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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評麻辣燙刺客:消費者需要流動的美食,不需要亂飛的價格
金羊網 圖
2023年12月31日,湖南長沙一女子在地攤吃麻辣燙被攤販收取106元高價,引發社會關注和網絡熱議。1月2日,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聯合發布情況通報稱,攤販已當場全額退還顧客購買麻辣燙的106元,其存在的非法從事設攤經營、未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已經被處理。
原本以為只是一碗普通的麻辣燙,結果卻吃出了“天價”。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當地第一次被曝出路邊“天價”麻辣燙了。早在2023年4月,就有游客稱因價格問題與攤販起過爭執。消費者屢屢遭遇“麻辣燙刺客”的背后,我們能夠看到的是,如果一個地方出現個別攤販不規范經營的情況,就會影響地攤經濟的良性發展,進而影響城市的形象。讓人欣慰的是,當地有關部門針對上述事件立即展開調查,并及時發布通報,依法處置涉事攤販,這讓我們看到了行政機關的執法力度以及地攤經濟正逐步走向規范化發展。
進一步規范地攤經濟,根治“麻辣燙刺客”,關鍵是要督促商販落實明碼標價。路邊麻辣燙攤也需要明碼標價嗎?是的,對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是我國價格法和有關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要求。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22年4月發布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包括攤販在內的經營者在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應依法公開標示價格等信息。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采用標價簽(含電子標價簽)、標價牌、價目表(冊)、展示板、電子屏幕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明碼標價,才能確保消費者在交易時享有足夠的知情權,并有效防止攤販隨意漲價或變相漲價。同時,《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19條規定,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構成價格欺詐。為切實消除“麻辣燙刺客”們的違法空間,市場監管部門應對攤販不標價、亂標價、亂要價、亂喊價的行為加大監管和查處力度,加強對流動攤販的管理,嚴格規范攤販經營行為。對于不法攤販的違法行為,要根據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根治“麻辣燙刺客”,有關行政監管要跟上,社會公眾的監督也不能落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對于攤販利用價格手段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社會公眾要抱有“零容忍”態度,通過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維權和投訴舉報,必要時也可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消費者需要流動的美食,但不需要“亂飛”的價格。地攤是城市“煙火氣”的直觀體現,更是一些游客經常光顧的“打卡地”。當前,地攤經濟在很多地方已經成為緩解就業壓力、刺激經濟增長的一種有效途徑,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確保地攤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不僅需要加強法治宣傳,更需要加強監督管理,也需要包括攤販在內的每個人的共同努力,為維護城市良好形象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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