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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自稱扶老被受傷老人指肇事,交警鑒定兩車未接觸
時隔一個多月,楊先生與胡老太的扶老還是肇事的糾紛終于有了新進展。司法鑒定意見結(jié)果顯示,兩車未發(fā)生接觸。
交警鑒定兩車未接觸
9月2日,楊先生和胡老太各自駕駛電動車在路口發(fā)生交通糾紛,一方稱是好心扶老,一方稱是肇事。華商報10月10日A04版對此進行了報道,引起廣泛關(guān)注。昨日,交警部門出具一份鑒定報告稱“兩車未發(fā)生接觸”。
楊先生稱,接到交警通知后,他與胡老太趕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灞橋大隊事故中隊取鑒定報告。《陜西西安金花機動車物證司法鑒定所司法意見鑒定書》顯示,楊先生的無號電動兩輪車車身“未發(fā)現(xiàn)與其他車輛接觸新鮮痕跡”。胡女士的車前飾罩左側(cè)、腳踏板左側(cè)及車身飾罩均有新鮮磨痕。鑒定書稱,胡老太的車符合側(cè)翻時與硬性客體(如地面)相接觸產(chǎn)生,但兩車未發(fā)生接觸。
楊先生說,鑒定結(jié)果已經(jīng)出來了,心里的一塊石頭總算放下,等事故鑒定報告出來,證明自己沒有責任,他希望胡老太能向他道歉,還他一個清白,“我此前送她去醫(yī)院墊付的900多元治療費,我也希望能要回來,我好心幫她不能就這么被冤枉。”
受傷老太稱鑒定報告有誤
面對交警部門出具的這份鑒定報告,胡老太則認為,其中認定的結(jié)果對自己有利。她說,鑒定結(jié)果顯示楊先生的車輛沒有牌照,而她有牌照是合法上路,“他的車上面沒有相撞痕跡是因為他的車小,我的車大,所以兩輛車相撞他的車沒有痕跡。”
鑒定書基本案情顯示,2018年9月2日8時許,楊先生的無號電動兩輪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紡渭路新寺十字南側(cè)丁字口左轉(zhuǎn),胡女士的陜A牌照綠駒牌電動兩輪車沿紡建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左轉(zhuǎn),雙方發(fā)生交通糾紛。
胡老太指出,鑒定報告中對事發(fā)時她駕車行駛的方向描述有誤。自己當時是由東向西走,而不是由西向東。“我原本在他的前方行駛,所以沒看到周圍有人。小伙把我撞倒后停在了我的前方。我將向交警反映這一情況,并希望小伙子向我道歉,賠償我治療費和車輛維修費共3000元。”
對于事發(fā)行駛方向的描述,楊先生也表示鑒定報告中有誤。“我是沿著東西向的紡建路,走到丁字路口時,左拐進入紡渭路向北走。”楊先生說,會和交警反映這一情況。
車輛鑒定報告并沒有讓事件平息。楊先生說,事發(fā)當日在醫(yī)院看病時,胡老太和家人曾多次詢問他“有無保險”,還說不想在唐都醫(yī)院看病,去附近的小醫(yī)院看便宜,“這證明她當時清楚我沒有責任,醫(yī)療費得她自己承擔。我也是事后才想起這一點很可疑,下次也要長個記性。”對此,胡老太稱,正是不想讓楊先生多花錢才選擇去小醫(yī)院看病,沒想到楊先生后面會是這樣的態(tài)度,在她住院期間一直不聞不問還翻臉不認賬。
這份報告能不能證明楊先生到底是肇事還是見義勇為?昨日,負責處理此事的一名交警表示,目前只是對車輛進行了鑒定,對事件的處理尚未結(jié)束,車輛鑒定報告有3天復議期,事故鑒定報告會在5個工作日內(nèi)向雙方當事人出具,屆時將會對事件進行認定,最終確認楊先生對于事件是否擔責。
(原標題:熱點追蹤 扶老?還是肇事? 鑒定顯示兩車未發(fā)生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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