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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追債卷入刑案”續(xù):兩姐妹被錯誤羈押兩百多天,分別獲賠15萬余元
在替父追債的過程中,四個兄弟姐妹均被卷入刑事案件。
11月9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當(dāng)事人林淑清和林影處獲悉,她們姐妹倆已收到遼寧省鞍山市岫巖縣檢察院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書》。岫巖縣檢察院決定分別賠償林淑清和林影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5.2萬元、15.4萬元。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林忠衡的大女兒林淑清和四女兒林影因涉嫌虛假訴訟罪分別于2020年9月12日、9月9日被岫巖縣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兩人被變更強制措施為監(jiān)視居住,2021年4月16日被岫巖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2021年11月23日,岫巖縣法院作出(2021)遼0323刑初267號刑事判決。該院認為,林淑清和林影在被害人未全部清償債務(wù)的情況下,依據(jù)其父親林忠衡留下的遺囑和借據(j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屬于“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情形,不符合虛假訴訟罪的客觀構(gòu)成要件。本案中虛假訴訟部分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二被告人構(gòu)成虛假訴訟罪。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林淑清和林影犯虛假訴訟罪不予支持。經(jīng)岫巖縣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林淑清和林影無罪。
宣判后,岫巖縣檢察院提出抗訴。鞍山市中級法院審理過程中,鞍山市檢察院認為岫巖縣檢察院抗訴不當(dāng),向鞍山市中院撤回抗訴。
獲判無罪的林淑清和林影分別被羈押258天、261天,兩人向岫巖縣檢察院分別提出13.2萬余元、13.4萬余元的賠償請求,并要求岫巖縣檢察院消除影響、恢復(fù)名譽、賠禮道歉。
岫巖縣檢察院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經(jīng)協(xié)商,岫巖縣檢察院在賠償請求人申請的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基礎(chǔ)上增加賠付2萬元,賠償請求人撤銷消除影響、恢復(fù)名譽、賠禮道歉的請求。最終,岫巖縣檢察院決定分別賠償林淑清和林影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5.2萬元、15.4萬元。
11月10日,林淑清和林影告訴澎湃新聞,對于岫巖縣檢察院作出的賠償決定,她們無異議。
目前,林忠衡的二兒子林樹明和三兒子林樹敏的案件仍未審結(jié):2021年11月23日,岫巖縣法院判決林樹明、林樹敏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刑3年、3年半;2022年8月2日,鞍山市中院作出裁定,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岫巖法院重新審判。岫巖法院重審后,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了與原一審判決相同的結(jié)果。兄弟倆不服,第二次上訴至鞍山市中院。2023年6月5日,鞍山市中院以原判程序違法撤銷重審判決,第二次將案件發(fā)回岫巖縣法院重新審判。目前,林樹明和林樹敏已因羈押期滿被取保候?qū)彙?/p>
林忠衡四子女的辯護人介紹,在林忠衡四子女所涉的案件中,岫巖縣檢察院均指派檢察員衣浩擔(dān)任公訴人。岫巖縣檢察院認為林忠衡的四子女均構(gòu)成虛假訴訟罪,錯誤提起公訴,導(dǎo)致林淑清和林影分別被錯誤羈押258天、261天。林忠衡四子女的辯護人認為,衣浩應(yīng)對此承擔(dān)責(zé)任,且不再適宜繼續(xù)出庭支持林樹明和林樹敏一案第三次審理的公訴工作。此前,林樹明和林樹敏的辯護人向岫巖縣檢察院申請衣浩回避,被拒絕。
針對檢察員衣浩是否被追究責(zé)任、岫巖縣檢察院是否仍指派衣浩出庭支持林樹明和林樹敏一案公訴,澎湃新聞多次聯(lián)系岫巖縣檢察院檢察長黃大新,截至發(fā)稿前,未獲回應(y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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