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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總局為險企“開門紅”立規:平衡好規模、價值、費用、利潤等指標
金融監管總局發文規范保險公司“開門紅”。
10月19日,澎湃新聞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關于強化管理促進人身險業務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給“開門紅”立規。
所謂“開門紅”,其實是人身險公司一種較為特殊的營銷推廣方式,往往會在一年之初采取各項措施獲得大額保費收入,從而達到“開門紅,月月紅”的既定目標。人身險公司為何熱衷于“開門紅”?從歷史原因來看,這也是有客觀因素的,一季度時老百姓“口袋有錢”,也是保險業務的黃金季節。不過,近幾年,多家保險公司均表示要淡化“開門紅”現象。
《通知》稱,近期,部分人身保險公司啟動了2024年度業務計劃制定及營銷工作,下發《通知》旨在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要堅持高質量發展,科學制定年度預算。年度預算是制定業務計劃的前提和基礎。各人身保險公司要以優化負債質量、提升發展可持續性為目標,科學制定公司年度預算,防止激進發展、大進大出。預算應緊密結合公司實際,與公司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平衡好規模、價值、費用、利潤等指標,嚴格償付能力等資本約束條件,并制定相配套的考核指標及年度業務計劃。董事會和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預算制定及實施全鏈條管理,確保預算科學合理并得到有效落實,實現預期經營目標。
《通知》還要求,要落實管控責任,嚴格執行報行合一。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從保險消費者的真實需求出發,公平合理設計保險產品,努力回歸保障本源,不斷優化產品供給。應當在回溯分析基礎上,合理確定產品預定利率、保證利率、投資收益率、預定附加費用率 等各項精算假設,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備案。要落實產品銷售執行的管控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費用規范性、真實性管理,確保實際費用不高于報備費用,杜絕惡性競爭。應當保持萬能保險實際結算利率以及分紅保險紅利分配政策的科學性、連貫性和一致性。
對于產品銷售,《通知》則提出,要規范銷售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各人身保險公司要加強銷售渠道、人員和行為管理,嚴禁銷售誤導、強制捆綁搭售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大數據篩查模型,開展全面排查,堅決杜絕套利風險。要規范承保管理,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費并指定第二年保單生效日的方式進行承保,不得將客戶實質為保費的資金存放于其他投資理財類賬戶,防止出現承保空檔,引發合同糾紛,滋生經營風險。要及時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努力化解存量問題,防控增量風險,對于查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通知》還強調,將加大查處力度,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監管部門將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重點查處通過虛列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向中介渠道賬外暗中支付手續費、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銷售誤導、截留挪用保費資金、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違規行為。同時,密切關注新聞輿情、舉報投訴反映的問題,對問題集中的公司、渠道、地區視情開展專項調查,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嚴肅追究相關保險機構和人員責任,對典型案例進行行業通報,維護市場秩序。
2020年10月底,原銀保監會也曾發布《關于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2021年7月初,原銀保監會又公開發布關于《關于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落實情況的通報,點名通報21家人身險公司。
當時,原銀保監會在通報中表示,發現的人身險公司的問題主要有:激進發展模式仍然存在、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市場亂象仍然多發等。比如,部分人身險公司仍然延續粗放經營模式,靠激勵政策短期內獲取業務規模高速增長;投訴舉報案件多發頻發、違規辦理保單貸款欺騙投保人;出現虛列費用、虛構中介業務等違法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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