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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生鮮燈”禁用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
澎湃新聞編輯 馬瀟 素材來源 金山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編輯:張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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