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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一個中文短語的千年之謎
1982年夏,我隨父母到杭州游玩,自然少不了逛西湖。在岳王廟內見到幾個鐵人,我問父親為什么他們為何跪著。“秦檜等人陷害岳飛,說他犯了‘莫須有’的罪”,父親解釋說,“后人祭奠岳飛,就鑄了幾個鐵人,讓他們跪著替秦檜受過。”那時我就好奇“莫須有”是一種什么樣的罪,叛國罪還是謀反罪?一本近年出版的兒童歷史讀物這么講:“秦檜派人用繩子將岳飛、岳云勒死了,罪名是‘莫須有’。”很多小朋友看了恐怕也同我一樣好奇。
長大后我才知道,“莫須有”其實不是罪,而是一個形容詞,意指憑空捏造,無中生有。不過,這是后來的引申義,并非本義。《宋史·岳飛傳》記載:“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秦)檜詰其實。檜曰:‘飛子(岳)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秦檜羅織謀反罪名讓岳飛下獄,他口中的“莫須有”顯然不是無中生有,那么這三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今天大多數解釋都說莫須有意指“也許有”或“恐怕有”。民國時期的文獻學家余嘉錫在《讀已見書齋隨筆》中明確寫道:“……莫須有者,即恐當有之義也。”著名語言學家呂叔湘在《語文雜記》一書中也指出:“莫須就是現在的恐怕或別是之意。”由于這兩位學者是漢語研究的權威人物,當代的辭書都沿用了他們的解釋。第五版《辭源》“莫須有”條稱“猶言或許有”;第七版《現代漢語詞典》稱“意思是‘也許有吧’”,第六版《辭海》亦稱:“猶言恐怕有、或許有。”《文學典故詞典》和《漢語大辭典》等辭書也沿用了《辭海》的解釋。
今天江蘇徐州和浙江溫州等地的方言還保留著一些唐宋時期的古語,當地人說“莫須”的意思正是“估摸著”,表示揣測之意。然而,這一解釋放在原文中,卻存在一個明顯的問題。秦檜若說“也許有”,口氣便不肯定,等于承認了“也許沒有”,不符合“獄之將上也”的情形,也不能抵擋韓世忠的詰問。我們可以推測,秦檜的答復應該很肯定,希望說服韓氏。可他并未給出具體罪名,韓世忠才會再反問“何以服天下”。
有些文史學者猜測,秦檜本來講“必須有”,被誤寫為“莫須有”。這種說法也有根據,《皇朝中興紀事本末》《名臣言行錄別集》和《宋宰輔編年錄》都寫作“必須有”。《宋史-刑法志》記載:“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可見當時謀反罪名已定。清代學者梁紹壬在《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七中推測說:“檜以險狠,故入人罪,必欲使爰書有據,決不以模棱語了事也。似宜從‘必須有’為是。”清人畢沅和徐乾學也持此說。
然而,莫須有三字出現在多本宋代史籍中,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興小記》和《宋史》,它們不可能都抄錯了。抄工也可能從“莫須有”抄成了“必須有”,兩句或許互為異文。抄工覺得語義相近,可以替換,多半是錯抄的原因。這也為秦檜回答的肯定性提供了旁證,不過我們仍須分辨莫須有的確切含義。
上世紀八十年代后,關于莫須有的爭議不時出現,我從知網上就搜索出二十多篇或長或短的考證文章。其中自稱“新解”“別解”或“他解”的文章,大都援引了清代學者俞正燮的說法。俞氏在《癸巳存稿》一書中論稱,“莫須有”應斷句為“其事體莫,須有”。“莫”表示秦檜停頓,“須有”推斷岳飛有罪,這是關于“莫須有”的第一種肯定性解釋。俞正燮舉出古書上的幾處例證,說明古語有時以“莫”為語氣詞,相當于今天的“嘛”,如《左傳》中的“陽不克莫,將積聚也。”1936年出版的《辭海》即采此說。
根據上面的推斷,秦檜答復的口氣是肯定的,俞氏的解釋符合這點,卻帶來另一個疑點。俞正燮解釋說:“蓋檜驕蹇,反詰世忠,謂其事體莫,示若遲疑審度之,而復自決言須有。故世忠不服,橫截其語,牽連為一句,言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韓世忠并非聽不懂秦檜的話,為何要將前后兩句的三個字“牽連為一句”,而不言“須有二字何以服天下”?俞氏此說實在牽強,呂叔湘就譏他“可笑”,“還要恭維韓世忠會做截搭題”。
已故的臺灣作家李敖也認為俞正燮的解釋不確。2010年8月,他在杭州參觀岳廟時提出另一種說法:“我專門查過20多篇宋朝人寫的文章,上面的‘莫須有’三個字都不是連著的,而是‘莫須-有’。‘莫須’就是等一等,‘有’就是會有的。”彭奇凡的《“莫須有”新解》一文認為“莫須有”應解釋為“終歸有”,接近這一解釋。我雖未見李敖就此公案寫過文章,因為他的粉絲眾多,這一說法流傳甚廣。
不過,就在2009年鳳凰臺播放的一期談話節目中,李敖卻將“莫須有”解釋為“難道沒有嗎”。他自己的解釋雖不一致,卻為答案增加了兩個選項。前一個是他的獨創,后一個早有人提出了。文史學者王曾瑜曾校注岳飛孫子岳珂編寫的《鄂國金佗稡編》一書,即指出“莫須有”是宋代常用語,意思是“豈不須有”。歷史學者羅炳良也在1994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中寫道:“……把‘莫須有’訓釋為‘豈不當有’更切合岳飛冤獄的實際情況。”
此外,還有人提出了第四種肯定性的解釋。1996年,《書屋》雜志刊登了《千古疑案“莫須有”》一文。作者署名“萬里”,認為“莫須有”的解釋必為“一定是有”。作者將“莫”字解作“一定”,“須”字解作“是”,并舉出了一些宋代在肯定意義上使用“莫”字的語例。2012年,文史學者艾俊川出版文集《文中象外》,其中收入《“莫須有”新解補證》一文,完全肯定了萬里的解釋,還給出了數條例證,說明“莫須”的意思是“一定”或“必定”。
那到底哪一個對呢?我們先看看莫須二字的演變史。據語言學者周曉彥考證,“莫”字最早在否定意義上作為副詞使用,通常含有勸阻之義,如岳飛《滿江紅》中的名句“莫等閑,白了少年頭”。唐宋時期,“莫”字由否定副詞轉為揣測副詞,再轉為反詰副詞。同一時期其他否定副詞“不”“非”和“無”也出現了類似的轉義用法。轉為揣測副詞后,“莫”字與其他字組成了“莫非”“莫是”“莫須”“莫不”等一系列雙音節揣測副詞,今天我們還在使用“莫非”。
“莫須”兩字連用,最早見于唐代文獻。《敦煌變文-漢將王陵變》有句:“王陵在后莫須憂,必拜王陵封萬戶。”呂巖的《漁父詞—十八首·瑞鼎》亦有句:“會合都從戊巳家,金鉛水汞莫須夸。”這兩句中的“莫須”都在否定意義上表示“不須”。此詞后作為揣測副詞常出現在宋人的疑問句中,如《朱子語類·卷五十六》中有句:“敬之問:‘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思誠,莫須是明善否?”這里的“莫須”就表示“或許”的推測之意。
“莫須”在宋代衍生出反詰之意,表示“難道不”或“豈不當”之義。例如,蔡絛的《鐵圍山叢談》卷二記載,宋徽宗問下屬梁師成:“北事之起,他人皆誤我,獨太師(蔡京)首尾道不是,今至此莫須問他否?”這里的“莫須”應為“難道不”之義,解釋為“等一等”就不通,因為皇帝不必等待大臣回答。朱弁《曲洧舊聞》卷三云:“曾普公以魏公文字問執政諸公曰:‘此事如何?’清獻趙公曰:‘莫須待介甫(王安石)參告否?’”此句中的“莫須”也應解作“難道不”,若是“等一等”之意,就與后面的“待”重復了。因此李敖解釋為“等一等”不確,可能他在杭州一時糊涂,犯了口誤。
此類“莫須”與“否”的反問句在宋書中常見。不過,在宋代古文的陳述句中,“莫須”二字更宜解作“一定”或“必然”等表示肯定語氣的副詞,這一語義很可能是從反詰副詞進一步衍生的轉義。公元1123年,宋徽宗派遣趙良嗣等人與金國談判,涉及重劃符家口邊界的問題。趙良嗣建議說:“符家口系屬南界,有新倉、永濟兩鹽場在內。朝廷歲增百萬貫,正為此鹽場在其中,莫須改正。(《三朝北盟匯編》卷十五)”因為符家口有鹽場,宋朝政府必爭,“莫須改正”即“一定改正”的意思,此時“莫須”的意思已經從唐初的“不須”完全反轉。
當年秦檜構陷岳飛,韓世忠不平,前去質問。秦檜答道:“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綜合上述分析,如果這句話是反問句,譯為白話就是“謀反之事難道沒有嗎?”如果這句是陳述句,可以譯為“謀反之事一定是有的。”考慮到此句一般被標點為陳述句,宋代史書還有“必須有”的異文,“莫須有”當作后一種解釋。“必須有”在宋時并不是指“一定要有”,而是指“肯定有的”,這一點艾俊川也考證過。
受語言學家的權威解讀影響,今人錯將“莫須有”解釋為“也許有”。余嘉錫在討論“莫須有”的含義時引用了上述蔡絛和朱弁書中的語例,但他認為“莫”屬于“商量之詞”,忽略了它后來由揣測副詞轉為反詰副詞,再轉為表示肯定的副詞。余氏如此解說當時的場景:“蓋因世忠問檜以飛謀反實據,檜無詞以對,不能言其事之必有,而曰恐當有此事云爾。只此一語,可見飛無反狀……若作必須,則是斷言確有此事,不合當時證據矣。”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余嘉錫還是太書生氣了,他講“只此一語,可見飛無反狀”,恰恰說明秦檜不可能回答“也許有”,那樣會被韓世忠抓住話柄。同樣,呂叔湘也僅指出“莫”字用作“否定疑問之詞”,而未敘及其反詰和肯定之義。這不能不說是兩位大學者的失察。
本來行文至此就可以打住了,我在寫作過程中還看到一個相關的問題:秦檜真的說過“莫須有”嗎?據文史學者顧吉辰考證,宋人熊克的《中興小記》最早記載了秦韓二人的對話,書中注明“此據《野史》”。這本《野史》由無名文人編寫,今已不存,不能作為確證。顧吉辰猜測,出于抗金派打擊秦檜的政治需要,有人匿名編造了莫須有的段子。后人輾轉抄錄,以訛傳訛,莫須有的故事才是“莫須有”。
《三朝北盟會編》和《續資治通鑒長編》等宋代史書在記載岳飛被殺時,并沒有記敘秦檜說過“莫須有”之事,可以作為顧氏結論的旁證。也有宋史學者根據韓世忠逝世后趙雄撰寫的《韓忠武王碑》等史料,認為韓世忠確實詰問過秦檜。就像今人仍在爭論岳飛是否寫過《滿江紅》,秦檜是否說過“莫須有”恐怕也難以定案。
雖查無實據,但事出有因。秦檜和宋高宗構陷殺害了岳飛父子,后人即使在細節上加油添醋,增加一些戲劇化的情節,也無傷大體。只是,“莫須有”從此被賦予了“無中生有”的含義,“莫須”的古代用法也逐漸不為人知。作為漢語歷史上被探究最多的短語之一,“莫須有”的謎題今天可以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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