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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大包大攬、這管那管,一言不合就罰款?
被子未疊放罰款10元,碗筷不洗罰款10元,蹲地用餐罰款20元……一份《新農村美麗鄉村行動人居環境罰款標準》在網上流傳,涉及廚房、衛生間、客廳、臥室、院壩、入戶路等區域,罰款項14條。這份《罰款標準》來自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縣普基鎮新農村。
網傳的人居環境罰款標準。圖據網絡
這樣一份文件,荒誕、違和之極,初看都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它竟然是真的,還蓋著村委會的公章,注明了“經罰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檢查到罰款翻倍”。有網友說,“想想家里沒洗的碗筷沒鋪的被子,都瑟瑟發抖了”。
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當然是一件好事、實事,但與罰款這樣簡單粗暴的動作直接掛鉤,不由得讓人困惑,誰是目的、誰是手段?文件所涉區域,除了院壩、入戶路這兩項公共區域,其余皆指向村民屋內,這是不是管得過寬、過嚴,忽視家庭的自主權和村民的隱私權了?碗筷擺放不整齊、被子未疊放這樣的家務事,咋就影響鄉村人居環境了?
而且,更嚴肅和值得探討的是,這份《罰款標準》,真的有效力嗎?從當地的回應看,縣、鎮都未出臺相關罰款要求和標準,也就是說,《罰款標準》是個別村的自選動作。但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本身并無處罰權,不能對村民罰款。即便打著“村規民約”“全體村民同意”名號,罰款行為在法理上也是站不住腳的。
那么,《罰款標準》為何會出現?背景是,當地正在進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這就好理解了:上級政府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作為落實政策最后一環的村委會,為了快速見效,不惜強行越權對整治行動加碼,這才祭出了罰款的狠招。但除了表現出來的雷厲風行,“重罰”就真能帶來預期的效果嗎?
以罰款力度最大(20元)的“蹲地用餐”為例,涼山州早在去年7月即出臺《關于治理蹲地用餐深化移風易俗的通知》,其中明確將蹲地用餐定義為“陋習”,當時也曾引發熱議。
有人指出,“蹲地用餐”是當地群眾延續了數百年的習慣,與當地特殊的自然環境、經濟條件、教育水平等多種因素密切相關。比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低,導致部分群眾習慣因地制宜、因陋就簡;有些老年人因長期體力勞作,“駝背、手腳不靈便,上桌很困難”,集體蹲地用餐有著尊重和遷就老人的考量。
毋庸諱言,“蹲地用餐”的飲食習慣,其不衛生、不健康的一面確實是客觀存在,移風易俗也確有必要。但社會上不同的聲音正是一種提醒:移風易俗從來只能潛移默化、慢慢浸潤,要想持續推進下去且效果好,贏得群眾的認同和支持是關鍵。
不管是改變“蹲地用餐”,還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都不能單兵突進,要看到群眾生活習俗與文明水平,與當地經濟發展程度是同頻共振的。堅持改善人居環境和移風易俗的大方向,也要以更大耐心去體察、理解和包容,尊重部分群眾的選擇。政府部門、基層組織要多換位思考,而不是大包大攬、這管那管,更不能一言不合就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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