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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扶人被訛”起訴被扶者案和解,登報道歉的錢將捐給紅會
北京青年報9月15日消息, 近日,浙江小伙滕先生扶起摔倒的曹先生后反被指撞人引發廣泛關注,滕先生事后稱打算起訴被扶者。9月14日,金華婺城區法院受理了滕先生的起訴,滕先生要求法院判令曹先生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聲明,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14日晚,曹先生一方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他們已經向滕先生道歉,并與其和解。
小伙起訴被扶者要求登報致歉
9月2日,浙江金華小伙滕先生因扶騎電動車摔倒的曹先生,被對方指認為肇事者。6日,交警找到事發時的監控,確認這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與滕先生無關。調查期間,滕先生曾因此被曹先生家屬指責,并要求墊付醫藥費。事后,滕先生表示,將起訴曹先生,讓大家知道誠信的價值。
9月14日下午,曹先生的兒子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已收到金華婺城區法院的通知,已經受理了滕先生訴曹先生的見義勇為損害糾紛。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聲明,面積不小于6厘米×9厘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曹先生表示,他認同滕先生的訴求,“之前跟滕先生溝通,覺得這件事現在影響很大,我們希望能夠和解,也會按滕先生的要求登報道歉并賠償損失,但他當時拒絕了,還想走訴訟的程序。”
精神損害賠償象征性要1元
滕先生稱,他準備起訴時受到很多人的幫助,法院也很重視,希望最后能有一個結果。滕先生對北青報記者稱,他扶人的行為只能算是助人,算不上見義勇為,他與律師在準備起訴材料時發現,對于自己的這種情況,目前尚未有對應的法律條款,所以最后只能先以見義勇為損害糾紛的名義起訴對方。“要證明損害也需要舉證,但現在交警隊的調查已經還我清白了,我其實也沒法舉證,所以精神損害賠償象征性定為1元。但起訴訴求我們還會再商量,可能會有調整。”
最新進展:雙方昨晚和解
滕先生表示,他認為勝不勝訴并不是很重要。他起訴也并非針對曹先生,而是希望通過訴訟,震懾那些訛詐好人的人。曹先生一方則表示,目前他們正在跟滕先生溝通,希望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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