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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內斗白熱化:姚振華“廠區調研”被拒,公司回應稱未預約
7月20日,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炬高新,600872)在官網發布聲明,就“姚振華到公司廠區調研被拒事件”作出回應。
聲明稱,7月19日傍晚7:06,有三輛非公司車輛駛至中炬高新中山廠區1號門汽車通道閘機前,并要求進入廠區。經安保人員核實相關情況,來訪人員并未預約,也未出示相關身份證明,且現場安保值班人員并未收到公司高管(含董事會新任命的三名高管)提出將有訪客進入廠區的指示。
考慮到此時距離公司正常下班時間已超過1.5小時,且當時廠區辦公大樓因供電系統故障,正處于搶修當中,所有工作人員均已下班離開廠區。為確保公司安全,慎重起見安保人員并未予以放行,并禮貌地請對方直接與公司管理人員聯系。
聲明表示,此后公司一位副總經理抵達廠區,與來訪人員溝通交流后,來訪人員并未再次提出進入廠區的要求,并與該副總經理一同離開。
聲明表示,目前,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一切正常,公司全體員工嚴格值守盡職盡責,確保公司的各項工作按計劃順利推進。
此前,7月20日下午,中山潤田通過寶能集團官網發布一則《關于對工業聯合及火炬集團聲明的嚴厲駁斥和反問》的譴責通知,稱寶能集團董事長姚振華于7月19日到中炬高新總部“調研生產經營情況”,“竟被保安拒絕進入”。寶能官網發布的現場視頻中,姚振華顯得十分憤憤不平,怒斥:“從沒見過(想到)能夠亂到這種程度”。
中山潤田稱,中炬高新董事會7月17日依法任命鄧祖明為公司總經理,任命孔令云、秦君雪為副總經理,已超過兩天時間,仍未能辦理入職手續,相關管理層瀆職、拒絕3人進入工廠辦公區,嚴重阻礙總經理、副總經理正常履職。
中山潤田認為相關股東蓄意破壞上市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影響惡劣,后果嚴重。中山潤田就中炬高新相關股東違法違規事項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遭到相關股東惡意干預阻撓立案。
中山潤田表示,嚴厲譴責相關股東惡意干預破壞中炬高新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并懇請中國證監會及廣東監管局、上交所、相關黨委政府等部門介入查處。
記者多次嘗試撥打中炬高新電話,但一直未能接通。據悉,此次未能辦理入職手續的三位高層為“寶能系”成員,此前會議議案以6:3的票數比通過。而投反對票或棄權票的“火炬系”成員、董事長余健華表示:“鄧祖明、孔令云、秦君雪三人完全沒有調味品行業背景和任職經驗且為現任寶能員工,任職能力存疑,聘任動機不純。”
中炬高新人事大變動
中炬高新股東之間的“內斗”不斷,公司人事也發生大變動。
7月18日晚間,中炬高新發布公告稱,因個人原因,李翠旭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后,李翠旭先生將不在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同時,公司還公告稱,公司7月17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并通過表決免去張弼弘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職務,同時擬聘任鄧祖明為公司總經理,擬聘任孔令云、秦君雪為公司副總經理。
值得一提的是,新獲得委任的三名高管均有寶能系背景。資料顯示,鄧祖明自2012 年至 2022 年歷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本管理中心副總監、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產業發展二中心總經理、融資管理二中心總經理,2022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
孔令云自2012年至2022年歷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管理中心融資經理、高級融資經理、部門副總監、總經理助理,2022年1月起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秦君雪自2018年至2023年歷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高級招聘經理、部門副總監、總監,2023年2月起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總經理助理。
對于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聘任議案,余健華和中炬高新董事萬鶴群在反對理由中公開表示“三位人員完全沒有調味品行業背景和任職經驗且為現任寶能員工,任職能力存疑,聘任動機不純”。
獨立董事甘耀仁也在反對意見中提出,被提名人員僅有金融背景,沒有經營實體公司的案例和業績經驗,沒有管理財務和部門的履歷經驗,不能保證勝任。
寶能系實名舉報
7月12日,寶能集團在其官網掛出了一份5000字以上的聲明。
聲明稱,該公司實名舉報中山火炬工業聯合有限公司(簡稱“工業聯合”)等涉嫌虛假訴訟、操縱證券的重大犯罪行為,導致中炬高新公司及股東、廣大投資者(約6.7萬名)約500億元巨額經濟損失。
聲明指出,近期中炬高新公司兩則重大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顯示,中炬高新公司被法院判決向工業聯合公司承擔多項賠償義務,累計金錢給付義務達25.64億元、土地給付義務約16.73萬平方米。
但經中山潤田估算,前述兩則公告涉及的三份判決已致使中炬高新公司遭受巨額損失超過50億元,遠超中炬高新公司賬面凈資產36億元。“公司經檢索案件相關材料及歷史文件,發現工業聯合公司存在以虛假合同起訴,伙同火炬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實施涉嫌虛假訴訟、操縱證券市場等犯罪行為。”中山潤田在聲明中表示。
“歷時兩年多的虛假訴訟,導致中炬高新公司股價持續大幅震蕩下行,期間,中山火炬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蓄謀已久低價吸納、惡意收購,操縱證券交易。”中山潤田稱,截至2023年6月1日,中山火炬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比例已達到19.65%,相比較其在2020年持股10. 72%,已經增加8.93%,其行為已涉嫌操縱證券市場。
中山潤田表示,工業聯合在明知雙方當年系虛假交易、不存在相關法律關系情況下,卻以此為由提起三起民事訴訟,導致中炬高新2022年年報計提預計負債約11.78億元,導致中炬高新自上市28年來首虧。而且2023年半年報按照會計規則,公司會繼續計提預計負債。
中山潤田進一步指出,中炬高新公司的股價于2020年8月達到近三年的最高點(82.4元/股),且正處于上升趨勢,但自2020年9月起,也即工業聯合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后,中炬高新公司的股價開始持續大幅震蕩下行,最低時股價僅剩22.82元/股,截至2023年7月8日,股價為37.04元。中炬高新公司總股本7.85億股,中山潤田及廣大投資者合計持有約80%股份,初步估算合計股票價值損失約400億元人民幣。
7月12日,中炬高新收到交易所監管工作函,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規范行使股東權利,不得影響公司治理和經營正常運作。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媒體向市場發布有關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時,應當審慎客觀,避免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誤導。上市公司大股東應當遵守信息披露原則要求,不得濫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發布不符合相關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中山火炬集團回擊
對于寶能系的舉報,中山火炬工業集團發布了《關于中山潤田發布不實信息的嚴正聲明》,中山潤田此次發表聲明舉報,目的包括惡意損害他人聲譽,擾亂上市公司正常經營秩序,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其他股東利益。
聲明稱,不存在虛假訴訟事實。中山火炬認為,三起訴訟涉及的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合同。中炬高新在一審的多次開庭及提交書面文件中,對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均予以認可。三起訴訟涉及的合同均已支付土地轉讓款,中炬高新對此予以認可。
其次,不存在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自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間,火炬集團及其一致行動方主要通過司法拍賣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票,該等股票主要為進入司法執行程序的中山潤田所持股票,交易的時間和數量主要是依據司法執行的要求確定,與訴訟案件進展并無聯系,相關增持事項已經嚴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中山潤田所謂利用訴訟案件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缺乏事實基礎,涉嫌誣告、惡意損害他人聲譽。
寶能連發八問
被火炬集團怒懟“捏造虛假事實,有意誣告陷害”,寶能系旗下中山潤田再度在寶能集團官網發出聲明,拋出八連反問。
中山潤田質問稱,三宗訴訟案件所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否被中國證監會判定為虛構銷售收入及虛假交易?中炬高新及時任責任人是否被行政處罰68萬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已將三宗訴訟案件所涉合同認定為“該轉讓土地使用權合同是中炬高新為了達到配股資格,而進行的一樁不真實的交易行為”,審計署的認定是否屬實?為何不敢將當年相關人員在審計署所作的承認虛假交易的筆錄全部公開?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中炬高新1997年和1998年分別確認其“洋關”地塊的銷售收入6521.88萬元、3330.00萬元,以及1999年確認其“東利圍”地塊鎮修收入14690萬元不符合有關會計制度以及準則,致使公司199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因2000年中期確認其“果基圍”地塊銷售收入9977.61萬元不符合有關會計制度以及準則,致使公司2000年中報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處罰決定書顯示,中國證監會對中炬高新處以40萬元罰款,對時任責任人分別處以3萬元-1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中山潤田再問,工業聯合通過虛假訴訟索賠要求中炬高新賠償約五十億元的案件所涉三份合同是否就是當年被證監會、審計署函件認定為虛假和不真實交易的那三份合同?案件所涉三份合同是否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合法有效嗎?這三份早已被認定為虛假和不真實交易的合同為何在20年后搖身一變,又成了工業聯合及火炬集團聲明中所稱的“真實、合法、有效”的合同?
2020年工業聯合以中炬高新公司未履行三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為由,對中炬高新提起訴訟,要求中炬高新應交付案涉土地使用權并將土地使用權的不動產權證辦理至工業聯合公司名下。2022年11月,工業聯合新增訴訟請求,要求中炬高新賠償經濟損失19.19億元。
此案近期宣判,中炬高新敗訴。6月20日中炬高新公告稱,公司被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向工業聯合公司承擔多項賠償義務。中山潤田明顯不服法院判決,稱“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后,未對案件事實進行詳細研判,進而判決中炬高新公司敗訴”。
中山潤田還就火炬系提起訴訟的時間進行質疑。當年的虛假交易被審計署查處、被證監會處罰后,本已案結事了,在過去20年中從未披露,為何卻在20多年后突然起訴?
近期“火炬系”計劃清洗董事會,中山潤田發問:火炬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當下急于清洗并換掉中炬高新的全部董事為自己指定的人,意欲何為?難道要再次重施2001年的虛假交易時恣意妄為的左右手?難道要配合工業聯合的虛假訴訟索賠?上市公司的利益誰來維護?廣大股民的利益誰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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