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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出租后著火,租客神隱、托管公司推諉,怎么辦?
房東常年在外工作,把房子托管給大公司出租,沒想到著火后租客神隱,本以為靠譜的大公司也絲毫不愿承擔責任,怎么辦?
求助人詹女士常年在外地工作,于是幾年前,她便把上海的一處房屋交給了我愛我家旗下的家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托管,期間每月從家營公司處獲得5200元的收益,而家營公司則獲得合約期內房屋的使用權、管理權及其他權益,并有權將房屋代為出租。
不料,就在今年8月,詹女士接到通知——房子著火了!
起火位置位于這套一室一廳房子的南面的臥室。一片狼藉中,屋頂被燒得漆黑一片,頂燈也被燒得只剩一個金屬架子。而房間左側的只剩一個框架的高低床和桌子上被燒得變形的燒水壺中不難看出,當時的火勢并不小。
而除了詹女士的房屋受損之外,樓下鄰居家里也因為救火,墻壁都滲了水。
消防部門經過調查,最終認定火災原因為租客使用電器不當導致。周圍鄰居說,似乎是租客電吹風沒關,還放在了床上。
事發后,租客很快就搬離了涉事房屋,并對樓下鄰居的損失賠付了3000元。至于詹女士的損失該如何賠付的問題,則是我愛我家在對接。
一直到此時,詹女士都還沒察覺出異樣。在她看來,自己和我愛我家旗下公司簽有協議,與實際租客沒有合同關系,自己的損失理應由我愛我家來負責,她也相信,作為一個大公司,一定比個人租客來得靠譜??珊芸?,她就發現,自己天真了。
詹女士說,火災發生后,我愛我家的工作人員曾通過微信發給她一張《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申報表》,工作人員在表格里對包括全屋裝修、家用電器和鄰居家賠償款在內的多項損失都進行了統計。當時申報的損失金額為108900元。
在雙方溝通過程中,詹女士一方也降低賠償金額,只提出7萬元的賠償要求,但我愛我家卻始終表示,他們要和租客先談賠付。而這一談就談了一個多月,并且遲遲沒有一個明確的賠償方案。
最終,10月19日,我愛我家的法務表示,公司領導沒有同意7萬元的賠償要求。而門店負責人則稱,可以在第二周約租客一起坐下來調解。
只是沒想到,這一等又是半個多月沒有消息。11月3日,特勤員找到了我愛我家上??偛?。一名負責人表示,事件之所以一直沒有解決,原因有多個方面。
“消防認定就花了一個月”“我感覺至少百分之八九十,甚至百分之一百的這個損失應該都是由租客承擔”“在大家三方不認定(損失金額)的情況下,我們先行墊付也是有風險的”。簡單來說,我愛我家方面認為,起火是租客引起的,應當由租客承擔賠償責任,我愛我家不會先行墊付。至于賠償金額多少,則需要上法院,由第三方做出認定才能作數。
對此,后援律師表示,雖然我愛我家和詹女士簽訂的合同,名為“資產管理服務合同”,但是實質上就是一份租賃合同。作為“二房東”的角色,我愛我家旗下的家營公司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與普通中介不同,需要共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而除了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之外,后援律師還推薦了另外一種訴訟策略,詹女士簽訂的這份為期一年的合同在2023年8月26日已經終止,如今合同期滿,詹女士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拿回符合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狀態的房屋。
對于是否可以由我愛我家修繕好房屋返還給詹女士。我愛我家表示,重新裝修必須要征得之前租客的同意。專家提醒:
房東在簽署房屋托管合同時,可以要求增加“房屋受損,由受托方先行賠付”的條款,以免去后顧之憂。
(原題為:《出租房著火后,租客神隱、托管公司推諉,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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