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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中介當“血頭”組織賣血被批捕,賣血者竟能拿無償獻血證
揚子晚報8月26日消息,7月12日清晨,阿龍像往常那樣上了一輛中巴車,和不少打工者“組團”去“有償獻血”,獻血400cc可掙到550元。但沒想到,他們在回昆山的路上被警方攔獲。日前,“有償獻血”的組織者張春、趙景、章美等人因涉嫌非法組織賣血罪被昆山檢察院批準逮捕。
近年來,血液市場供需矛盾一直存在,一些生活窘迫的人依靠賣血補貼家用。一些不法中介利用手頭的勞務資源,兼職當上了“血頭”,不定期非法組織正在找工作或者缺錢的青壯年去異地出賣血液,從中牟利,擾亂國家采供血秩序。
今年6月,警方接到昆山衛計委移送的線索,稱有人非法組織務工者異地賣血。經過近一個月調查,警方于7月中旬在昆山312國道和長江路交叉口,將犯罪嫌疑人章美抓獲。隨后,犯罪嫌疑人張春在家中被捕,趙景投案自首,另有6名涉案人員歸案后被依法取保候審。
經查,趙景、章美分別是兩家勞務中介公司老板。張春及其同謀屬于上線,只要一獲取獻血信息便與趙景、章美聯系,將獻血時間、地點告訴二人,由他們召集賣血者。獻血當天,趙景、章美先篩掉不符合獻血標準的人;張春負責聯系車輛、清點人數、發放賣血錢等。三人分工明確,配合默契。
據介紹,他們召集賣血人有三種方式:一是利用勞務中介資源便利,將賣血信息發給一些在找工作的務工者或臨時工,這種最多;二是通過張貼“有償獻血”小廣告招募“志愿者”;三是缺錢的人聽說可以介紹賣血,主動上門。
一般情況下,賣血400cc可拿到550—600元,200cc是350—400元。趙景、章美則按人頭算,每拉一人抽成150元。張春每組織一次可得300—1500元不等的分成。讓檢察官意外的是,該案無償獻血的采血機構是正規的,每名賣血者在抽血后都獲得了一張正規的無償獻血證。
那么,賣血錢又從何而出?調查發現,很多地方特別是一線城市,僅依靠倡導無償獻血難以滿足臨床需求,所以一些單位會設獻血指標,并支付獻血者一定的營養補貼。指標未完成時,“血頭”便有可乘之機,披上“無償獻血”的外衣進行“有償獻血”的暗箱操作,組織底層青年賣血,從補貼中抽取提成。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春、趙景、章美在不具有血液采集、供應許可資格,組織他人賣血,明顯違法,應當逮捕。 (以上人物均為化名,本文原題為《勞務中介當“血頭”非法賣血 賣血者居然能拿到正規無償獻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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