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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子興讀《讓-雅克·盧梭與亞當·斯密》|人生如戲:啟蒙雙子星的對話與分歧
《讓-雅克·盧梭與亞當·斯密:一場哲學的相遇》,[美]查爾斯·L. 格瑞斯沃德著,康子興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3年5月出版,468頁,69.00元
讓-雅克·盧梭與亞當·斯密是啟蒙時代的雙子星。他們都對后世的道德法律、政治經濟產生了深遠影響。他們的戲劇論述均與其對社會的理解與思考息息相關,卻也不乏針鋒相對之處。盧梭批判戲劇與文藝,認為文學藝術可能導致社會腐敗,但他創作了許多戲劇作品。斯密熱愛戲劇,贊賞戲劇的社會功用,認為戲劇是克制“迷信與狂熱”的有力手段(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Liberty Fund, 1981, p.796),他卻從未發表劇作。然而,無論批判還是擁護,對他們而言,戲劇都構成了重要的理論問題,甚至是他們理解社會、認識自我的基本框架。所以,他們的戲劇觀差異也展現出他們在道德問題上的對話與分歧。
格瑞斯沃德非常敏銳地注意到:盧梭、斯密的道德思想具有某種戲劇風格。在《亞當·斯密與啟蒙德性》中,他就用“劇場比喻”來剖析斯密的道德學說。在《讓-雅克·盧梭與亞當·斯密:一場哲學的相遇》中,他更進一步,著力透過“戲劇”之窗口,展示兩位哲人在社會思想上的分歧與爭論:
請回想盧梭批評劇場和戲劇的那一部分,他認為劇場與戲劇關系到廣義的腐敗。我們的一種擔憂是:人類生活自身也變成一個劇場,在那里,掩飾與操縱諸關系扎下根來,人們也忘記了他們正在表演。斯密是否贊同盧梭,認為行動者-旁觀者關系在根本上是戲劇性的,盡管我已經勾勒出諸多分歧?許多解釋者認為斯密會贊同盧梭。至于人們為何想要談論斯密道德情感理論中戲劇風格的作用,此中也沒什么神秘之處。斯密的現象學圍繞“行動者”(或“行為者”)與旁觀者組織起來,并且,斯密也可能受劇場啟發,使用這些術語。旁觀者首先涉及評價和判斷。斯密也談到了,行動者努力取悅旁觀者,即喝彩(或不予喝彩)自然歸屬的那一方(盡管如此,調整的過程在兩個方向上前進這一點仍頗為重要)。虛榮現象看起來更像是一個為了他人的角色扮演問題。進而言之,斯密在討論斯多葛主義時談到了“人類生活圖景”(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Liberty Fund, 1982, p.278),類似的話語也出現在論述天文學史的文章里(Adam Smith, Essays on Philosophical Subjects, Liberty Fund, 1982, p.46)。似乎,“同情”也包含了一種行動,即在某種意義上扮演他人。有時候,斯密用我們與“悲劇或愛情小說”(tragedy or romance)中角色產生同情的例子來解釋這一過程(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Liberty Fund, 1982, p.10)。當然,在斯密的時代,戲劇風格的語言、將世界視為舞臺的話語(諸如此類)就像古代一樣尋常。(54頁)
格瑞斯沃德著《亞當·斯密與啟蒙德性》
對斯密而言,“戲劇風格”著重體現于哲人理解世界的方式:在某種意義上,斯密把人世間視為一個劇場,而他好似一個戲劇批評家。斯密看到:“看起來沒有關聯的事件卻具有統一的模式,比如,潛在情節很可能不為劇中角色所知,并包含了戲劇性的反諷。”(同前)在具體的日常生活層面,斯密并不認為人們以戲劇表演的方式生活。對斯密而言,其理論基石中并無人物角色背后的內在自我,或必然要扭曲自我的演員。如果戲劇必然要求表演,要求演員與人物角色的分離(或分裂),那么,在斯密的道德哲學中,行為人-旁觀者的同情并不具有一種真正的戲劇風格。同情(sympathy)是實現道德認知的途徑與方式,而非驅使人們背離本真自我(或內在自我)的腐敗力量。在同情的過程中,行為人學會用旁觀者視角來審視自己的行為與情感,最終獲得“無偏旁觀者”的視野,并努力尋求其認同,依據其要求來行動。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通過視角轉換,無偏旁觀者內化為自我的良心,從而實現了行為人與旁觀者的融合。所以,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同情的過程是自我實現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自我并不需要偽造成另一個角色。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找不到存在與表象,自然自我與人為自我之間的分裂與對立。所以,斯密將整個社會視為一個道德劇場,這里上演的戲劇展現出一個共同的神圣的道德目的。而且,舞臺上的個體雖然并不知曉這最高的目的,卻又無可避免地受其主宰。于是,在努力改善自身境況、實現自我的同時,每個個體也都促成了劇場目的之實現。在這個劇場中,個體自我與社會角色融為一體,他對社會角色的理解就是其自我認知。
當盧梭用戲劇來描述社會時,他志在呈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欺騙與盲目,表達人在現代社會中的困境。盧梭強調道德與文明之間的張力,用一種二元對立的方式來分析人的社會生活,例如自然與人為、存在與表象、自然自我與社會自我的對立。這種二元對立的分析結構本身就具有表演性或戲劇性,也必然呈現為一種左右為難的困境。盧梭“強調了存在與表象之間的區分、一個人本身(who one is)與其表現出來的那個人(who one appears to be)之間的區分、自然自我與人為自我之間的區分。根據那一論述,我們將會面臨一種困境:如果有人自覺地扮演了一個角色,那么(盧梭式的思維就會認為)他欺騙了旁觀者。但是,如果他成為了這個角色,與之融合為一,并迷失于此中,那么,他就墮入對自己無知的深淵里”(55頁)。
正是從此問題意識出發,格瑞斯沃德才選擇用戲劇《納西索斯》及其《序言》來呈現盧梭對現代社會的診斷,認為盧梭筆下的現代社會具有一種“納西索斯式的”(narcissistic)表演風格(格瑞斯沃德將之稱為“奧維德式自戀主義”)。“寬泛地說,納西索斯故事的道德內涵是:如果我們要愛,我們就需要我們視之為他者的他人;但是,在這樣做的時候,我們也對自己有所隱瞞,從而看不到,在某種意義上,我們以愛他人的方式愛著自己。在《序言》中,作者向我們展示了某種類似的事物,即如下指控:(在現代,或者也許是任何)社會中,個人首先愛著自己,但在極大程度上對此沒有認知,或不予承認。社會生活表演性的‘好似’(as though)特征有必要被稱為‘納西索斯式的’;這既是因其自利品格(self-interested character),也是因為個人最不自覺的幻想(或錯覺),亦即,它并非真正的自我呈現(self-representing)。”(29-30頁)“納西索斯式”表演風格包括了兩大要素:人們以自我投射的方式理解他人,以及對此投射的無知。由于投射與自我欺騙的共同作用,社會成員便成為了自我遺忘之演員,“他們自戀地在與他人的虛偽關系中夢游般地穿行”(31頁)。受此“納西索斯式”自戀的支配,社會中人都遺忘了自然自我,迷失在重重虛榮與欺騙的障礙里。
《讓-雅克·盧梭與亞當·斯密:一場哲學的相遇》英文版封面
關于日常的社會生活,斯密與盧梭持有截然不同的態度。他們都借用戲劇模型來分析社會。的確,行為人之于社會,一如演員之于戲劇,都具有某種盲目性。人生如戲。行為人難以窺見社會的總體精神與目的,演員也不易洞悉劇作的意圖與要旨。然而,此等盲目性必然危害社會成員之德性嗎?關于這個問題,兩位哲人給出了不同的答案。
斯密予以否定。他認為,我們對道德真理(或社會之根本目的)的無知不會妨礙個人對具體德性的認知。德性的本質是合宜,是一種扎根于具體歷史語境中的實踐智慧。他認為:“共同體本身承載了道德,在具體的生活場景中,我們可以借助同情認知合宜的具體要求。這就好像一個劇院,排練好的戲劇正在上演,每個演員未必完全理解整個戲劇的內涵,但他們熟知具體場景下的臺詞與細節。眾多具體而細小的場景、演員與觀眾的互動、舞臺與劇場工作人員的配合才造就了一出完整的戲劇,也使劇場承載的目的、法則得到呈現。”(見拙文《斯密的道德哲學戲劇》,載《斯密與啟蒙德性》,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1年,ix-x頁)
盧梭則加以肯定。他認為,人們在社會戲劇的表演中遺忘了自然自我,也隨之遠離了德性動機,受自戀激情擺布,追逐著虛假的榮譽和有害的才華,使社會陷入分裂、爭斗,乃至毀滅。
斯密當然沒有忽視廣泛存在于社會中的虛榮與自我欺騙。在格瑞斯沃德看來,斯密對虛榮的論述正面回應了盧梭對“自戀主義”的批判。“斯密可能會認為,虛榮適于用來描述奧維德的自戀主義,克服虛榮則是‘心靈的自然之眼’的關鍵職責。”(57頁)圍繞虛榮與自戀問題,斯密與盧梭展開了多重對話與辯論。
斯密認為,虛榮者“不是根據他們原本應當在同伴面前表現出來的樣子,而是根據他們認為同伴實際上會怎樣看待他們的方式”來看待自己。亦即,虛榮者能夠知道自身的真實處境,但不愿正視之,從而過高評價自己,也期待別人高度評價自己。“斯密強烈暗示:虛榮是自我欺騙;出于一種想要高度評價自己的欲望,虛榮者將他們自己的觀點投射給他人,他們想要相信其他人也會相信這種觀點。僅當虛榮者努力讓自己不去了解他們所知的內容時——亦即,僅當虛榮者努力避免自我認知時,這樣做才會完全成功。”(同前)亦即,虛榮者能夠獲得自我認知,但卻努力逃避自我認知。他們能夠知道,卻不愿意去知道。
斯密認為,虛榮是“最荒謬,最可鄙之邪惡”的根基。不過,斯密筆下的虛榮并不完全等同于盧梭刻畫的自戀。人是否有能力實現自我認知?這個問題是盧梭與斯密爭辯的焦點。他們的答案根源于他們對社會與道德的總體判斷,也反映出他們對文明社會所持的不同立場。
斯密承認:虛榮是人性的一大弱點,是“一半人類生活失序的源頭所在”,而且,“揭開自我欺騙的神秘面紗”十分困難。然而,虛榮的原因在于:我們沒有以正確的視角,或通過一個信息充分的視角來看待自己。虛榮并非源自社會自身的結構性缺陷,亦非源自人類道德能力的不足。所以,只要調整視角,站在無偏旁觀者的立場進行自我檢視,我們就能破除幻想,治療自愛的欺騙與誤導。這也意味著,在斯密眼中,盡管虛榮現象層出不窮,但社會從未動搖其道德根基,虛榮也從未成為社會的主導原則。在人類社會中,虛榮的表演一旦被窺破,就會遭到來自社會的譴責與嘲諷。社會評價亦將教會虛榮之人,如何正確看待自己。斯密擁有一雙現實主義的眼睛,他并未忽視盧梭見到的腐敗與不義。但是,斯密認為,社會本身就具有道德根基,人也天然具有道德能力。一如《道德情感論》開篇所言:“無論我們假設人如何自私,很明顯,在其本性中,有一些原則讓他關心其他人的命運,認為他們的幸福必不可少。看到他人幸福,他就感到愉悅。盡管除此之外,他一無所獲。”(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Liberty Fund, 1982, p.9)所以,只要我們遵從良心,以正確的方式看待自己,不要逃避自我認知,虛榮就能得到克服與治療,從而導向“對正義、真理、貞潔、忠誠諸義務”的遵守。
斯密還進一步表明:虛榮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治療,甚至在合宜的界限內,虛榮與道德并不沖突。在很大程度上,虛榮是文明發育的驅動力,因此是正當有效的。“貫穿于一切不同階層之間的競爭”讓我們通過追逐財富致力于“改善我們的處境”,這種競爭便以虛榮為基礎。想象用“欺騙的色彩”描繪了大人物的處境。于是,我們就“做著白日夢,在疏懶的幻想中渴慕著大人物享有的幸福狀態,將之描摹為我們所有欲望力圖實現的最終目標”(同前,p.54)。我們之所以渴慕財富,追求高人一等的社會地位,是因為我們渴望“引起關注、受重視,被人們同情地注意”。“虛榮,而非舒適或愉悅在吸引我們。”(同前,p.50)盧梭認為,虛榮引導人類在文明社會的腐敗風俗中越陷越深。斯密則看到了另一幅圖景:正是虛榮驅使著人類永不停息地創造和勞作。所以,在斯密的視野中,想象的錯謬也經常產生有益之結果,推動了文明的化育和成長。虛榮是自然對人類的欺騙,讓人們只能看到大人物表面的幸福。然而,“多虧了這一欺騙,人類的勤勞才得以興起并維持在長久的運動中”(同前)。
斯密認為道德真理寓居于社會之中,所以他能夠接納虛榮。盧梭認為,現代文明社會已將道德根基拔除,所以他否定自戀,并因此批判虛榮的社會生活。我們向何處尋求道德真理,又該如何認知道德真理?這一問題是他們思想交鋒的樞軸。對此問題的回答構成其社會哲學之內核,并造就了他們在哲學風格上的差異。他們都將社會理解為戲劇,但其論述多有分歧:因為他們對同一問題給出了不同的解答。
盧梭用一種外在于戲劇的視角來寫作戲劇,創造角色,著力突出戲劇的批判力量,借戲劇諷喻現實。盧梭試圖通過揭露病癥的方式來阻止腐敗惡化,施行治療。斯密則采用一種內在于戲劇的視角來分析社會,剖析社會角色的道德心理,引導讀者認識社會戲劇內的善惡。斯密的分析會造就一種信念:生活在社會戲劇中,雖然我們無從洞曉導演與作者的意志,但我們能夠感受到自然智慧對道德的保護,我們能從合作與沖突、愛與憎中認識德性法則。他要告訴我們,社會是一個道德的教師,社會戲劇本身就能夠給我們帶來道德教育和治療。社會就像一個洞穴,但它是人類的囚家。在這里,我們可以找到秩序的基礎,追求屬人的道德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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