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乐官网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澎湃Logo
下載客戶端

登錄

  • +1

實務者言|“電動自行車”的機動化沖突

郭敏
2023-06-27 10:15
來源:澎湃新聞
? 市政廳 >
字號

當下俗稱的“電動自行車”其實是個很大的話題,憑借當前已有的資料可能不足以分析清楚。還需要時間去研究和探討。這里暫且對當前的現象和規則做一些淺層的分享,辨析過程中沿用“電動自行車”這個不甚準確的概念。

需要思考的兩個電動自行車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騎電動自行車出門上班的人,或路上從事快遞外賣工作的人大概有多少?

這里“多少”有兩層含義。第一是保有量,即有多少電動自行車、多少人在做這個事;第二是使用量或使用頻率,以便知道路上電動自行車實際使用者的比例和數量。比如快遞、外賣,電動自行車雖然數量不大,但使用頻率很高。外賣要賺到平均收入,一天需做到35單以上,即至少來回70次出行。周末外賣使用電動自行車的總量甚至遠超通勤總量。

應該把這兩類數據調查清楚。但國內很少城市會對此調查跟蹤。這樣的數據非常少見,或者不太精確,至少在公開發表的資料中不易找到。這實際影響到后面要講的政策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倘若現在路上的電動自行車按交通安全法限速規定騎行,一些從業者是否會因此收入減少,或生活成本抬高?當然,應該要求所有人遵守規則。但遵守當前電動自行車速度規則的代價是,因為騎行速度變慢,大部分上下班通勤的人,每天要在路上多花半個甚至一個小時。包括孩子上下學,都得早起,時間、體力的消耗都有所增加。那么,限速是多少,安全仍能維持,而效率能夠提高?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指向“老百姓可負擔的機動化”。

簡單回顧電動自行車的歷史

簡單回顧電動自行車的歷史。它可上溯到十九世紀末期。資料記載,1897年,美國一家公司Humber造出了第一輛電動雙座兩輪自行車。而在這之前的十年里,已有很多人提出電動自行車相關專利。而有記載比較著名的,且真正做成工業品使用的,是在1897年,這輛Humber公司的電動自行車速度可達40英里/小時,要兩個人騎,曾在當年法國巴黎自行車比賽中用作前排領跑自行車。

?Grace’s Guide

中國大陸電動自行車的歷史,可從1983年說起。當時上海自行車二廠造出第一輛可量產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批量投入市場且正式銷售。這是國內電動自行車有記載的歷史。

圖片來源:網絡

之后很長時間里,電動自行車并沒有特別精彩的事件發生。直到1999年。

1999年,電動自行車最早的國標推出。1999年10月1日《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實施。這本標準幫助中國當時的制造業繞過了一些門檻,或說是降低了成本,用低速機動化的方式,推動電動自行車大規模使用。這本標準賦予了低速機動化以合法化,是電動自行車得以大規模使用的起點。

1999年到如今,其間有一些關鍵節點。2013年,電動自行車產量突破3000萬;2014年,官方數據顯示,全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兩個億;2018年,工信部更新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版本,新的標準2019年實施。2021年,中國自行車協會數據公布,中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達到3.4億輛,當時還預計2022年將達到3.5億輛。

實際上,早在2007年,電動自行車的年產量就突破2000萬輛;2013年,年產量突破3000萬輛。很難想象,2021年之后,社會保有量的年增量只有2007年年產量的一半。或可推測,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無論是否上牌,要遠高于當前公布的3.5億輛。實際的強勁增長和預測數字的保守,是不是現實世界對待電動自行車的態度縮影?

電動自行車在標準中的定義

首先來看法規標準。在《自行車安全要求》(GB 3565-2005)標準里,第3.1條自行車,定義是這樣的:僅借騎行車的人力,主要以腳蹬驅動,至少有兩個車輪的車輛。關鍵點是,僅依靠騎行者的人力驅動,是自行車的主要特征之一。

該標準中的自行車,還包含兩輪車的概念。自行車可能是兩輪車或三輪車。要描述清楚,常見的自行車,是兩輪車,或叫兩輪自行車。英文中,兩輪車翻譯為bicycle,而自行車翻譯為cycle。

再看電動自行車的定義。

從詞義看,電動自行車應該可以理解為“電動的自行車”。詳細解釋,是電驅動或電助動自行車。無論如何,都應該是自行車的一種。但對照電動自行車的定義,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2018)這本國標里,是這樣的: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這里出現了重大轉折。其中一種保留定義的讀法是: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就是說,定義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的驅動,不需人力參與。這與自行車要求的,“僅借騎行車的人力”的主要特征相背離。

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可以是一輛完全由電驅動的兩輪自行車。但是,自行車定義是必須有人力。如果只有電驅動功能,就不能成為兩輪自行車。一般意義理解,電驅動兩輪車理論上是摩托車,不是自行車,不能符合自行車安全要求的規定。

兩本國標的不同定義,其沖突的部分,已延伸到現實很多政策,積累了一些問題和矛盾。近年來,另一本道路交通管理行業的主要國標,《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 5768.2)已用不同圖案區分電動自行車。無視現狀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的本質區別,會造成道路交通管理的嚴重問題。

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含義

仍會看到一些好笑的現象。譬如,有些地方的道管或交管部門,做交通安全科普時,會提供圖片,稱這是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這是非標電動車,這是電動摩托車,云云。但其中差異往往難以區分。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與摩托車尤其輕型摩托車的區別不大,主要在有無腳蹬;與自行車的區別,卻可一眼看出。以人力驅動的自行車,不能做成四五十公斤,把腳蹬壓在不方便的底部。騎車的人不可能鎖著身體、斜蹬一個笨重且輪胎很小的兩輪車出門,這樣既累人也不體面。

某圖例資料

電動自行車、輕便摩托車、非標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外觀上難以區分。

 常看到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說法。電動自行車國標里,列出一堆規定,譬如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 25 km/h,整車的質量≤ 55 kg,包括電機功率,電池電壓,外形尺寸等。超過這些數據限定的電動自行車,就是超標電動自行車。

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現象素描

現實中,可以看到許多超標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跑,或即便車輛不超標但超標使用。這些現象中,誰從中獲利呢?

第一個是騎行者本人。騎行者速度可以更快,載重大帶東西方便,有時間或金錢上的好處。電動自行車制造廠商、外賣快遞的企業,各類雇傭騎行者工作的老板,如裝修公司、建筑公司,還有家政服務等零工經濟為主的公司,能從電動自行車超標中獲利。更遠距離、更快速度騎行,使勞動力的選擇和被選擇的范圍變大,成本變低。企業找勞動力變方便,勞工找企業也變方便了。

這些影響到社會經濟的組織模式。從時代發展看,這種組織模式不可逆,社會選擇了電動自行車作為當前經濟的組織模式,有大量經濟活動在此基礎上產生,并成為人的依托。不過,這些情況不是這兒要討論的。要討論的是,如何讓安全和獲利形成合理的因果關聯。

電動自行車超標,在法規或執行中最常見的監督對象是騎行者。經常可以看到外賣小哥在路邊接受交警教育。雇傭騎行者的企業,如外賣快遞企業、電動自行車制造商,或也有被約談,但頻率遠沒有騎行者個人那么多。

這其中有多個原因。第一,騎行者是整個電動自行車利益鏈中為數最多的,但不一定是收益最大的群體。其次,騎行者容易取證和抓現行。

現在電動自行車國標,人力驅動只是其中電動自行車動力的選項,可選擇全電力驅動,這導致超標非常容易,收益對騎行者是劃算的。并且門檻很低,當前許多電動自行車,稍微手動處理,就可實現超標。由此,當前一面把超標說成違法,另一面卻形成了非常利于超標的種種誘因。

譬如,電動自行車相關法條規定,非機動車道上電動自行車要保持15公里時速的限速騎行。這條規定實際難以做到。筆者曾做過調查,站在路邊測速,測了兩百多輛電動自行車,沒有一輛是15公里時速以下。即便有時速低于15公里的電動自行車,數量一定極少。如果極少有人遵守法條規定,是哪里出了問題?

超標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風險

電動自行車的主要風險因素,一是動能轉移,或碰撞或跌落;二是突出物的傷害,如尖銳物體刺入。

無論動能轉移還是碰撞中突出物的傷害,都跟速度有關。超標電瓶電動車速度較高,風險更大。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要求必須要提。問題在限速的上限是多少。 

現實并非限速越低越好。速度帶來的風險不隨著速度上升而線性增加,無論從事故概率還是后果看,會出現一些關鍵限速值。關鍵限速值前后,事故概率和后果都會上升。這個規律在1964年發表的所羅門曲線里已發現并描述。電動自行車在路上的限速選擇,應落在類似速度區間,這能讓騎行效率提高且安全性最高。這個值應是多少,需要研究。個人認為,時速不會低于25公里。

來源: Solomon D (1964) "Accidents on Main Rural Highways Related to Speed, Driver and Vehicle"

此外,由于非機動車道限速比較低。當前法規要求,非機動車道上只能15公里時速,導致非機動車道上幾乎沒有一輛電動自行車按規定行駛。普遍違反法規,這不是一種合理的社會現象。

關于“機動”和“慢速”名詞在法規里的矛盾解釋

繼續查詢相關法規。交安法第119條第4款,對非機動車是這么定義的: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這條里,非機動車指人力或畜力驅動的交通工具,但在后面補充說明了例外情況,對一些“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也納入了非機動車行列,并特意指出兩類: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算非機動車。這不常見但可理解。非機動車里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形成一個繞口令。這和電動自行車并列,也說明電動自行車可能算是機動的非機動車。是不是會讓人理解為,非機動車隱含慢速的含義?“非不非”不是要點,“慢不慢”才是?

兩種可以全機動的非機動車,都有嚴格的低速限速要求。政策設計將慢不慢作為關鍵。政策執行中,個人素質至關重要。然而,這靠得住嗎?

當前很多交通管理政策設計中,把慢和不慢作為主要管理要點和工具。比如經常看到路上曬出牌子,5公里、10公里限速,比步行還慢。

交安法里第58條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里行駛時速做出了規定:“第五十八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而交安法里,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上沒有規定限速,也就是說,自行車騎到30公里、40公里也是可以的。

來看看其他國家有沒有非機動車的限速要求。

由這張表可見,關于動力方式的規定,國標GB 17761和其他國家都不同,因此限速理解也不同。其他國家的限速含義是指,電助動自行車達到限速后,電力不再輸出,自行車完全由人力驅動。如果人力輸出能讓電助動自行車速度一直提升,這也是允許的。對非機動車道的限速,各國不同。但很少有國家提非機動車道的概念,一般會明確自行車道還是人行道。

關于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年齡。交安法條例里,自行車使用的年齡要求是12歲,各國自行車的使用年齡不盡相同,有10周歲的,12周歲的。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年齡,我國交安法規定是16周歲。

當前電動自行車提供的可負擔的機動化,是高效運轉的嗎?

這里,將電動自行車稱為一種可負擔得起的機動化,表達兩層含義:機動化和可負擔

機動化,是指電動自行車速度足夠高,騎行者消耗體力足夠少。在很多城市,許多人騎電動自行車上下班通勤,早晚高峰時,騎電動自行車出行很可能比開車速度快,可達到二三十公里時速。城市交通高峰時段,市區的汽車行駛很有可能達不到這個速度。因此,電動自行車有著與汽車類似的機動化。

可負擔得起,說白了就是足夠便宜。譬如,和坐公交比,以居住在杭州為例。杭州打工族的平均通勤出行距離在9-11公里左右,如果乘坐公交如地鐵、公交車、共享單車等,折算一天去和回兩次的通勤費用差不多是9元左右。

如以騎行電動自行車上下班測算,連同充電費用、三到四年更換一次電池,六到八年更換一次電動自行車,包括輪胎損耗。折算下來,每天大致3-4元。與乘坐公交相比,每天可省下5元左右,在小區門口早餐店,還能吃一碗拌面,或豆漿加油條。并且,高峰期間乘坐公交出行9-11公里花費的時間,與騎電動自行車出行花費時間相比,超過150%應是很平常的。因此,騎電動自行車出行,是經濟和時間上都可負擔的機動化。

這是在法規和實踐上充滿沖突、字面含義和百姓理解矛盾的交通工具,卻是一種高效運轉的機動化。從可見報道和有限數據看,電動自行車的使用風險,主要集中在快遞、外賣等以電動自行車作為生產力工具的行業。這些行業把電動自行車當做摩托車使用,或就是一種輕便摩托車。

梳理中國兩輪車相關規定可見,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的技術要求,是由工信部提出的國標規定的。而自行車的技術條件是由輕工業聯合會提出的國標規定。這方便我們從一個角度理解,自行車定義為何與電動自行車有本質不同,而電動三兄弟——自行車、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定義卻如此相像。重量和速度是區分標準,即用動能區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看樣子,電動自行車進的家族體系,是電動家族而非自行車家族。

用動能對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進行分類管理,電動三兄弟界限很容易突破。中國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制造業可以輕松在制造自行車和摩托車之間切換產能,快遞外賣行業由此發展壯大。人力驅動要求沒有被當作不可或缺的組成寫入電動自行車定義,當前的模糊也就自然而然。

現狀是否會長期存在?

從社會發展講,十幾年來,快遞外賣飛速發展,電動自行車功不可沒。電動自行車的另一個重大貢獻是,為城市擴張提供了可負擔的機動化。2000年左右起,中國城市規模持續擴大。背后因電動自行車支撐,上下班距離增加,但時間并未大幅增長,騎行電動自行車還讓城市里中低收入者獲得方便、省時和便宜三方面好處。這是當前電動自行車對整個國家的貢獻。

無論交通、車輛領域或社會學方面,對電動自行車的好壞、用途、作用等方面關注的專家屈指可數。即便有,評價也負面多于正面。這是一種被漠視但倔強成長二十幾年的交通工具,在超標和嚴重超標中游走的交通工具。

電動自行車對解決我國因城市擴大的居民通勤問題、支撐快遞外賣行業飛速發展、提高裝修家政零工經濟從業者的便利性來講不可或缺。不過,這也帶來低安全性。通過長期教育和合格的個人防護,才能提高兩輪車的安全性。電動自行車機動性,當下是高效率和低安全性的同義詞。但這也不存在綁定的必然性,合理組合是:電動自行車機動性含義是高安全性和中等效率。以當下高效率和低安全性的特征,還能持續多久?以后會不會轉變?應如何干預?

這涉及長期政策的引導。

電動自行車已與公交、私家車形成競爭。在很多城市,尤其是平原城市,電動自行車、公交車和私家車幾乎三分天下。在一些縣城,它和私家車是兩分天下,公交車幾乎沒有存在感。

這種現狀會持續多久?社會要做什么?大部分電動自行車超標的情況下,仍需探討騎行者如何可持續使用,能夠健康、安全上班回家。研究者不應拋出一個不合規不合法的結論,而對這么大面積的超標購買、超標使用電動自行車現象視而不見。

對騎行者而言,電動自行車如何安全騎行

電動自行車的可持續之道,涉及范圍較廣。首先是安全,對騎行者而言,是個人安全。這兒總結了九條騎行規則。

第一條到第三條講的是出發前的準備。第一條,看見和被看見。在道路交通安全的應用中,看見和被看見是基礎原則。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必須注意這一點。尤其那些早出晚歸的上班族、趕著飯店送外賣的小哥等,在晨昏或惡劣天氣時,看見和被看見能大大提高安全性。身上穿的衣服,要顯眼,要反光。

看見和被看見的另一層含義是,騎行者要確認自己看見和被看見。就是確認能與其他道路使用者溝通,譬如和前方轉彎車輛的司機的眼神接觸,或根據對方動作判斷并確認其意圖,這是看見。被看見也是如此,騎行者打算停下還是轉彎,要發出清晰、明確的信號。

第二個規則是聽見,耳朵要能聽見外部聲音。不建議戴封閉耳機,要求騎行者必須能聽見外部明顯的聲音。

這引出第三個規則,騎行者要佩戴合適的頭盔。頭盔在意外時保護頭部,正常騎行時,頭盔不應影響騎行者的看見和聽見。對電動自行車這類中低速交通工具而言,風險和騎自行車沒有本質區別,但與中高速交通工具如輕便摩托車、摩托車有本質區別。這些交通工具的頭盔防護目的不同,其形式也不同。

中國對騎自行車沒有提出必須戴頭盔要求,但對騎電動自行車有明確的戴頭盔要求。這出現很奇怪的現象:交安法規定,速度比自行車更低的電動自行車騎行,需佩戴頭盔,無速度限制要求的自行車騎行,理論上速度更快,卻無頭盔佩戴要求。確實并不合理。

可以看下一些常見頭盔,以及使用目的。

經常在路上看到有人戴工地安全帽。對電動自行車來講,工地安全帽戴了沒啥保護作用。建筑工地的頭盔是為在東西掉下來時保護頭部,而電動自行車頭盔是在騎行者摔倒時防護頭部的額、顳部、后腦勺等。保護地方不一樣,帽子造型也得不一樣。工地頭盔保護不了電動自行車騎行者。

簡單討論下,騎電動自行車摔倒的速度和發生的傷害方式。實際使用時,電動自行車應該在30公里時速,這個速度下,如果發生意外,相應發生傷害時的速度以統計規律而言應是30公里時速的五到七折。解釋起來,就是發生意外時,騎行者會采取動作減速,原先30公里時速的電動自行車,應會減速到20公里的時速發生碰撞或倒地等。

低速情況下,頭盔應該保護頭部不被嚴重撞擊,高速情況下,頭盔應該保護頭部不被刺入或重擊。這是頭盔使用的原則。要與其他原則結合,形成最佳使用效果。任何安全措施都有成本和代價,頭盔也不例外。

騎行頭盔有到處漏風不影響聽力的自行車頭盔、半盔、3/4盔、全盔。確保不發生意外比發生意外后的防護更有效,因此對時速不高的電動自行車而言,保持騎行時的聽力比摔倒后避免刺傷更有性價比。30公里限速的自行車選擇自行車頭盔,比該速度低的電動自行車也應選擇自行車頭盔。半盔也能滿足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摔倒后的防護,又確保不遮住聽力。而3/4盔、全盔是否可用于電動自行車,需進行聽力遮擋測試才能下結論。中低速下,聽見是重要的安全要求,3/4盔和全盔會影響騎行者聽見,得不償失。中高速情況下,有風聲超過外部聲音,使聽見變得沒有意義。

戴什么樣的頭盔,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非常重要,對研究者也是重要的研究題目。研究者需要搞清楚哪些頭盔是電動自行車真正該用的,以及騎行安全與頭盔的關系。

德國有個調查,騎自行車戴頭盔比例最高的是美國人,騎自行車受傷比例最高的也是美國人,荷蘭是戴自行車頭盔比例最低的國家,相應傷亡比例最低。

由此可得出,騎行安全主要并不是靠頭盔,而是靠有安全意識、必要的安全技能。這是個人騎行安全當中的前三條規則。 

第四、五條是在路上騎行的規則。第四條,要順著交通流騎行,不要逆行。人在路上行走沒有方向要求,東西向人行道可以往東走,也可以往西走,其他方向的人行道也是如此,這是人行的特點。但車輛不是這樣的,車輛要求順著交通流向的方向騎行。

第五條,路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根據要求停、讓。尤其在轉向時,無論騎行者認為有多熟悉,該停的都要停。轉向是發生沖突的一個主要原因。

第六條,路上騎行時,走向和速度要能被周邊人預測。就是轉向、變道,給其他人明確的動作信號。比如,往左有往左的走勢,往右有往右的手勢。

兩輪車騎行使用的公認手勢信號

第七條規則,是控制好電動自行車,至少要有一只手在手把上。

第八條規則,如果發現危險,首先確保自己能夠避險或停下,又或是避讓,其次才是努力通知別人。發現任何危險首先都要自保,如果連自保都保不住,卻試圖保別人,從統計上看,十有八九你和別人都保不住。

第九條規則,如果不得不在人行道騎行,要控制速度低于15公里/時。因為人行速度大致在5公里時速或以下,所以電動自行車超出行人速度太多,會帶來很大的碰撞動能差。同時,人行道騎行轉向,切記要左看、右看,還要回頭看。人行道超車一定要在左邊。還有,遇到人要多提醒,用鈴鐺、喇叭和語言去提醒。總之,在人行道騎行,風險是比較大的。

唯有政策持續迭代進步,才能引導整體可持續發展

政策環境改善,是電動自行車安全提升的頂層設計。電動自行車政策應定位于長期。從中國經濟發展和個人收入趨勢看,電動自行車大規模使用會延續至少十年。應首先對電動自行車建立必要的監測體系,讓數據真實、具有普遍性和長期性,公開數據,吸引更多人研究電動自行車的生產、使用情況。進行開放性的研究,才能助力電動自行車安全提升。

利益平衡機制需要探討。尤其是,需要關注電動自行車主要使用群體——中低收入者。許多中低收入者在就業、生活等方面,依賴電動自行車的出行環境,譬如多睡半小時,或省錢喝碗豆漿等。另外,電動自行車政策,還要推動社會在交通安全教育、工程、法制方面的進步。政策要尋找平衡,平衡是動態的,要及時更新。

電動自行車政策是非常復雜的問題,也是交通安全改善性價比最高的方法。電動自行車嵌入了社會經濟發展。持續妥協可能是必然途徑。在尋求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扶持民生和產業發展,在幾方面維持平衡。同時,隨著時代變化,政策隨之進化,形成新的平衡。電動自行車政策需要與時俱進和因地制宜。

當前的電動自行車政策圍繞國標,實質帶來很多無法自圓其說的矛盾,造成了不同立場群體的沖突。這是國標不可承擔之重,也無法通過國標解決。需要思考,當前的電動自行車政策,應該解決哪些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電動自行車是不是自行車?只從名字看,電動自行車可理解為電動的自行車,自然應該是自行車。但看標準定義,自行車必須有人力驅動,而電動自行車可以不需人力而以純電力驅動,與自行車的定義沖突,因此不是自行車。下一階段政策需要回答清楚。不是自行車的電動自行車,為什么要用自行車的名詞,讓人產生困擾呢?

當然,這種模糊的命名,曾幫助制造業迅速形成自有技術占領市場,幫助快遞外賣行業發展,支撐城市土地擴展,整體推動行業發展。不過,將來十年二十年,若仍將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和自行車的概念混為一談,對安全的負面影響將越來越大,對經濟也無好處,已到了必須理清的時候了。

第二個要回答的是,電動自行車是生產力工具、休閑工具還是通勤工具。也就是說,電動自行車是什么車,如何分類。

車輛類型關聯著使用要求及使用制度。也就是,誰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使用,使用者需不需要考證,車輛需不需要上牌。不同類型車輛要走不同方向的管理體制。需要對應具體落實的政策。

第三個問題,當前法規的一個矛盾是,非機動車道上的限速規定,目前只針對電動自行車,沒有針對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是自行車,但這帶來道路管理混亂,也導致百姓認知與法規規定完全相悖,損害法規權威性。

限速是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使用的典型問題。其他使用問題,譬如是否必須戴頭盔,戴什么樣的頭盔,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騎行者年齡要求的差別等。這些需在法規里梳理出符合百姓認知的答案,或當前人們不了解但能很快認同的規則。當前大部分人不遵守電動自行車限速,有沒有與老百姓不認同規則有關呢?

第四個問題,要回答當前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人群占整個出行比例多少,未來發展趨勢如何,如何讓不同人群承擔相應責任。

政策要理清楚,哪些人使用電動自行車是為通勤,哪些是接送小孩上下學的工具,哪些是生存剛需?譬如,快遞外賣行業,沒有電動自行車就不可能去送,相應的產業利用強勢地位,把相關壓力轉移給個人,讓電動自行車變成了個人剛需。政策需要理清這些問題,讓利益相關方支付應有的安全成本。消費者可能需要逐步接受相對應的安全成本,企業也是如此。

第五個問題,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成本和當前使用者的收入應該是強相關的。現在人們之所以使用電動自行車,除便捷外,更多是低成本。低成本換取安全,會持續多久?利用人均收入的趨勢,竭盡所能提高電動自行車使用的安全性,這一點是重要的。

電動自行車政策主線是安全和成本,和其他領域的交通安全并無區別。只是因為電動自行車的普遍使用以及使用人群收入的特點,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對成本敏感。這類因素都需納入整個政策體系進行長期觀察,科學預測,反復探討和激烈爭論。

相關政策的關鍵性問題一般都圍繞安全和成本展開,有時代特征,也有地域影響。總之,當下可能找不出一種交通工具比電動自行車更貼近普通百姓的生活,更能體現出這個特征鮮明的時代。

(作者郭敏系杭州交通工程師)

    責任編輯:王昀
    圖片編輯:施佳慧
    校對:施鋆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掃碼下載澎湃新聞客戶端

            滬ICP備14003370號

            滬公網安備31010602000299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
            大发888体育场| 百家乐官网投注| 优惠搏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榕江县| 百家乐单跳双跳| 新世纪娱乐成| 百家乐下注时机| 遂平县| 百家乐破战| 百家乐官网现金网信誉排名| 威尼斯人娱乐城首选金杯娱乐城| 百家乐官网评级网站| tt线上娱乐| 百家乐双面数字筹码| 百家乐官网免费破解外挂| 新西兰百家乐官网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大发888为什么这么卡| 百家乐官网bp| E世博网址| 网上玩百家乐会出签吗| 百家乐官网平点| 新蔡县| 皇冠在线开户| 大发888为什么打不开| 百家乐平台信誉排名| 百家乐官网软件辅助| 百家乐游戏接口| 百家乐官网直揽经验| 滕州市| 大发888手机下载| 蓝盾百家乐赌场| 万龙百家乐官网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 高手百家乐赢钱法| 百家乐官网输钱的原因| 阆中市| bet365后备网址| 凯斯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 百家乐官网国际赌场娱乐网规则| 百家乐官网不能视频| 现金棋牌评测网| 嘉年华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