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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君安黃燕銘也遭警示:未對某研報相關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審慎評估
又有券商研究所所長和明星分析師遭警示。
近日,上海證監局披露的研報罰單中,出現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君安證券”,601211)及公司研究所所長黃燕銘、固收首席分析師覃漢的身影,兩者均被出具警示函。
此外,6月6日,上海證監局還集中披露了一批研報罰單,“一口氣”點名了5名分析師,并對一起違規傳播非研報內容信息出具了警示函。
據澎湃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從5月18日年內首份研報罰單披露至今,一個多月的時間里,研報罰單至少已有31張,合計涉及16家券商的30名分析師或相關工作人員。
此外,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接下來,券商的研報罰單或將繼續出爐,且不乏頭部券商。
國泰君安證券及公司研究所所長、首席分析師均被警示
據上海證監局6月19日公布的罰單,經查,發現國泰君安證券關于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的制度規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證券研究報告市場影響評估機制,未對某證券研究報告相關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慎評估。
“上述情形不符合相關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國泰君安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海證監局指出。
同時被上海證監局點名的,還包括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所長黃燕銘、國泰君安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覃漢。
上海證監局稱,上述國泰君安證券在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中存在的問題,黃燕銘作為公司研究所的所長,對上述問題負有管理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黃燕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查,我局發現國泰君安證券未建立有效的證券研究報告市場影響評估機制,未對某證券研究報告相關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慎評估等問題,覃漢作為該證券研究報告署名的證券分析師,對該問題負有直接責任。”上海證監局進一步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覃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海證監局已集中“點名”一批分析師
此外,6月6日,因研報內容存在瑕疵,上海證監局已分別對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民生證券、野村東方國際證券、申港證券的分析師出具警示函。
具體而言,上海證監局表示,經查,發現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發布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標題夸大、無法保證部分信息來源真實性等情形,不符合相關規定。宋濤作為該證券研究報告署名的證券分析師,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宋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查,我局發現民生證券發布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未能保證信息來源合規的情形,不符合相關規定。鄧永康作為該證券研究報告署名的證券分析師,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海證監局指出。
上海證監局進一步指出,經查,發現野村東方國際證券發布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的問題,章鵬作為該證券研究報告署名的證券分析師,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申港證券2022年發布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無法保證部分信息來源真實性等情形,曹旭特作為該證券研究報告署名的證券分析師,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我局決定對曹旭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海證監局稱。
除了分析師外,上海證監局還對一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傳播非研報內容信息出具了警示函。
“余金鑫作為證券從業人員,于2022年7月13日通過微信聊天方式向700余名客戶發送相關內容,并被轉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該內容未形成研究報告,也未經你任職的公司審核。根據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余金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海證監局表示。
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官網資料顯示,余金鑫目前的執業機構登記為民生證券,執業崗位為證券投資咨詢(分析師),目前登記狀態為正常。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被上海證監局點名的,多為明星分析師。
公開資料顯示,除了市場熟知的黃燕銘和國泰君安證券固收首席,宋濤目前是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化工首席分析師,2020年至2022年所在研究小組均上榜新財富最佳分析師。鄧永康目前則是民生證券研究院院長助理、電力設備新能源行業首席分析師。
近一個月已發多張研報罰單,接下來仍將有券商被公示
據澎湃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從5月18日至今,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各地證監局已密集披露了31張研報罰單。
其中,針對分析師或相關研究人員的罰單共有22張,分別涉及太平洋證券的7人,招商證券的4人,山西證券、西南證券、民生證券、中天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分別有2人。
首創證券、申港證券、野村東方國際證券、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英大證券、東亞前海證券、粵開證券、信達證券等,則均有1人收到罰單。
同時,針對券商,各地證監局共發出了9張罰單,分別涉及招商證券、粵開證券、東亞前海證券、首創證券、西南證券、太平洋證券、中天證券、中原證券和國泰君安證券。
其中,招商證券、粵開證券、首創證券、西南證券、國泰君安證券等5家機構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東亞前海證券、中天證券等均被采取了監管談話措施。太平洋證券、中原證券等則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2023年5月,監管層向各證券公司送達了《關于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下稱“《通報》”),表示2022年在全行業開展研報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專項工作,共覆蓋45家證券公司和300篇研報。
從檢查情況看,《通報》指出,研報業務仍存在三大典型問題:一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范要求及時更新調整;二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體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接下來仍將有券商的研報罰單會被陸續發布,且不乏頭部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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