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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17個月的蕭縣縣委書記陶廣宏落馬,4天前曾主持會議
在擔任安徽蕭縣縣委書記17個月后,陶廣宏于近日通報被查。
8月21日,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稱,蕭縣縣委書記陶廣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陶廣宏,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安徽懷遠人,大學學歷,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
他早年曾在淮北礦業集團公司、宿州市政府辦公室等處任職,于2013年2月出任碭山縣委副書記,2015年9月任代縣長,次年1月任縣長。2022年3月,陶廣宏獲任蕭縣縣委書記。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此番通報被查4天前,陶廣宏還于8月17日上午主持召開了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2023年第三次全體(擴大)會議。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注意到,在陶廣宏之前,曾有王共偉、毋保良在蕭縣縣委書記任上落馬。
其中,王共偉曾任蕭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等職,于2015年7月起任縣委書記。2019年10月,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稱,蕭縣縣委書記王共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4月,蚌埠市中級法院對王共偉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共偉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對王共偉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927.8888萬元、33.8萬美元、價值人民幣105.582萬元的豐田埃爾法汽車一輛,共計折合人民幣2258.70954萬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王共偉利用其擔任靈璧縣副縣長、宿州市教育局局長、蕭縣縣長、蕭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學校新校區建設、創辦藝術學校、合作辦學、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請托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其利用權力尋租,共非法收受薛某、魏某某等7人給予的人民幣1927.8888萬元、33.8萬美元、價值人民幣105.582萬元的豐田埃爾法汽車一輛。案發后,贓款人民幣900萬元、3.19萬美元、豐田埃爾法汽車已扣押在案,贓款人民幣800萬元、20萬美元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繳。
而曾于2009年至2012年間擔任蕭縣縣委書記的毋保良受賄一案曾受到高度關注,行賄人的單位幾乎覆蓋了蕭縣所有的鄉鎮和縣直機關。
2012年3月3日,時任蕭縣縣委書記毋保良主動向宿州市委主要領導報告了自己曾收受他人錢款1000多萬元,上繳到縣招商辦、縣委辦,還提供了部分收款單據復印件。3月8日,安徽省紀委電話通知毋保良前去接受談話,毋保良如實供述自己的受賄情節。
2014年6月,安徽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認定毋保良在工程項目、征地拆遷、干部調整等方面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869.2萬元、美元4.2萬元、購物卡6.4萬元以及價值3.5萬元的手表一塊。毋保良用邊退邊收的方式混淆視聽,逃避法律嚴懲,其行為屬于受賄既遂,構成受賄罪。終審維持合肥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毋保良無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據新華網當時報道,安徽省高級法院對毋保良案做出終審裁定,該縣80多名“送禮干部”也被免職:從縣政協主席、副主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等數名縣領導班子成員,到財政局長、交通局長、教育局長等十幾名縣直單位領導;全縣23個鄉鎮,近20名黨政“一把手”被免。
辦案人員介紹稱,蕭縣“干部送禮”有四大特點:一是人數多、涉及面廣,送禮者從縣領導班子成員到縣直、鄉鎮領導,乃至退休干部;二是多集中在過節、婚嫁,以“人情來往”為名;三是次數多、時間跨度長,不少人送禮持續5年以上,有的從毋保良2003年來蕭縣任職直至2012年“出事”,“年年送”;四是“半公開化”,年節送禮成慣例,不少干部送禮時“成群結隊”,有一名干部曾3次與其他干部“結伴而行”,共同送給毋保良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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