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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屬建模查出蕪湖二院超收醫療費,安徽醫保局:十個舉報問題基本屬實
近日,一則“安徽一患者家屬查出三甲醫院超收10萬醫療費 調查顯示超收21萬”的新聞報道引發輿論關注。
12月3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關于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情況的通報。
通報稱,2023年7月18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接到楊某某信訪舉報件,反映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其父因腦出血住院期間通過虛構、串換診療服務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省醫療保障局高度重視,在做好數據篩查分析基礎上,于8月8日與蕪湖市醫保局組成20余人的省市聯合檢查組進駐該院,對舉報人父親住院期間醫院收費和醫保報銷情況進行全面核查。通過病歷核查、現場詢問及數據比對等方式,核查出舉報涉及的15個問題中有10個問題基本屬實。
經查,該院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重復收費、套用收費、超標準收費等問題,涉及違規醫療總費用21.82萬元,其中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70萬元。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保護患者合法權益,根據該院與蕪湖市醫保部門簽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蕪湖市醫保局先行按協議進行了處理:一是全額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并按30%頂格扣罰違約金56074.41元;二是約談醫院有關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整改;三是分別移交公安、衛健部門進一步核查處理。目前,以上各項處理措施均已完成。同時,蕪湖市醫保局已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在對舉報問題開展核查的同時,省市聯合檢查組舉一反三,對該院2022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延伸檢查,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后續將按程序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報提到,9月25日,蕪湖市醫保局依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舉報線索處理實施細則(試行)》,將核查和處理情況以監管告知書形式書面反饋給舉報人。按照《安徽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給予舉報人5364.04元舉報獎勵。安徽省醫療保障局歡迎社會各界對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于查實的問題,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此前,據經濟觀察網11月30日報道稱,一位患者家屬提供的醫保監管告知書顯示:安徽省及蕪湖市醫保部門向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追回18.69萬元醫保基金,處違約金5.6萬元;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退還3.12萬元患者自付費用。
報道稱,這起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件的特別之處在于,它僅涉及一位患者,且由患者家屬以統計模型方式查出,并由醫保部門確認。該患者因腦出血在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重癥監護病房(ICU)治療了117天,醫保結算了75.9萬元,患者自費21.9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始建于1953年,是蕪湖市民政府創辦的第一所綜合性醫院。醫院坐落于蕪湖市鏡湖區中心繁華地段,已發展成為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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