾向于考取內務府筆帖式、庫使等職位,蓋因“府內挑差考試的考試內容或補授門檻均低于科舉”,“清初內務府筆帖式、庫使的挑補考試向來獨立舉辦,競爭者也較少”(138、139頁)。但若從君主的一側來考慮,君權代理人所需要的是為皇帝盡心效力的家仆,需要包衣們更重視人身依附關系,顯然這與包衣們的政治算盤是矛盾的。
如果擴展到更廣泛的范圍內,可以看到,從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包衣旗人的個體獨立性有著更為多元的表現。例如,總管內務府堂官的人選中旗籍科舉精英比例的上升,證明了君主對于包衣善于經營自身政治資本的認可。再如,筆者在研究康熙、雍正時期中樞機構之一“批本處”時注意到,批本官員中,受過一定教育、擁有一定個人文化素質的包衣如楊萬程、來保等,較之單純侍衛出身的人員要更活躍。皇帝在遴選近臣時,往往也是在忠誠的基礎之上隨才任使,選拔足堪驅使的包衣作為自己的代理人。甚至,在人事活動以外,財政活動上竟也有些類似現象。本書第七章談到乾隆以后皇室工程向內務府包衣旗人攤捐款項,這一現象在康熙后期已能見到(可參見王敬雅《康熙中后期旗人官員捐修皇家工程研究》,《清史研究》2023年第5期);包衣的腐敗,源自制度以外的自利行動,而皇帝從中攫取皇室經費,是自利行為的結果,不能視作包衣代理皇權的一部分。
這也是《化家為國》研究的意義所在。這一研究在結構上的廣度,令包衣旗人官僚多元的政治活動得以同時展現,進而令讀者明確包衣旗人的政治能動性,很大程度上不在于如制度史所提示的那樣為君主效力犬馬,而是有著明確的利益導向的。因此,在判斷清朝國家權力結構時,必須要注意到這種“人”的因素。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中一直有著“內廷-外朝”的分野,經典解釋之中經常將“外朝化”看作某種必然,但《化家為國》所展示的內務府體制“外朝化”進程則表現出了更為復雜的面相。在這一進程中,“外朝化”的趨勢有著復雜的背景,包括包衣生齒日繁,君主與包衣的關系因時而變,國家權力的邏輯發生轉變等等,同時也有著多變的表象,如包衣個人政治選擇愈發重要,內務府堂官出身愈發“文官化”等等。作為本世紀史料大量披露以后政治制度史領域中涌現的第一批面向清代特定衙門的長篇研究之一,《化家為國》顯示了在一定廣度之下政治制度史的豐富程度,也必將引領下一時期人們對清代政治的更多思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