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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回應“女子稱遭挾持”:司乘爭執引恐慌未停車,永久封禁
有微博網友發帖稱,其乘坐滴滴時疑遭司機劫持,聯系滴滴客服、一鍵報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實質性幫助,最終以跳車威脅迫使司機停車,才得以下車。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通報稱,涉事車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當事司機呂某未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
9月10日晚,滴滴公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稱,經調查,該訂單系拼車單,因和拼友對接車位置、行車路線發生爭執,未按照乘客要求及時停車而引起乘客恐慌報警,平臺已對當事司機進行永久封禁。經核實,該司機沒有犯罪記錄和其他違法行為。
9月7日,微博網友@維基的pedia 發帖稱,當日中午,她和另一名女性乘客在滴滴平臺拼車,司機疑精神有問題,挾持她們一路上高架,她們要求停車,司機未減速停車。
微博網友@維基的發帖截圖上述網帖表示,同行女乘客致電滴滴客服,她通過微信讓丈夫報警,其丈夫聯系滴滴平臺并報警,但滴滴平臺稱無法搜索到該車牌號。無奈之下,她使用滴滴頁面的一鍵報警按鈕,接通后卻得知一鍵報警未將相關車輛信息、所在位置等報告給警方,導致警方需在電話中核實相關信息。由于害怕激怒司機,她沒法具體講述,只好掛掉電話。
該網友稱,經過長達一個小時煎熬后,車下了高架橋,遇到車流密集,車速緩慢,她們借機迅速解開安全帶,拍打車門威脅司機稱準備跳車,司機才把車停下。
對于該事件,9月10日晚,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官方微博@廣州交通 通報稱,9月7日,微博網友稱搭乘滴滴公司網約車時遭司機挾持上高架,途中聯系滴滴公司客服、報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實質性幫助,最終以跳車威脅迫使司機停車,得以下車。獲悉相關情況后,市交通部門立即與乘客張女士取得聯系并了解事情經過,并及時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開展事件調查。
通報表示,經核查,事發當天,張女士通過滴滴出行平臺乘坐網約車出行,隨后因接車地點和行車線路問題與司機發生爭執。張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粵AG21M0車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當事司機呂某未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及“ 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違章,9月10日,市交通部門已依法依規對滴滴公司開具《案件處理告知書》。
市交通部門表示將繼續依法依規加強網約車監管工作,督促平臺公司規范經營,嚴守安全底線,清理不合規車輛和駕駛員,嚴把駕駛員準入,做好駕駛員培訓教育等;同時,將繼續加大對網約車及平臺公司各類違章查處力度,凈化市場經營環境。
9月10日晚,滴滴公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經調查,該訂單系拼車單,司機是老廣州人,45歲,因和拼友對接車位置、行車路線發生爭執,未按照乘客要求及時停車而引起乘客恐慌報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平臺已對當事司機進行永久封禁。經核實,該司機沒有犯罪記錄和其他違法行為。平臺將持續加強司機培訓,增加司機安全觀念,守護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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