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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戰爭:民主革命?共和革命?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援美法軍總司令羅尚博麾下有一名陸軍少將,名叫弗朗索瓦-讓·德·博瓦爾,也稱沙特呂侯爵。此人雖在行伍,卻也飽學多識,擅長文墨,曾入選法蘭西學術院(the French Academy)。他在軍旅之余還頗有游興,曾幾度遠赴美國各地游歷,其足跡北至新英格蘭,南達切薩皮克灣。他沿路參觀戰爭遺址,體味風土人情,把晤大陸軍將領和聞達之士,先后會見過喬治·華盛頓、詹姆斯·鮑登、羅伯特·莫里斯等人,對美國正在發生的事變可謂有親眼觀察。1781年冬季某一天,他在邦聯國會主席塞繆爾·亨廷頓家里吃過晚飯,便匆匆去赴塞繆爾·亞當斯的“舒適之約”。亞當斯時任馬薩諸塞駐邦聯國會代表,寓居費城。沙特呂侯爵精通英語,兩人相談自是順暢無礙。他們從殖民地反抗母國議會征稅的往事說起,接著轉到一個“更有意思的”話題,這就是美國各州新的政府形式。沙特呂侯爵樂于同亞當斯談論這個問題,因為后者親身參與了1780年馬薩諸塞憲法的制定。
這時,沙特呂侯爵的語氣卻透出幾分擔憂。他說,現在革命已然發生,共和制也正在實行,所有納稅人都有投票選舉代表的權利;目前每個公民都生活平等而舒適,共和制的運轉自然是不成問題的。可是,這一憲法的基礎本身卻并不牢靠,因為一旦出現貧富嚴重分化所導致的不平等,權勢必然倒向財產一邊,而掌握選票的窮人又不愿忍受富人的壓迫,那時難免就政府形式發生無休無止的爭斗,最終很可能陷于貴族制和無政府狀態兩極的對抗,那又將如何是好?亞當斯則請侯爵稍安勿躁。他解釋說,美國人在設計政府體制時,就像一個人在鄉間蓋一所房子,自然要考慮到將來孩子長大以及成家立業一類的問題。馬薩諸塞憲法乃是人民審議和批準的結果,這是自古希臘的萊庫古時代以來還沒有第二例的事情。在這一政府中,人民選舉代表組成立法機構中的眾議院,對他們必須服從的法律表達同意,因而人民乃是真正的主權者,而且這也體現了自由政府的精髓。不過,為了避免人民一時的激情和不成熟的想法變成法律,又另設參議院以審議甚至否決眾議院的法案,此外還賦予執行長官對立法的否決權。于是,這種體制就得以平衡多種權力,能夠兼顧社會的不同利益,使窮人和富人都得到代表。就人民選舉代表以表達對法律的同意而言,這種體制無疑是“純粹民主的”;參議院雖然帶有貴族制的特點,卻只擁有溫和的協調性權力。總之,這種綜合多種制度長處的共和制,必然能夠應對將來種種未可逆料的局面。
1775年4月19日,美國馬薩諸塞州,北美殖民地的民兵和前來解除其武裝的英國軍隊在萊克星頓發生武裝沖突,美國獨立戰爭爆發
如果沙特呂侯爵所記不誤,那么他們兩人的談話就觸及了美國革命的一個根本問題。當時美國許多人確實已經意識到,他們正在經歷的事變乃是一場史無前例的革命,盡管前路艱險曲折,外界疑慮重重,但它必然會走向勝利,而且必將在人類歷史中產生深遠的影響。不過,他們當初所理解的美國革命,同后世史家的闡述卻有著顯著的不同。他們通常把革命和獨立戰爭聯系在一起,把它視作一場政治變革。在他們看來,革命的起點乃是反抗母國的“暴政”,終點則是新型“美利堅政體”的建立。因此,革命所造成的巨大變化集中在政治領域,涉及政府結構、權力關系和政治觀念各個方面。托馬斯·潘恩和托馬斯·杰斐遜不約而同地把美國革命理解為政府原則或形式的革命。詹姆斯·麥迪遜在稱頌美國完成了“一場人類社會編年史上未有其匹的革命”時,也肯定這場革命最突出的成就在于建立了“地球上尚無先例的政府架構(fabrics of governments)”。約翰·亞當斯晚年曾幾度發表他對美國革命的看法。他認為,美國革命并不等于獨立戰爭;“人民在原則、意見、觀點和感情方面的劇烈變化,乃是真正的美國革命”。據他的理解,這場發生于“人民的思想和心靈”中的革命,意味著美國人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放棄了對母國的熱愛,為保障“生命、自由和財產的安全”而認同于新的政治權威,由此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an independent nation)。換言之,這是一場以價值和情感為重心的政治文化變革。歸結起來說,美國革命的結果體現為“政府或國家狀態的變化”;而根據當時權威詞典的詮釋,這正是“革命”的題中應有之義。這就表明,當時人大都把美國革命理解為一場政治革命,而不是像后世史家那樣,將社會、經濟、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元素注入美國革命之中,把它說成一場包羅廣泛、主題多樣、內容駁雜的事變。因之不足為怪的是,在1783年以后,當歐洲和美國的精英人士開始反思這場“剛剛過去的革命”(the late Revolution)時,最受關注的正是它在政治方面所帶來的變化。
那么,置于整個人類政治變遷的歷史脈絡中來看待,這種“政府或國家狀態的變化”的方向和軌跡究竟是什么呢?對其內涵和意義又應如何理解呢?美國革命的最大成就,難道真如塞繆爾·亞當斯所說,乃是建立了一種以民主為主導并輔以貴族制機制的新型共和政體嗎?關于這些問題,在當時人的觀點和后世史家的解釋之間,同樣存在許多分歧。
當時正在倫敦學習法律的美國青年威廉·默里,針對歐洲精英中間流行的誤解,就這個問題詳盡闡發了自己的見解。這位來自馬里蘭的年輕人不無自豪地宣稱,在人類歷史上還從未出現過美國革命這樣的情形,人民發現他們自己處在一種“最為文明、最為復雜的聯合”之中,并沒有政府,于是自己行動起來,依據“無可爭議的平等”,召開一個“創始大會”(original convention),建立了一個“文明的政府”。這個政府奠基于“自然權利”之上,是一種無可置疑的“民主政體”。而且,這種民主政體是在美國社會中自然而然地成長起來的政府形式,最適合美國社會和美國人民的特點,是“社會幸福的源泉”。那么,為什么美國人民會通過革命自然而然地建成民主政體呢?這是因為,美國社會所接受的想法唯獨有利于民主政體。從殖民地時期開始,北美并無任何人抱有“無節制的野心”,也未形成一個“世襲的榮譽階層”,不存在壓迫,也沒有任何軍事政府所造成的不利狀況,因而美國革命就只需保障已然存在的根本的平等,使得貴族制和寡頭制喪失任何基礎。一言以蔽之,在美國這樣一個“權利完全平等”的地方,采納“自由的政體”乃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在這里,默里借助于自然權利、社會契約和共和主義等激進的理論,并基于他對美國社會獨特性的理解,透過與歐洲相比較的視野,把美國革命詮釋為一場真正的民主革命。
曾經參加美國革命的托馬斯·潘恩,在法國革命開始后又卷入一場更為激蕩的變革大潮。他寫成《人的權利》一書,全面批駁埃德蒙·伯克關于法國革命和英國政制的觀點,高調贊揚美國革命的民主性。潘恩指責伯克對法國革命滿懷敵意和誤解,完全不明了何為世界歷史的大勢。潘恩斷言,貴族制和君主制的覆亡,民主共和體制的興起,乃是時代前進的方向;而這一趨勢恰為美國革命所開啟,并借助法國革命的推動而加速。他把美國革命稱作一個具有世界意義的事件,是一個自由反對奴役、民主取代專制的新時代的開端。他寫道:“美利堅的獨立如果僅僅被看成是脫離英國,而沒有一場政府原則和實踐的革命伴隨它,那它就是一件不甚重要的事情。”他一心要對政府加以“祛魅化”,稱之為“一國人民依據社會的原則的一種聯合”;舊政府體制以世襲和暴政為特征,統治者自我攫取權力并加以不斷擴大;而新政府體制則以代理和代表制為基石,以自由與和平為鵠的。美國革命的最大功績,在于開創了這樣一種新的政府體制,把現代的代表制“嫁接”到古代的民主之上,由此形成世界歷史上第一個真正的共和制政府。為了捍衛法國革命的民主原則,潘恩出于對比的眼光,刻意把它與此前的美國革命放在同一時代潮流中,并將兩者都詮釋為民主革命;為了突出美國革命開創新時代的重要性,他又著重強調它所取得的民主成就。于是,他不僅把美國革命嵌入漫長的歷史脈絡中,把它創立的現代民主刻畫為一種融合古今政體優勢的新體制,而且還將它置于大西洋視野中,極大地提升這一邊緣地帶的“叛亂”在世界歷史上的地位。
托馬斯·潘恩
不難看出,潘恩的論斷觸及了美國革命的三重內涵,即獨立、現代民主的形成和世界歷史的新起點,而其中界定美國革命的性質和意義的關鍵,則在于現代民主的確立。在這以后很長一個時期,每當論及美國革命,美國歷史學家往往不假思索地把它同現代民主聯系起來,稱之為“人民的革命”。其中卡爾·貝克爾的“雙重革命說”,是久已為學界所熟知的觀點。貝克爾提出,美國革命既是“爭取內部自治”的運動,也是追求“美國政治和社會的民主化”的斗爭,而且后一點更為關鍵。此說不僅拓展了潘恩的觀點,而且揭示了現代民主形成的復雜性,轉換了考察美國革命的視線和焦點:北美社會內部圍繞政治權力分配而展開的斗爭,塑造了美國民主的最初形態。幾十年后,梅里爾·詹森發展了貝克爾的論點,提出“內部革命”的命題,把美國革命詮釋為享有政治特權和沒有政治特權的人之間的斗爭,是一場“人民大眾”反對“地方貴族”的革命。他強調,美國革命基本上是“一場美利堅13個殖民地內部的民主化運動”,從美國政治史和憲制史的角度說,它的重要意義在于具有“提升多數人民的政治和經濟地位”的取向。及至20世紀50年代末,視野寬廣的美國學者羅伯特·帕爾默,把美國革命與同一時期發生在北大西洋兩岸的政治事變結合起來討論,將18世紀最后四十年命名為“民主革命的時代”。他發現,這個時期大西洋世界多國發生的革命運動,尤其是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在目標和原則上具有明顯的共同點,那就是追求民主。為了更清晰地梳理這些“民主革命”的歷史內涵,他特意對民主做了具體的界定。他指出,18世紀的民主側重的是平等,反對傳統的社會分層,打破正式的等級制度;具體到政治領域,民主針對的是“固定的、擁有特權的、封閉的或自我吸納的人群對政府或任何公共權力的占有”,反對那種僅憑自己的特權、地位和“歷史的”權利就對他人行使強制權力的體制,力求代之以“權力的代理和官員的可撤換”。顯然,帕爾默以史家的專業本能意識到,18世紀中后期的民主,與二百年后的民主有著顯著的不同。于是,他試圖在具體的歷史語境中重新界定“民主革命”的命題。
可是,“民主革命說”在逐漸成形的同時,就開始遭遇其他美國史家的質疑。伯納德·貝林通過對獨立戰爭爆發前若干小冊子的解讀,發現革命者關注的重點并不是人民主權、政治平等和官職輪流,而是自由、美德、奴役、腐敗和對權力的恐懼這樣一些問題。貝林的學生戈登·伍德更是明確地指出,當時多數美國人感到革命的意義在于,人們開創了一個新的世界,一個共和的世界。這無異于把美國革命視為一場共和主義革命。針對帕爾默的說法,伍德表示,與其把這個時代叫做“民主革命的時代”,不如稱作“共和革命的時代”來得更為貼切,因為是共和主義和共和原則最終摧毀了當時的君主制社會。雖然英國和歐陸多國也出現了共和主義苗頭,但唯有美洲似乎是專為共和主義而準備的,它沒有壓迫性的官方宗教,沒有冊封的貴族,沒有巨大的財富差別,也沒有人民普遍陷于懶惰和貧困的現象;這樣一個以“人人都是自由持有者”為自豪的社會,顯然是最適合共和主義的理想世界。而且,美國革命也沒有創造共和主義,只不過把“美利堅生活中的共和傾向”帶到了表面,最終完成了從君主制社會向共和主義社會的轉變。這一變化并不僅僅限于政府的領域,還涉及整個社會。正是這些變化使得美國革命成為“一場真正的、激進的革命”。細究起來,“共和革命說”與“民主革命說”并非截然對立,因為兩者都承認,美國革命致力于推動自由、平等和公共參與。只不過,“民主革命說”更側重權力關系和政府形式的變革,而“共和革命說”則更強調社會、觀念和風習的改造。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另有一些美國學者既不接受傳統的“民主革命說”,也反對新出的“共和革命說”。按照這一批激進史家的解釋,以往的“民主革命說”實際上是一種精英史觀的體現,它把“建國之父”等一小幫精英人物視為現代民主的締造者,把美國革命講述為精英領導人帶領人民大眾爭取自由和民主的故事;“共和革命說”則更是將少數精英的價值觀和政治理念純一化和普遍化,以此模糊、遮蔽甚至刪去普通民眾和邊緣群體的政治意識與革命訴求。如果說美國革命具有“民主性”,那也主要是通過普通人的斗爭而體現的;唯有他們爭取自由、平等和權力的斗爭,才稱得上名副其實的民主運動。相反,那些“輝格派領導人”在革命中所起的主要作用,不過是擔憂和遏制“戶外民眾”的積極行動,極力抵消革命中出現的“民主”趨向,以保全他們自己的地位和權勢。他們不只是站在民主運動的對立面,而且還借助于自己的優勢來扭轉革命的方向,并最終得以按照他們的意愿結束革命。經過這些激進史家的改寫,一部美國革命史,最終變成了一個普通人爭取和捍衛“民主”、建國精英背叛和壓制“民主”的善惡相搏的故事。或者說,美國革命被界定為一種新的“雙重革命”:一場是民眾爭取民主的革命,另一場則是精英抑制乃至撲滅民主的革命。這就無異于以“民主革命”的名義顛覆了傳統的“民主革命說”。從表面上看,這種解釋路徑和“一致論史學”(也譯作“和諧史學”或“共識史學”)有一個共同點,都強調精英領導人革命的目的在于維持而非改變現狀。所不同的是,這種現狀在“一致論”史家看來是早已變得民主和平等的殖民地社會,而在激進史家筆下則是權勢集團控制政府和資源的不民主、不平等的格局。然而,這些激進史家所營造的“新美國革命史學”,在揭示民眾政治行動的民主性的同時,也不免過高地估計了民眾的政治自主性,把許多出于具體利益而采取的自發行動夸大為具有遠大政治目標的自覺運動。
本文為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李劍鳴教授所著《美國建國時期政治文化的主流》的導言,澎湃新聞經出版方授權刊載,標題為編者所擬。
《美國建國時期政治文化的主流》(全二冊),李劍鳴/著,商務印書館,2023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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