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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稅費優惠新政出臺?國稅總局:政策梳理歸集以便查詢,推動優惠政策直達
買賣房屋稅費有新政?不滿五年轉讓唯一生活用房可免個稅?7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官網發布《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簡稱《政策指引》),其中“支持消費提振信心稅費優惠中”,涉及房地產領域的稅費優惠就包含19條,《政策指引》發布后引發市場多面解讀。
7月26日,澎湃新聞咨詢國家稅務總局納稅咨詢熱線及業內人士,買賣房屋稅費并未發布新政,僅是對以往稅費優惠政策的梳理。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相關內容不屬于最新發布的政策,屬于過去幾年已經持續落實的政策。此次應該理解為對諸多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總結和再宣傳,更好釋放稅費政策寬松的信號和導向。
目前市場比較關心的內容包括: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個人轉讓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征契稅、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等。
由此也引發市場誤讀,包括不滿五年轉讓唯一生活用房也可免個稅、未滿2年的房子及滿五年以上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可減免增值稅等。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納稅咨詢熱線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政策指引主要梳理了稅費優惠政策,具體優惠內容和享受條件在《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匯編》中有所明確,比如“個人轉讓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一項,仍要求所轉讓的住房應是個人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
對于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的條件也未調整。即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對于一線城市而言,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政策也已于2022年發布。按照規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微信號發布的文章顯示,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外發布了《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和《支持共享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兩項指引分別聚焦“協調”和“共享”兩大主題,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政策依據的編寫體例,對支持協調發展和共享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梳理歸集,便于不同類型納稅人繳費人查閱查詢,推動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其中,《協調發展指引》梳理形成了涵蓋216項支持協調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廣大納稅人繳費人可根據實際需要,進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自行查閱下載、對照操作,適用適合自身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在現有政策指引體系上,及時更新完善新的稅費優惠政策,持續加大政策宣傳輔導力度,不斷改進稅費政策落實工作,讓納稅人繳費人知政策、會操作、能享受、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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