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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電腦無法開機、退貨遭拒,戴爾:“企業發票”不適用三包
近日,消費者王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他從戴爾官網購買的翻新電腦無法開機,官方拒絕退貨。
王先生稱,這臺電腦是他今年9月花16999元購買的,盡管是官方翻新機,但價格并不便宜,他收到貨后卻發現電腦無法開機,經戴爾技術人員檢測是電腦主板問題。王先生提出退換貨申請,戴爾售后客服以王先生購買的是官方翻新機器且購機時開具的是企業發票,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王先生的退貨申請。
王先生對此提出質疑:即使購機時開具的是企業發票,計算機銷售方也應履行法律規定的三包義務。
對此,澎湃新聞聯系戴爾官方客服,對方表示:企業用戶購買的翻新電腦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但可以為其免費維修。
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消費者投訴
王先生介紹,他今年9月21日在戴爾官網購買了一臺官方翻新筆記本電腦,以公司的名義開具了購機發票。9月27日他收到貨之后,發現電腦無法開機。經戴爾技術人員檢測,是電腦主板出現故障。
王先生購買戴爾產品的發票
王先生提供的訂單顯示,他的電腦系在戴爾官網下單購買,金額為16999元。王先生認為,他購買產品之前就知道翻新電腦相比于全新筆記本電腦,外觀或者其他方面可能會有些瑕疵,但電腦應當可以正常使用。戴爾官網也介紹稱:“經認證的翻新產品是以前打開/使用過的產品。這些產品經過了嚴格的翻新過程,以達到極高的質量和性能標準。”
發現問題后,王先生咨詢戴爾售后人員,希望能夠退貨,但對方表示,“公司發票不享受七天無理由退貨”。王先生認為,他收到的電腦本就是質量不過關的產品,主板是電腦的核心零部件,這臺電腦主板損壞,顯然不是官方宣傳的“達到極高的質量和性能標準”。因此,他想根據三包政策的規定,對這臺電腦進行退貨,但遭到拒絕。
王先生提供的通話錄音顯示,戴爾售后人員在電話中表示,“官翻機不享受對應的三包政策,不支持退貨流程。確實有硬件故障的話,可以給提供對應的維修服務。”
對此,王先生覺得不合理,他稱,自己買之前就有心理準備,翻新機器有點不影響使用的小瑕疵,但是他收到的電腦明顯不能使用卻還不支持退貨,這無法理解。
戴爾官方對翻新機器的介紹。受訪者供圖
企業回應
接到王先生投訴后,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戴爾的售后客服與技術客服。售后客服表示,公司票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關于王先生反映的開具企業發票購買的官翻機不享受三包政策一事,需要和技術客服協商確認。
隨后,澎湃新聞致電戴爾技術客服,對方表示:“根據目前的三包法,企業用戶不適用,它針對個人消費。目前我們建議維修,工程師會給消費者維修處理。”
針對王先生的退貨要求,戴爾技術客服仍表示,企業發票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也不支持三包政策中的退換貨服務,無法退貨。
律師說法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并未明確界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是消費者為個人生活需要購買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并未規定開具企業發票的,不適用三包規定。依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1條關于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以及第28條,關于三包不適用的情形的規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性能故障的,經營方按照三包規定,可退貨。
趙良善說,即使不引用《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三包的相關規定,王先生也可依據《民法典》、《產品質量法》關于產品質量、違約條款的規定,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要求退貨。
趙良善建議,經營方盡量與王先生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王先生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反饋,或者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機構申訴,由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或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機構調處,亦可直接訴諸法院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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