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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明星越火,就越容易塌房
韓劇《絕世網紅》劇照。/豆瓣
近年來,明星“塌房”的頻率加快,以至于娛樂新聞出現了這樣的套路:“2023年才過×月,已有×個明星塌房”。
“娛樂圈和體育圈的人最容易積攢名氣。如果他們夠成功,就可以蓋過他們所扮演的對象。”美國歷史學家兼社會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在《幻象》(The Image)一書中寫道。
布爾斯廷指出,名人是由“小道傳聞、公眾輿論、報紙雜志和轉瞬即逝的電影電視畫面”制造的,而“先前制造名人的手段,日后也必定摧毀他”。“明星的墜落甚至算不上悲劇,因為他只是恢復原形,重歸本來的無名狀態罷了。”
1962年,《幻象》出版時,電視還是新鮮玩意,公共關系還沒完全成為美國人生活中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布爾斯廷敏銳地發現,自“圖像革命”發生以來,美國大眾文化發生了諸多變化,其重要特征就是人工合成的新鮮事——他稱之為“偽事件”——取代了我們的日常經驗。新聞業、娛樂業、旅游業、廣告業,莫不如此。
正如《洛杉磯書評》所說,《幻象》在當下可能比它出版時更與我們息息相關。一方面,我們處在一個全天候接受信息的時代,另一方面,算法又使得我們躲進自己營造的信息繭房里。我們看到的,只是我們自己想看到的,也正是布爾斯廷所說的“幻象”。
本文摘選自《幻象》一書,小標題為編選者所加。
?作者 | 丹尼爾·布爾斯廷
?編輯 | 譚山山
《幻象》
[美] 丹尼爾·布爾斯廷 著
符夏怡 譯
新經典文化∣南海出版公司 2023-7
“名人”是人為制造的產品
我們的時代制造了一種新的卓異,它反映出文化和國家的特色,就如公元前6世紀希臘諸神的神性或中世紀騎士精神與典雅愛情。這種新的卓異尚未將英雄主義、圣徒、殉道者完全逐出我們的意識,但每過去一個年代,它便越發奪走它們的風頭。所有舊形式的偉大都只能在新形態的陰影中存活。這種新形態的卓異就是“名人”。
Celebrity(名人)這個詞一開始指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種狀態——如《牛津英語詞典》所說,“一種常常被人談論的狀態;著名,臭名昭著”。這種意義的用法至少可以追溯到17世紀。
即使在那時,它的含義也比fame(聲譽)或renoun(名望)要弱。比如,19世紀時,馬修·阿諾德曾說雖然哲學家斯賓諾莎的追隨者有名聲(celebrity),斯賓諾莎本人卻有聲譽(fame)。
對我們來說,celebrity指的卻主要是人——“一個有名氣的人”。該詞這種用法明顯始于圖像革命早期,第一例出現在19世紀50年代前后,愛默生提到了“富有而新潮的名人”(1848)。現在,美國詞典把celebrity這個詞定義成“一個著名或廣為人知的人”。
伍迪·艾倫自編自導的電影《名人百態》(Celebrity)截圖。/豆瓣
這種特殊現代意義下的名人不可能在此前任何時代出現,也不可能在圖像革命前的美國出現。名人是一個因其名氣而出名的人。
他的特質——或他的缺乏特質——為我們的奇特問題給出了例證。他不好也不壞,不偉大也不卑微。他就是人形的偽事件,他是被故意捏造出來滿足我們對人類之偉大的過度期待的。他在道德上持中立態度。
他不是陰謀產物,背后也沒有意圖推廣惡習或虛無的群體,制造他的是一群誠摯、認真工作的人,兢兢業業,極有職業道德,努力對我們“告知”,對我們宣教。
他是我們所有人制造的產品,我們自愿閱讀他的資料,喜歡看他上電視,購買灌注了他聲音的唱片,和我們的朋友聊起他。他與道德甚至現實之間的關系非常模糊,他就像埃莉諾·格林小說里的女人,在談論別人時說,“她就像埃莉諾·格林小說里的角色”。
“人們最熟悉的就是人們最熟悉的”
大部頭《名人紀事》(Celebrity Register,1959)由厄爾·布萊克威爾和克里夫蘭·艾摩利編寫,如今為我們留下了該詞定義的翔實記錄,又以超過二千二百則傳記加以說明。
“我們認為我們比《社會名人錄》(Social Register)或《美國名人錄》(Who’s Who)之類的同類書籍有更好的標準。”他們解釋道,“我們認為,要準確列出某人的社會地位是不可能的——就算真有人在意這方面的信息;要準確列出每個人的成功或價值也不可能;但你確實可以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名人——你只要稱一下相關剪報的重量就行。”
廣告業證實了名人的市場影響力,名人在行話里被稱作“大人物”(big names)。代言廣告不僅用到名人,它還幫助塑造名人;讓已然成名的人更加知名,這自然提升了其作為名人的地位。
《名人紀事》初版封面。/亞馬遜
對大眾雜志上傳記的研究顯示出這些雜志的編輯——恐怕還有讀者,在不久前把他們的注意力從老派英雄身上挪開了。他們創作傳記的熱情不再放在因實際功績而聞名的人身上,而是轉向了新潮的名人。
分析《星期六晚郵報》和現已停刊的《科利爾》在1901至1914年間一共五年的傳記文章,結果74%是政治、商界和專業人物。但在1922年前后,超過一半文章都在關注娛樂界人士。即使在娛樂界,越來越少有文章關注嚴肅藝術——文學、美術、音樂、舞蹈和喜劇。越來越多的文章(近年來,幾乎所有文章)涉及輕娛樂領域、體育界和出沒于夜店的人群。
早年間,比方說一戰前,主流傳記主角都是美國總統、參議員、州長、財長、銀行家J.P.摩根、鐵路大亨詹姆斯·J.希爾、航空先鋒、魚雷發明者、黑人教育家、移民科學家、歌劇演員、著名詩人和著名小說作家這樣的人。
到了20世紀40年代,主流就成了拳擊手杰克·約翰遜、克拉克·蓋搏、博比·瓊斯、電影女明星白蘭黛·嬌意絲和布倫達·馬歇爾、威廉·鮑威爾、女斗牛士阿德萊德·莫非特和黑猩猩坨坨了。
娛樂圈和體育圈的人最容易積攢名氣。如果他們夠成功,就可以蓋過他們所扮演的對象。喬治·亞利斯的風頭蓋過迪斯雷利,費雯·麗蓋過郝思嘉,菲斯·帕克蓋過戴維·克羅克特。由于他們最有價值的東西便是名氣,他們也就最能讓積極的媒體不斷把他們留在公眾的視野中。
《亂世佳人》海報,克拉克·蓋博、費雯·麗飾演男女主角。/豆瓣
雜志和報紙讀者不再認為能從他們的英雄的生活中學到什么,這一點并不出人意料。通俗傳記提供不了多少可靠的信息,因為傳主本身也只是媒體的虛構。如果他們生活中沒有任何戲劇性事件或成就,那也不出我們的意料,因為他們之所以出名,不是因為戲劇性事件或成就。
他們是名人,他們獲得名氣的主要方法就是依靠名氣本身。他們因為自己的昭著惡名而臭名昭著。如果這讓人一頭霧水、不可思議,如果這不過是同義反復,那也不會比我們的其他經驗更讓人一頭霧水、更不可思議、更同義反復。
我們的經驗越發淪為同義反復——毫無必要地用不同措辭和圖像表達相同內容。或許讓我們苦惱的并不主要是名為“虛無”的缺憾。實際上,因為我們急切地使用機械方式人為制造充實,我們經驗的空白變得更加空虛了。不同尋常之處在于,我們不只用這么多空虛填滿了經驗,還把這些空虛弄得如此繽紛多彩。
這些新模板鑄造的“英雄”再也不是賦予我們目標的外部源泉,而是一些容器,我們將自己的漫無目的傾注其間。他們不過是放大鏡下的我們。因此,這些表演者——名人無法擴展我們的視野,占據我們視野的都是些我們熟悉的男男女女。
正如《名人紀事》廣告那令人信服的說法,名人是“過去被新聞造就,如今自己制造新聞的‘人物’”。要制造名人,只需讓他們被人熟知,以公關手段引入并強化。因此,名人承載了完美的同義反復:人們最熟悉的就是人們最熟悉的。
馬特·李是滾石樂隊的超級粉絲,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就跟隨樂隊巡演。/rollingstone.com
名氣是速朽的
英雄依靠功績揚名;名人依靠形象或商標揚名。英雄創造自己;名人由媒體制造。英雄是大寫的人;名人是大寫的人名。
從前,公眾人物需要私人秘書來將自身與公眾隔開。現在,他則有媒體秘書,以讓他在公眾眼中保持良好形象。在圖像革命前(也在尚未經歷圖像革命的國家里),如果某人或某家族置身于新聞之外,那么這就標志著他們擁有堅實的非凡之處。
懷有貴族式虛榮的女士只應上三次報紙:出生、結婚、離世。如今,上流社會家庭的定義就是常常上新聞。曾經,真正的英雄人物對公共宣傳棄如敝屣,默默依靠自身人格或成就的力量。
英雄是時代造就的:要孕育英雄,至少需要一個世代。俗話說,他“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他創造傳統,也被傳統塑造。他的成長歷經數代,每一代人都從他身上發現新的美德,將新的成就歸于他。
當他所處的過去變得愈加虛幻,他的英雄氣概則有增無減。他的面容和身形不需要有刀削般清晰的線條,他的人生也不需要注腳。
與此相反,名人永遠是當代人。英雄是由民間傳說、神圣文本和歷史著作造就的,但名人是由小道傳聞、公眾輿論、報紙雜志和轉瞬即逝的電影電視畫面打造的。
時間的流逝,可以創造并成就英雄,但卻毀滅了名人。一方由重復所創造,另一方由重復所破壞。名人誕生于日報之中,永遠像其起源那樣稍縱即逝。
美劇《鍍金時代》(第一季)描述“老錢”和“新錢”的對立,圖為代表后者的拉塞爾夫婦。/豆瓣
先前制造名人的手段,日后也必定摧毀他。他成于公共宣傳,也毀于公共宣傳。新聞讓他生,也讓他死——不是通過謀殺,而是通過窒息和饑餓。沒有誰比上一代名人更加徹底地被人遺忘。
明星的墜落甚至算不上悲劇,因為他只是恢復原形,重歸本來的無名狀態罷了。根據亞里士多德廣為人知的定義,悲劇英雄是從高位墜落的人,是身有悲劇性缺陷的偉人。他在某種程度上被自己的偉大害了。
然而,昔日的名人不過是普通人,若是他回到該在的平庸位置,這不是因為他本人做錯了什么,而只是時間的必然。
公眾關注的熾熱光芒在一開始給了他徒有其表的輝煌,然后很快讓他融化消失。即使在公眾關注的載體僅有雜志報紙時,事情就已然如此。
如今我們有了全年不休的媒體、有了廣播和電視,情況就越發變本加厲。現在,名人的聲音和畫面盡可能地侵入我們的客廳,制造名人比以前更快,名人也消失得比以前更快。
1962年8月瑪麗蓮·夢露去世后,安迪·沃霍爾創作了這幅作品。
名人是我們的投影
在圖像革命后,名人的光彩蓋過了英雄,這種現象背后的法則也為其他偽事件帶來掩蓋一切的光華。當一個人有了英雄和名人的樣子,他作為名人的角色就模糊了他作為英雄的角色,并很容易破壞他的英雄身份。
在創造名人時,總牽扯到人的利益——新聞人需要新聞,媒體經紀人受雇打造名人,而名人本身也獲益。但死去的英雄不會關心熱度所帶來的利益,也無法雇用專員來保證自己停留在公眾視野中。由于名人是量身打造的,可以用來取悅、安慰、迷倒并恭維我們,可以迅速制造、迅速替換。
人民曾經感覺自己是由他們的英雄造就的。詹姆斯·拉塞爾·洛厄爾說:“偶像是信徒的尺度。”而名人是由人民制造的。英雄代表著外部榜樣。名人是同義反復。我們還在試著讓名人代替我們不再擁有的英雄、代替那些被推出我們視野的英雄。
我們忘了,名人之所以出名,只是因為他們有名氣。我們模仿他們,仿佛他們脫胎于偉大的模板。然而,名人不過是推廣得更好的我們罷了。模仿他,模仿他的穿著、談吐、外貌、思維,我們不過是在模仿自己罷了。用贊美詩作者的話說:“造它的要和它一樣,凡靠它的也要如此。”
通過模仿一個同義反復,我們自己也成了同義反復;我們代表我們所代表的,努力更好地成為我們已經成了的。當我們稱贊知名人士時,我們裝作透過歷史之窗觀看他們。我們不愿意承認,自己看著的其實是鏡子。我們找的是榜樣,但看到的卻是自己的倒影。
《絕世網紅》劇照。/豆瓣
我們揭秘名人(無論是通過新聞傳記還是粗俗的“私密”雜志),證明他們不值得我們崇拜,這種種努力就像是講述制造其他偽事件的“幕后故事”。自己拆自己的臺讓我們愈加對編造過程感興趣。這種手段就像普通手段一樣,能夠創造同樣的名人效應。
當然,大部分真正的名人都有媒體經紀人。這些經紀人本人有時也會成為名人。魔術師的帽子、兔子和他本人都是新聞。一個騙子大獲成功,那他的新聞價值就翻倍了。他是個騙子,這讓他更有個性。名人的私人新聞制造手段并不會讓我們對他失望,而只會證明他是個真正的名人并且完全能夠勝任。我們就此放下心來,因為自己沒有錯將無名之輩奉為大人物。
今日在美國,英雄就像童話一樣,受眾已不是成熟的大人了。但我們翻倍制造奧斯卡和艾美獎帝后、給年度最佳老爸發獎、為美國小姐和閃光燈小姐戴上冠冕。我們剛開始不情不愿、而后又心醉神迷,看著每個獎項背后的政治運作,目睹每次為名人披上榮光或選出一日女王而動用的詭計。雖然我們都心懷好意,但制造英雄替代品的計謀最后只是造出了名人。
在這個充滿幻覺與準幻覺的生活中,身上可供崇拜的素質不僅限于其名氣的人、擁有實實在在美德的人,總是不為人所知的英雄:老師,護士,母親,好警察,干著孤獨、低薪、沒什么光彩、不為人知的工作的認真員工。
但吊詭的是,這些人之所以還能是英雄,正是因為他們不為人知。他們的美德不是我們努力填補自身空虛的產物。他們的默默無聞保護他們不被閃耀而短暫的名人生涯所害。唯獨他們具有神秘的力量,來克制我們對超現實的偉大的狂熱。
· END ·
作者丨丹尼爾·布爾斯廷
編輯丨譚山山
今 日 話 題
你的“名人”塌房了么?
原標題:《為什么明星越火,就越容易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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