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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民醫院設備融資6.4億,四川岳池原副縣長鐘愛平一審被判12年
四川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鐘愛平受賄、濫用職權,于2023年8月29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9月17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檢方的起訴書和鐘愛平的一審判決書中獲悉,檢方除了指控其涉嫌受賄460.63萬元外,還提到鐘愛平任廣安市岳池縣副縣長時,在時任岳池縣委書記鄭鵬程授意下,濫用職權,通過一份假的會議紀要取得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以岳池縣人民醫院名義將醫院醫療設備抵押,為縣政府違規融資舉債6.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鐘愛平違規為政府融資舉債6.4億,實際到賬只有5.24億元。這番操作,直接造成國有資金損失5096.48萬。
據四川省紀委監委2020年10月30日通報,廣安岳池縣委書記鄭鵬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調查的消息。兩個月后,廣安市紀委監委再通報,已出任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的鐘愛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4月28日,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鄭鵬程受賄1224.9萬元,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執行鄭鵬程有期徒刑12年。
不過,相對于鄭鵬程的認罪表現,鐘愛平則表示,他在繞過岳池縣委常委會和縣人大常委會違規為政府融資舉債的問題上,只是牽頭落實“縣委書記鄭鵬程的安排”,公訴機關對其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指控均不成立。鐘愛平已提起上訴,要求改判無罪。
偽造會議紀要
2011年11月,鐘愛平從廣安華鎣市(縣級)雙河街道黨工委書記位置,躋身廣安岳池縣級領導班子行列之時,當地剛經歷“官場大地震”不久。此前一年多時間里,先是岳池縣國土資源局長、城鄉規劃和建設局長被“雙規”,接著縣委書記漆小林、縣長楊光彥先后被查。但這些前車之鑒似乎并沒使鄭鵬程、鐘愛平這樣的后來者吸取教訓。
判決書載明:2015年上半年,岳池縣委書記鄭鵬程以岳池縣“城東新區”建設亟需用錢為由,決定以岳池縣人民醫院醫療設備作抵押為政府融資租賃,籌措資金,并授意時任岳池縣常務副縣長鐘愛平落實推進此事。
法院審理查明,所謂“城東新區”并不存在,“建設亟需用錢”只是一個“幌子”。鄭鵬程只是受融資中介服務公司——成都財惠鑫企業投資服務公司(簡稱“財惠鑫”)公司負責人蔡某等人請托而為之。
根據鄭鵬程的授意,鐘愛平在縣政府會議室召開融資租賃討論會。會上,縣衛生局長、縣人民醫院院長持反對意見。鐘愛平沒采納,會議仍決定成立融資租賃考察小組到成都“財惠鑫”公司考察,由國資背景的岳池銀泰公司負責對接融資租賃事項。
不久后,鐘愛平親自帶隊前往成都,就此事項與蔡某等融資方討論并形成報告。
根據《岳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辦法》規定,重大事項須經縣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會、縣人大常委會集體決策。鐘愛平為讓這件事合法合規,想先上縣政府常務會研究,但向縣長匯報,未獲支持。于是,鄭鵬程將這一事務納入縣財經領導小組會研究討論,繞開了縣人大常委會。從判決中可以看出,鐘愛平全力推動了此事的進展。不過,縣委財經領導小組會上,縣長沒表示反對。
2015年9月21日,時任衛生局長提出,政府需出具融資的相關文件后才同意簽訂融資協議。于是,鐘愛平安排縣政府辦副主任文某軍出具書面文件,文某軍偽造了一份岳池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過了衛生局這一關,岳池縣人民醫院方與成都財惠鑫公司簽訂《融資咨詢服務協議》。
2015年12月,岳池縣人民政府以岳池縣人民醫院醫療設備作抵押進行融資租賃,累計舉債6.4億元,因扣除中介費、保證金、手續費共計1.1584億元,實際到位只有5.2416億元。
繞過縣委常委會和縣人大常委會
這筆本不應該發生的政府融資舉債,就在縣委書記鄭鵬程的要求下,通過鐘愛平的一系列操作實現了。這筆6.4億的融資舉債,2019年底由岳池縣財政資金償還,總共還了7.196億,綜合融資成本為每年17.66%。
四川省審計廳專項審計報告認定,這一次融資費用造成財政資金損失5096.48萬元。
不過,鐘愛平對在這起融資事件中濫用職權的指控并不認可,他稱其行為是“受安排牽頭融資,不知道融資違規”。但一審法院認定,鐘愛平在明知岳池縣無緊迫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仍違反舉債融資政策相關規定主動實施。
一審判決稱,融資過程中,岳池縣衛生局、財政局負責人拒絕出衛生函、財政函。最終由鐘愛平出面協調,分別做通了兩部門負責人的工作,融資租賃事項得以順利進行。
澎湃新聞注意到,岳池縣人民醫院當時已經與上海遠東投資融資公司(簡稱“遠東公司”)達成融資協議。鐘愛平向醫院負責人明確表示“要想辦法解除”該合同,且保密。最終在鐘愛平的操作和推動下,2015年9月,岳池縣人民醫院與遠東公司解除了合作協議,造成的經濟損失則由等著入場的財惠鑫公司承擔。
一審法院判定,岳池縣這一次融資舉債行為,違反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性規定。
根據規定,當地市縣舉債由省政府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舉借。其中,鐘愛平對《廣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安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岳池縣政府債務管理辦法》還進行過批示。
判決書稱,鐘愛平在明知該融資不符合政策法規,衛生局、縣醫院明確反對的情況下,仍以“縣委書記鄭鵬程安排為由,力推該項工作”,多次組織縣財政局、衛生局、人民醫院、法制辦、政府辦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落實推進,還安排銀泰公司董事長具體負責。最終促成此事。
5.4億融資的資金到賬之后,岳池縣人民醫院將醫院賬戶和U盾交給了銀泰公司。根據鄭鵬程和鐘愛平的安排,這筆資金經縣醫院賬戶轉入銀泰公司,再轉入縣財政局,由財政局統籌使用。
判決書載明,這樣的融資租賃事項正當程序應當是:縣政府常務會研究后,報縣委同意,再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后再執行。這一次融資舉債,不僅繞過了縣委常委會,也未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岳池縣人大常委會稱,2018年4月第十七屆常委會第25次會議時才知道相關情況。
檢方撤回違規融資受賄128萬指控
在岳池縣政府違規融資舉債6.4億過程中,作為負責整個項目落實和推動的常務副縣長,鐘愛平是否從中獲益?
澎湃新聞注意到,武勝縣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財惠鑫公司為感謝鐘愛平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的關照和協調,其業務經理蔡某前后三次向鐘愛平送現金128萬。鐘愛平予以收受。
不過,公訴機關后來撤回了上述指控。2023年6月2日,武勝縣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變更起訴決定書》載明:“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部分事實與起訴書指控的部分事實不符”,根據查明事實,對“鐘愛平收受財惠鑫公司業務經理蔡某所送現金128萬元”的事實不予指控。其他指控的事實與適用法律不變。
這意味著,鐘愛平在這筆違規融資項目中雖未獲益,依然罪責難逃。
判決書載明:鐘愛平生于1977年,四川省廣安市人,案發前系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此前,鐘愛平先后擔任華鎣市雙河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岳池縣副縣長,岳池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廣安市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廣安市供銷合作聯社理事會主任等職務。
判決認定的事實顯示,鐘愛平的受賄犯罪行為發生在其擔任華鎣市雙河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岳池縣副縣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期間。
一審判決稱:2006年,鐘愛平任華鎣市雙河街道辦事處主任,負責華鎣“薈景時代”地產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時,給開發商打招呼,讓朋友李某軍成功承攬到了該項目的塑鋼門窗業務。李某軍由此獲利35萬,2011年底和2012年初,李某軍分兩次送給鐘愛平10萬元。
一審判決顯示,2013年,鐘愛平擔任岳池縣副縣長,分管城建工作期間,李某軍通過鐘愛平的關系,順利承攬了岳池瑞鼎公館項目消防工程。2014年,李某軍表示想送錢給鐘愛平,表示感謝。鐘愛平拒絕。雙方達成協議,從瑞鼎公館項目開始,李某軍承攬的消防工程兩人各占一半,所得利潤平分。鐘愛平不實際出資,只負責給房地產開發商打招呼拿工程,李某軍負責簽訂合同,具體實施。自此,李某軍通過鐘愛平的關系,陸續取得岳池縣11個房地產項目消防、水電工程業務。
判決書認定,這些消防項目造價共計8000余萬。
判決書統計:2011年至2019年期間,鐘愛平分別收受工程老板李某軍現金10萬元、工程干股302.63萬元,另收受地產開發商毛某武現金20萬元,共計332萬余元。其中的302.63萬干股,除鐘愛平支取13萬用于個人消費外,其余用于填補兩人放貸虧損還款,其余利潤未結算,也未實際獲取。
不服一審判刑12年,堅稱無罪要上訴
2023年8月29日,武勝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鐘愛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以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追繳其非法所得332.63萬元,上繳國庫。同時,辦案機關還查封涉案房屋5套,其中成都高新區房屋2套、重慶巴南區3套。
安排鐘愛平違規融資舉債6.4億的時任岳池縣委書記鄭鵬程,同樣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獲刑12年。2022年4月28日,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該院以受賄罪,被判處鄭鵬程有期徒刑10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2年。同時追繳其違法所得財物上繳國庫,并處罰金100萬。
據通報,2010年至2020年,鄭鵬程利用擔任武勝縣副縣長、縣長,岳池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及個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公司經營、業務開展、規劃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24.9萬元。宣判后,鄭鵬程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鐘愛平則堅持認為自己無罪,并對所有受賄指控提出質疑。
鐘愛平及其辯護人提出,李某軍、毛某武的供述均是在被采取強制措施下取得的證據,系非法證據,應予以排除。鐘愛平堅稱公訴機關對其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的指控均不成立。鐘愛平稱:其沒收過李某軍現金10萬元;李某軍在岳池的消防工程項目,審批權在消防大隊,并不在他的管轄范圍內,他曾介紹李某軍認識了開發商,但并未“打招呼”,這些消防項目都是李某軍自己聯系的。
鐘愛平稱:李某軍提出“合伙”時,他只是照顧其情緒,隨口答應,從未算賬分錢,所謂302.63萬干股,實際只有13萬資金往來,屬于借款且已歸還,余下289.63萬干股從未存在過;關于毛某武送20萬元的指控,那20萬元系投資其磚廠的分紅款,第一年7萬、第二年13萬,并非受賄款,公訴機關指控的送錢時間和地點都不存在。
鐘愛平在上訴狀中替自己辯解稱,縣政府是縣長責任制,涉案融資租賃過程中,縣長是合同審定者,也是資金安排使用第一責任人。公訴機關對他的濫用職權罪指控應依法不成立。對于融資資金安排使用,沒有縣長同意,他作為副縣長就可以改變數億資金用途,違反常識。目前,鐘愛平已向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他在上訴狀中要求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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