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被冒名結婚18年且假冒者十年前已死,法院判婚姻無效
現代快報10月24日消息,近日,江蘇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奇的婚姻登記案件。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原告王某身份在2000年被邱某冒用結婚,邱某因身背命案隱藏身份,直到被抓,妻子韋某一直被蒙在鼓里。10年前,邱某被執行死刑后,韋某與他人結識后生子,眼看孩子到了上學的年紀,因為無法辦理新的婚姻登記,孩子也無法上戶口,韋某只好向王某求助,后王某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確認連云港市贛榆區民政局對韋某與邱某冒用的 “王某”作出的結婚登記行為無效。
女子結婚8年后,才知道丈夫真名且是殺人犯
2000年,連云港贛榆女子韋某經人介紹認識一名自稱王某的男子,同年12月21日,二人登記結婚。婚后,兩口生活比較平靜,丈夫會理發手藝,日子過得很安逸。直到2008的一天,警察突然闖進韋某父母家中,將其丈夫帶走。韋某這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并不叫王某,而是一名身背命案的公安部網上通緝犯邱某。邱某被捕后,經法院判決為死刑立即執行。
邱某被執行死刑數年后,韋女士結識了另一位男士,育有一子,今年孩子就要上小學了。因邱某冒用王某身份與韋某登記結婚,韋某無法注銷婚姻登記,更無法再次登記結婚,眼看孩子成為“黑戶”無法上學,韋某不得已找到王某,請求王某到法院起訴贛榆區民政局,撤銷其之前的婚姻登記,恢復她的自由身。王某遂向連云港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將連云港贛榆區民政局告上法庭。
男子身份被冒用,村里人都說冒名者是本人
經法官走訪,王某所在村莊的村民都指著邱某的照片肯定的說他就是“王某”,就連村里前任村支書也是如此篤定。村民還說,“王某” 能說會道,還會理發的手藝,在村里口碑很是不錯。真正的“王某”則是很少有人見過。邱某是如何冒用了王某的身份,堂而皇之的以王某的身份在村里生活?
原來,王某家住在村外的承包地,年少時王某精神上就有缺陷,父母從不讓他出門,在父母刻意的安排下,村里人竟也不知道王某的真實情況。2000年的時候,王某的姨媽帶著邱某來到村里,讓王某母親代為關照。邱某長的一表人才,又會哄老人開心,對外以王家兒子王某自居,漸漸,村里人都知道王家有個大兒子,理發手藝好,邱某順理成章代替王某成為了村里人眼中的“王某”。韋某也因此經人介紹與邱某相識并結為了夫妻。而韋某根本不知道,丈夫邱某竟然是一名隱藏身份的殺人犯,因為之前的女朋友和他人在舞廳產生沖突,邱某直接持刀將人捅死,后潛逃。
辦案法官經走訪王某和韋某所在轄區派出所、村委會、村民以及王父王母,調取邱某的犯罪記錄卷宗后,抽絲剝繭,戲劇性的情節終于全部清晰呈現。
法院判決:冒用身份的結婚登記無效
近日,開發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與韋女士共同到贛榆區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贛榆區民政局依法具有對其申請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登記的法定職權。
案外人邱某冒用王某身份信息與韋某于2000年12月21日向贛榆區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時,均提供了戶口簿和身份證,其中韋某提交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真實有效。而邱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與法律規定提交 “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的要求不符,依法應當不予登記。被告贛榆區民政局限于當時的客觀條件未能發現邱某冒用王某的身份信息,其作出案涉結婚登記行為雖不存在過錯,但由于邱某提交的并非是其本人的身份信息,而是冒用王某的身份,其作出的結婚登記行為明顯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該結婚登記依法不能發生合法登記的法律效力,其作出的案涉婚姻登記行為應屬無效。
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確認被告連云港市贛榆區民政局于2000年12月21日對“王某”和韋某作出的結婚登記行為無效。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本文原題為《男子“被結婚”18年,冒用者10年前就已被執行死刑》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