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充卡100多萬元后健身教練離職,想退款竟要扣13萬手續費?
“說好的退費,結果一拖再拖,讓人心力交瘁。”
上海市民周女士9月26日向《海波熱線》求助,在健身房里花費上百萬后,教練離職了!
2018年周女士在閔行區蓮花國際廣場的舒適堡健身辦理了健身卡,2020年5月開始,在教練提出充業績的要求下,陸陸續續購買了100多萬的課程!現在教練突然離職,購買的課程還沒有上完 ,周女士要求退回剩余的43萬多元,卻被舒適堡要求扣除30%手續費,也就是扣除13萬多!
周女士認為,明明是舒適堡違約,為啥要自己支付手續費?周女士與舒適堡簽訂健身合同并按約定支付費用,雙方之間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務合同關系。在舒適堡場地接受私教服務,教練也是舒適堡的員工,所安排的課程具有一對一授課、充分信賴教練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的特殊屬性,既然教練從舒適堡離職無法繼續授課,周女士主張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舒適堡是無權扣除手續費的。
在健身會所陸陸續續支出100多萬讓人瞠目結舌,但周女士接下來面對的退款更艱難,雙方一直在展開“拉鋸戰”。“他們說退款要走流程,要向總部申請,可是時間過去很久了,多次催促都沒有下文。”
舒適堡(蓮花國際廣場店)售后主管王女士在9月26號的直播節目中表示,周女士的退款申請9月21號已經按照流程發郵件給公司了,要2周左右答復。
這期間周女士反復催促,可到了約定期限仍然未果。10月19號的直播節目中,舒適堡(蓮花國際廣場店)售后主管王女士把“皮球”踢給了總部,“要等公司回復后才能知道”。而總部市場部的殷女士表示,要向香港總部提出申請,還有流程要走。
10月30號《海波熱線》繼續追蹤了進展,距離周女士9月26號首次來電已經過去了1個多月,但是否能退款還是個未知數。直播節目中,舒適堡(蓮花國際廣場店)的銷售朱女士接起電話就說主管不在,要下午才上班。舒適堡總部市場部的殷女士表示,目前的方案是12個月分期退款,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就無能為力。
為了早日拿到退款,周女士只能同意舒適堡扣除5%的手續費,但長達一年的退款周期讓消費者感到進退兩難:同意該方案的話,就要承擔可能拿不到錢的風險;不同意的話,對方就扔下一句“走司法途徑處理”,就不管了。
其他網友對該門店的評論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可見,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是消費者主體的法定權利,當預付式消費合同中關于不退費的條款范圍過大導致排除或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時,應當被視作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且具有強制交易的性質。
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關于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第563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之規定,法院通常傾向于支持消費者解約、退費等訴訟請求。同時,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承擔預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2016修正)》第十八條規定,“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私教協議是在辦理會員卡的基礎上簽訂的,是經營者以服務合同的方式發行了記名預付卡,應參照適用此規定。因此,若私教服務合同的標的金額超過5000元,也是違反了上述規定。
這么多的法律規定也沒能管住百萬健身費的發生。一筆筆大額錢款付出去,等退款時,才知道維權有多艱難。連續多日的直播發現舒適堡并沒有在解決問題,而是把新的難題留給消費者,為了要回這筆錢,看來得多努力才行。《海波熱線》將持續追蹤報道。
(原題為:《支付100萬健身費后,教練不見了→》)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