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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紹興男子舉報妻子被檢察院干部等人灌酒,官方:已處分
6月12日,網上出現了一則信息: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某政府機關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時已處于“斷片”狀態,此事被多家媒體報道轉發后,引起輿論高度關注。
潮新聞記者了解后發現,這則信息來源于當地一些網友的微信朋友圈截圖——該朋友圈截圖中,疑似金某丈夫對金某的相關領導和當晚的酒局進行了實名舉報。
截圖中提到,柯橋區某政府機關領導,帶著其下屬金某和另一單位的幾名政府工作人員吃飯時,以“談工作”為由,將金某灌醉。之后,該領導于當晚9:30將金某送回所住小區樓下大堂,致歉后離開。
朋友圈配文還附了一張金某側臥睡在沙發上的照片。后續還寫著“因柯橋紀委的舉報電話晚上無人接聽,故發朋友圈尋求幫助?!?/p>
網傳爆料
此前,即6月9日,為求證此事,潮新聞記者曾致電了涉事領導。該領導回應稱:“這是誤會,對方已經刪除了這條朋友圈動態,不存在灌酒這一情況?!?/p>
隨后,記者也聯系了當事人金某。她表示,不方便談論此事。
同一天,柯橋區紀委一工作人員告訴潮新聞記者:“(該朋友圈)是上周五(即6月2日)發出來的,周六(即6月3日)紀委就已經介入調查處理了,并已經將調查結果反饋給區委辦了?!痹摴ぷ魅藛T還表示,對于具體調查結果,需要向區委辦或宣傳部進行了解。
6月12日晚,柯橋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了情況通報。
經查,6月2日18時許,柯橋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費由潘某某個人支付),于20時許結束。餐后潘某某與聚餐人員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時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區并聯系其丈夫,21時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鑒于潘某某等人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已給予潘某某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參與聚餐的公職人員分別給予誡勉、批評教育等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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