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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調研報告:尋釁滋事罪近年來有被泛化適用的傾向
董柳/“羊城晚報”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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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人民法院報刊發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滕偉,于2023年5至6月,先后在浙江省金華市、紹興市和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就“新時代農村刑事犯罪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影響”“尋釁滋事行為的刑事規制”課題進行調研的調研情況報告。
其中,調研情況報告指出,尋釁滋事罪是實踐中常見多發犯罪,近年來該罪名有被泛化適用的傾向。為準確適用法律,對該罪適用情況進行了調研。
調研情況顯示,過去十年中,浙閩兩地農村尋釁滋事案件數量均排在各類罪名的前列。被告人絕大部分系年輕人,其中又以外來務工人員或無正當職業者居多,因酒后肇事、賭博引發的犯罪常見多發。因違法上訪而被以該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也時有發生。
調研中發現,該罪認定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被告人的主觀動機難把握,容易陷入客觀歸責;二是對違法信訪行為能否以本罪論處認識不一;三是因邊界不清導致容易被泛化適用的傾向明顯;四是與其他相關罪名的區分較難;五是行刑銜接不暢,容易導致行政違法行為被拔高作為刑事犯罪處理。
調研情況報告稱:“針對實踐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們建議,要加大對尋釁滋事犯罪案件的審判指導,以司法文件或典型案例的形式,指引地方法院準確適用法律;審慎處理因信訪、上訪而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
責任編輯:陳建慧
圖片編輯:張同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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