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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春秋︱上海銀行公會選址與建樓事略
1915年7月,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張嘉璈及其周圍人物主導形成的金融界午餐會應是上海銀行公會的雛形。據張嘉璈回憶,自就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后,他就開始與金融界人士交往。在1915年的新春宴會上,他結識了浙江地方實業銀行副經理李馥蓀、浙江興業銀行常務董事蔣抑卮、浙江興業銀行董事長葉揆初。同年3月,經楊廷棟介紹認識了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經理陳光甫,8月,又經人介紹認識了交通銀行經理錢新之。張、李、蔣、葉、陳、錢……他們每日中午聚餐,互相交流信息和交換意見,促成了不少實事。這個團體后來發展成為上海銀行公會。徐寄庼在《希望民國十年之銀行公會》一文中評價:午餐會互相接近的那段時期是上海銀行公會的“精神結合時代”。
成立銀行公會
“銀行公會”這一稱呼自午餐會后已經出現,為什么遲遲沒有正式成立?其中有幾個原因,作為一個金融行業團體首先必須合法,那時北洋政府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允許組織金融行業團體。直到1916年北洋政府財政部頒布《銀行公會章程》,參加聚餐會的代表才開始商討正式組織公會;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適當的會所,沒有會所就無法聚會,無法聚會就無法議事,無法議事就無法辦公,這一階段銀行公會是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為會所,因此正式成立銀行公會的事懸而未決。
1917年9月,莊得之介紹了香港路一處房產。莊得之是盛宣懷夫人莊氏的兄弟,當過買辦,是上海銀行的大股東,得知銀行公會正在選辦公場地,于是向銀行公會推薦。香港路這一處房產占地1.5畝,有兩棟洋房,洋房后有一塊空地。房主索價銀規元五千兩,地皮索價5.25萬兩,幾番協商,地皮不還價,房屋還至三千五百兩。兩項合計5.60萬兩。銀行公會開了幾次會,商量此事,但還是拿不定主意,幾次三番后,發函請示已調往北京中國銀行總行擔任副總裁的張嘉璈。張嘉璈復函:“會議妥協,弟自然贊成……。諸公如不嫌香港路偏僻,自無庸議。不必再彼此函商,即行定議,以免久延。”得到張嘉璈的回復,各銀行墊款買下香港路3號、4號兩棟洋房作為會所,全部辦妥手續,已是1918年春了。從上海銀行公會留下當時買賣房產的文獻看,銀行公會方面頗為得意,其中有一段描繪:“香港路鬧中取靜,樹木蔥蘢,空氣充足,并說洋房后面有一空地或作打球之用。”可見香港路會所的寧謐幽靜、環境優美。銀行公會對兩棟洋房略為擴充和裝修,擇日進駐辦公。
財政部《銀行公會章程》頒布和會所已定,萬事俱備,只欠東風。1918年7月8日,上海銀行公會正式成立,除中國、交通、浙江興業、浙江地方實業、上海商業儲蓄、鹽業、中孚七行外,聚興誠、四明、中華、廣東、金城五行次第加入,會員銀行達十二家。各行代表議定了 《上海銀行公會章程》53條,并按照章程選舉宋漢章、陶蘭泉、盛竹書、倪遠甫、李馥蓀、陳光甫、孫景西七人為董事,復由董事中互選宋漢章為會長,陳光甫為副會長,李馥蓀為書記董事,呈報財政部及各官廳備案。同年10月19日,上海銀行公會舉行正式開幕典禮,當日 《申報》頭版頭條刊登大幅消息“銀行公會今日開幕”。《銀行周報》刊載了開幕盛況:
開幕典禮在香港路3號4號,屋內懸掛中外政商各界頌辭以及對聯,屋后隙地搭蓋五色彩綢天幔,門前高懸國徽。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接待外賓,下午2時至4時接待華賓。來賓中有財政部、農商部、江蘇省、滬海道尹、警察廳的代表以及上海總商會會長;各國領事及商務參贊均派代表到會,各外國銀行大班、各洋行大班、各錢莊、各公司經理、報館記者多蒞會參觀。銀行公會方面組織各銀行經理作為招待員導引來賓參觀并款以西點。香港路車馬盈門,頗為熱鬧,來賓不下千人,可謂盛也。
位于香港路3、4號的上海銀行公會成立之初的會所
原址重建新樓
今版《上海城區道路交通圖》所指的香港路由江西中路至圓明園路,而1850年英國人辟筑這條路時,僅為四川路至虎丘路短短一段,并以英國人諾門名字命名。1865年,英租界當局竟傲慢地使用從清政府手中搶奪的香港這一地名,將諾門路改為香港路。
銀行公會在香港路洋房辦公約莫四五年,因為公會業務范圍擴大,進駐人員增加,辦公場地顯得擁擠,于是有了重新選址建造新廈的打算。為選新址,銀行公會1922年5月26至28日連續在《新聞報》上刊登購地通告:
本公會現擬購地建筑,如有現成房產亦愿購置,其地大小自一畝半至二畝半為度,至地段以北蘇州路至三馬路(今漢口路),黃浦灘(今中山東一路)至河南路之間為相宜。倘有此項地產愿出售,請開明詳細情形,投函香港路四號本公會,如不合格,恕不奉復,此啟。
購地通告刊登后半個月,應征者僅有三處,一是在黃浦灘即東亞銀行舊址,計價六十萬兩;二是在博物院路(今虎丘路),共二畝五分余地,計價每畝五萬兩;三是在二馬路(今九江路)與三馬路,山西路與山東路之間,共四畝四分余地,計價二十四萬兩。于是,銀行公會開會討論。討論結果認為:“地段均不適宜,而地價又昂。”于是,銀行公會打消了另行覓地的念頭,決議在現有地點香港路三號、四號重新翻造新樓。然而,為鄭重起見,為使建筑完美,銀行公會登報公開征求新樓設計方案。
從當年的檔案材料看,銀行公會已經在討論,是請外國洋行設計大樓,還是請華人公司設計大樓問題了。當時大陸銀行經理葉扶霄得此消息,會同浙江興業銀行副經理孫陳冕、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經理陳光甫等聯名書面提議, 會所興建擬請華人建筑公司承建。此函僅數行,在此照錄主要內容:
……查滬埠習慣巨室之建筑, 其打樣包工每信托外人。今查華人之建筑公司亦復不少,本會之組織純系華人,似宜信托華人,則公會之房屋如何打樣、如何包工應注重于華人之建筑公司。敬具提倡之誠意即有造就之實力。每嘆華人事業不易發展,其弊在信內之心不如仰外之切,敝行等有所感覺擬力矯此弊,敢貢一言,借供采納,想本會同人皆明達者,必能贊助斯義……
葉扶霄、孫陳冕、陳光甫等人感嘆中國人的事業不容易發展,問題癥結在于中國人相信外國人的能力,而不信任自己的能力。因此,他們要 “力矯此弊”。
不久,銀行公會開會討論采納了葉扶霄等人的書面提議,在20余家投標的中外建筑公司中,大膽選用東南建筑公司。東南建筑公司創于1921年春,全由華人華資設立,在承建上海銀行公會大樓之前,設計并建筑了南京國立東南大學全部校舍,國立暨南學校之新校舍以及上海交通大學新屋。該公司中標后致上海銀行公會函寫道:“滬地建筑事業幾乎完全摻于外人之手,而彼等所具學識亦并無特別優勝我國人之處,是以設此公司專謀以最上等之建筑學識貢獻國人并免使建筑權利之外溢。”東南建筑公司也認為,我國的建筑事業掌握在外國人手中,為免使建筑權利之外溢,他們要為中國人爭口氣,奉獻最上等的建筑學識于祖國。可見,當時無論是銀行家,還是建筑師,愛國之心人人有之。
銀行公會自1922年決議翻造會所,為籌措資金發行“上海銀行公會房地產公債”,定額上海規元30萬兩,分作3000份。每份實收規元100兩,利率按5厘計算,以新屋及地產作為擔保,另訂簡章,并報預算。在房屋翻造的這段時間里,銀行公會暫借交通銀行空余的房屋辦公,《銀行周報》暫借中國銀行舊址辦公。至1925年7月銀行公會新廈次第落成,辦公人員遷回新屋。辦公人員搬回新樓約莫半年后,于1926年2月17日才正式舉行落成典禮。
1922年8月21日,陳光甫、徐寄庼、葉扶霄等具名的“請華人之建筑公司建筑大樓”的提議
九十多年過去了,事實證明,香港路的銀行公會大樓無論是外觀,還是內部配套設備的合理性以及堅固程度都不亞于外國人所設計的建筑。該樓已被上海市人民政府立為市級建筑保護單位,并作為“外灘源”保留建筑之一,為重現當年“金融之樞紐”的風采,各方正在積極醞釀籌建中國工商業博物館(上海館),發揮其愛國主義教育的功能。
(本文摘自2018年08期《檔案春秋》,澎湃新聞經授權轉載,圖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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