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武漢剛需無房家庭可優先搖號選房,現場須全程錄像或網絡直播
9月10日,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和武漢市公證協會聯合印發《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公證搖號規則指引(試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以下簡稱“開發協會”)以第三方身份監督和全市公證機構承辦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房優先選房現場監督及相關保全證據公證。
今年6月29日,武漢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印發《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操作規程》明確,在武漢市無自有住房或者符合武漢市住房限購政策規定亦或者自本次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武漢市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意向購房家庭可優先選購1套新建商品住房。
納入優先購房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范圍包括:預售備案均價低于18000元/平方米(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 開發企業應將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戶型建筑面積低于120 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準售房源,采取公證搖號方式隨機選取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納入優先選房范圍。
此次,為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合理引導住房需求,規范依序選房行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印發《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公證搖號規則指引(試行)》。
《規則指引》共二十三條,其中明確,在搖號排序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交《優先選房人員名單》和符合剛需搖號條件的房源數據,確保符合剛需無房家庭購房資格的購房人信息完整性、準確性和唯一性,剔除重復錄入的購房人信息,并以書面形式承諾對《優先選房人員名單》和房源數據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規則指引》指出,剛需家庭購房登記時,除了要提供購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購房人及配偶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戶主頁、本人頁);購房人及配偶結婚證復印件;購房人及配偶征信報告;在武漢市限購區域購房的外地客戶需提供2年的納稅或社保查詢單(補繳社保無效)。
《規則指引》提出,搖號過程應當公開,全過程進行錄像或網絡直播。在搖號現場,開發協會監督員與公證員應當事先宣布公證機構的證明范圍、突發事件的處理規則等注意事項,并做好現場記錄。
同時,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房優先選房搖號僅對剛需房源按比例隨機產生以及符合規定的購房人排序進行搖號。
以下為全文:
關于印發《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公證搖號規則指引
(試行)》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公證機構:
根據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武房規〔2018〕4號)的相關規定,為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合理引導住房需求,規范依序選房行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經研究,現將《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公證搖號規則指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 武漢市公證協會
2018年9月10日
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公證搖號規則指引(試行)
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 武漢市公證協會
(2018年9月)
為規范辦理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房優先選房搖號現場監督公證及相關保全證據公證,保證商品房開盤銷售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司法部《開獎公證細則(試行)》、中公協《辦理保全證據公證指導意見》,結合武漢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武房規〔2018〕3號)、《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武房規〔2018〕4號)文件規定,制定本《規則指引》。
一、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以下簡稱“開發協會”)以第三方身份監督和全市公證機構承辦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房優先選房現場監督及相關保全證據公證,適用本《規則指引》。
二、搖號排序現場監督公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武漢市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開發協會和全市公證機構的地址、電話和聯系人見附件)并同時申請開發協會派監督員參與,房管部門市場監管人員將按照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有關要求,隨機抽查和監督指導工作。申請應當在項目開盤銷售的7個工作日前提出。開發協會監督員負責檢查銷售現場是否公示《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方案》,以及其他按規定應公示的內容,并核對公示資料是否與房管部門備案的資料一致。
三、搖號排序地點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開發協會和武漢市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可以在公證機構或樓盤現場兩者之間進行選擇。
四、在搖號排序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交《優先選房人員名單》和符合剛需搖號條件的房源數據,確保符合剛需無房家庭購房資格的購房人信息完整性、準確性和唯一性,剔除重復錄入的購房人信息,并以書面形式承諾對《優先選房人員名單》和房源數據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對于《優先選房人員名單》中的剛需購房人數量,建議開發企業合理控制登記規模。
六、剛需家庭購房登記時,其登記購房人應按武漢市剛需住房購房登記要求進行購房登記,填報家庭成員信息,不得漏報、瞞報、錯報;市房產信息中心剛需購房登記平臺確認信息后,對同一個剛需家庭在當期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中自動生成一個登記號。開發企業公開銷售后3日內,將認購的人、房信息電子清冊報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并通過“武漢市商品房合同網簽和備案系統”進行購房人信息和選定房源的鎖定。
七、剛需家庭購房登記時,應向開發企業提交如下書面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1、購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購房人及配偶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3、購房人及配偶結婚證復印件(首頁、照片頁;離婚單身需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離婚協議書復印件);
4、購房人及配偶征信報告;
5、在我市限購區域購房的外地客戶需提供2年的納稅或社保查詢單(補繳社保無效)。
八、在搖號排序現場,開發企業必須邀請剛需購房人代表不少于3人到場見證。
九、公證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公證程序規則》及《市住房保障房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和《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的規定對搖號排序及其選房方案進行現場監督和保全證據公證,開發協會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第三方監督。
十、開發企業應當加強內部教育和管控,嚴格規范工作人員和委托的營銷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機構行為;建立并落實公證搖號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輿情關注并及時回應,維護好公證搖號現場和市場秩序穩定。
十一、銷售方案一般應當包括購房的條件(注明一個購房證明本次銷售只能報名一次)、報名起止時間、報名地點、選房程序(注明前號棄權、依次遞補的原則)、選房時間、選房人數等。
十二、開發協會與公證機構正式受理時,應與開發企業共同商定搖號規則、搖號方式、搖號時間、搖號地點,并告知開發企業應將上述事項對外公示。
十三、開發企業應按照《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的規定,在申請預售許可證時提交相應材料。
十四、開發協會與公證機構可對開發企業公示的《優先選房人員名單》、《公證搖號的方案與說明》及其他按規定應公示的內容進行審查,有權提出異議并責令整改。開發企業可同時向公證機構申請對以上文件和公示行為辦理保全證據公證。
十五、樓盤具備搖號條件后,在搖號排序現場,公證機構應采用經檢測合格的統一軟件,并采取相關措施,確保電腦軟件在各個環節不存在人為控制的可能。
十六、搖號過程應當公開,全過程進行錄像或網絡直播。
十七、在搖號現場,開發協會監督員與公證員應當事先宣布公證機構的證明范圍、突發事件的處理規則等注意事項,并做好現場記錄。
十八、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房優先選房搖號僅對剛需房源按比例隨機產生以及符合規定的購房人排序進行搖號,不涉及其他信息。
十九、本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軟件必須使用武漢市公證協會指定軟件,承辦公證機構自備符合搖號要求的專用電腦和打印機。開發協會應當派一名監督員,公證機構應當派兩名以上公證人員(其中一名為承辦公證員)在現場對搖號排序的全過程(含試搖過程)進行監督,對搖號排序的過程和結果予以證明。
二十、搖號結果按照規定產生后,開發企業代表、購房代表、開發協會監督員和公證員應在搖號結果文件上簽字確認,由公證員致公證詞,同時通過現場和網絡等方式公布搖號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公證機構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出具公證書。公證搖號結果由公證協會傳遞給房管部門,按照《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武房規〔2018〕4號)有關要求,辦理資格核查和人房綁定等手續。
二十一、搖號結果公布48小時之后,不再接受購房人異議。
二十二、非剛需無房家庭購房,可參照本《規則指引》公證搖號規則進行。
二十三、本《規則指引》的最終解釋權為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武漢市公證協會所有。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