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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人大法工委叫停“連坐”,憲法常識必須捍衛
“涉罪人員近親屬多項權利進行限制,違背罪責自負原則,不符合憲法第二章關于‘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規定的原則和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連坐”亮出了鮮明態度——違反憲法原則。
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中還公布了多起備案審查典型案例。報告稱,有的市轄區議事協調機構發布通告,對涉某類犯罪重點人員采取懲戒措施,其中對涉罪重點人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親屬在受教育、就業、社保等方面的權利進行限制。
法工委明確: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都應當由違法犯罪行為人本人承擔,而不能株連或者及于他人,這是現代法治的一項基本原則。有關通告對涉罪人員近親屬多項權利進行限制,違背罪責自負原則,不符合憲法第二章關于“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規定的原則和精神。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布的備案審查相關案例
株連違反憲法原則!目前,法工委已與有關主管部門督促有關機關對通告予以廢止,支持有關主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自查自糾,防止、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檢索相關新聞可以發現,有一些地方對涉電詐人員的近親屬特別是未成年子女實施了株連性的懲戒措施。2020年,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針對涉電詐人員提出了“十個一律”的措施:“凡是參與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區學校就讀時予以招生入學限制。”今年5月,福建泉州泉港區發布涉詐重點人員懲戒措施,其配偶、父母、子女暫停享受大病保險補助政策和醫保財政補貼,并且要“嚴審其子女就學資格,……一律不得就讀城區學校”。
這些針對涉電詐人員親屬的株連措施,之前也曾被一些網友吹捧為“十分舒適”“立竿見影”,大有網絡爽文的快感,引發了一片廉價的掌聲、致敬的口水,乃至違背法治的民粹主義的狂歡。
而這次全國人大法工委明確對“連坐”說不,捍衛了社會主義的法治常識,不飄擺、不迎合,向之前個別地區走極端、越底線的打擊手段澆了一盆涼水。罪責自負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之一,它意味著國家在進行刑事責任追究時,不能將犯罪人應承擔的責任轉嫁給第三人。接受教育關涉到一個人的前途,一個人的前途應該由自己來決定,而不是由其父母的犯罪記錄所決定。不讓涉電詐人員的子女接受正常的教育,他們更容易滑向社會邊緣,結果重走父母親犯罪的道路,到頭來還是加重了社會負擔,擴大了社會對立面,把一代人的犯罪變成兩代人的犯罪,讓犯罪成為可恥的身份繼承。這也是現代社會拋棄“株連”“連坐”制度的原因所在。要說明的是,我國法院限制“老賴”子女入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是為了防止轉移財產,而不是限制其子女接受正常的教育,這不是“連坐”。
治理犯罪是一項龐大的社會工程,需要鏟除犯罪的社會土壤、切斷犯罪網絡的灰色社會連接。打擊犯罪,更要堅守法治的底線,要以正治邪,而不是“以暴制暴”。當下社交平臺發達,民粹主義抬頭,暴戾心態升騰,這更考驗基層執法部門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定力和信心,不能“在廉價的叫好聲中迷失自我”,推出逾越法律底線、憲法底線的措施。
這一次,全國人大法工委叫停“連坐”規定,并且推動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自查自糾,也說明我國以“備案審查”為重要形式的合憲性審查機制,日益健全完善,對于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的地方法規、規范性文件敢于“硬碰硬”。
之前,地方立法、地方規范性文件推出的“超生即開除”、“衛健委強制做親子鑒定”等不合理規定,以及任意擴大襲警罪的認定范圍等問題,都得到了有效糾正。人大的法規審查職能被進一步激活,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得到強化。
人大備案審查的陽光照進現實,中國的憲法實踐步穩蹄疾。不搞株連的憲法常識,需要一說再說,才能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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