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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選樹活動啟動
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選樹活動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本屆活動將選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為上海慈善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彰顯樂善好施、承擔社會責任的奉獻精神,營造“人人可慈善”的良好氛圍,特邀請社會各界慈善公益人士參加本次活動。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上海市慈善基金會、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支持單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中共上海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協辦單位:上海報業集團、上海廣播電視臺、東方網、騰訊·上海站
二、選樹人數
通過各方推薦,初選出候選人及候選集體共80名,從中選出30名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50名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提名獎。
三、選樹條件
1、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集體(行業不限)選樹條件:
(1)認真學習、踐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積極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會影響。
(2)持續以各種有效形式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孕育感人的慈善文化、傳播現代慈善理念。切實幫助受助對象解決了生活、學習、工作等方面的困難。有力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方面等有創新實踐的。
(3)長期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的需求,積極對接社會資源加以解決,創新管理模式,開拓公益資源整合平臺,為現代慈善事業的創新實踐作出了特別有益的嘗試,并已經取得了一定社會影響力。
(4)社會慈善公益形象好,積極把慈善理念融入集體,鼓勵、帶領集體成員參與慈善公益事業,在行業中有較高聲望,帶動其他社會力量參與慈善,為推進上海慈善事業發展、實踐慈善組織專業化運作作出貢獻。
(5)為新冠疫情防控或鄉村振興工作作出顯著貢獻,贏得社會和群眾的廣泛好評。
2、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個人(職業不限)選樹條件:
(1)認真學習、踐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積極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會影響。
(2)持續以各種有效形式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自覺承擔公民社會責任,用愛心感召周邊人群和社會力量共同實踐慈善,并切實幫助受助對象解決了生活、學習、工作等方面的困難。有力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方面等有創新實踐的。
(3)長期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的需求,并積極對接社會資源加以解決,取得切實成效的。
(4)以創新形式聚集關注上海慈善事業的發展、傳播現代慈善理念、實踐慈善的專業化和跨界運作。
(5)在新冠疫情防控或鄉村振興工作及服務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贏得社會和群眾的廣泛好評。
四、選樹辦法
1、上海市民及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公布的報名渠道,向各主辦、支持、協辦單位推薦或自薦,所有申報材料需由推薦單位審核真實性,并將推薦對象信息通過所在區的發改委信息中心進行審查后,將征信結果隨申報材料一起報組委會。
2、所有申報材料由選樹委員會進行第一輪初審后,將通過東方網、新民網、騰訊·上海站、上海慈善網、“藍天下的至愛”微信公眾號和《至愛》雜志等各類媒體集中刊登候選對象名單、事跡。
3、入圍候選對象事跡展示后,將對候選集體/個人開展進一步考察,候選集體/個人向選樹委員會進一步陳述自己的慈善公益理念、經歷(故事)以及參評理由。
4、經選樹委員會審核,評定出30名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選樹結果將通過《新民晚報》、上海慈善網等媒體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督。
5、在第十一屆上海市“慈善之星”選樹活動過程中,一旦發現慈善之星申報材料與事實不符,主辦方有權撤銷該候選對象選樹資格。在選樹活動開展過程中,若有確需增補當選集體/個人的情況,經選樹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增補名單予以公示一天。
五、申報途徑
報名表下載地址:上海慈善網(www.scf.org.cn)
申報郵箱:shscszx@scf.org.cn
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9月30日
咨詢熱線:021-643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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