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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倆“替父追債被判尋釁滋事”案第二次發回重審:原判程序違法
6月9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替父追債被判尋釁滋事”案件當事人林樹明處獲悉,當日上午,他收到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于6月5日作出的刑事裁定:鞍山市中院認為,原判程序違法,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岫巖縣法院重新審判。這已經是鞍山市中院第二次將該案發回岫巖縣法院重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在替父追債的過程中,林忠衡的四個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林忠衡的大女兒林淑清和四女兒林影被控虛假訴訟,后經鞍山市岫巖縣法院判決無罪;二兒子林樹明和三兒子林樹敏被認定在追債過程中實施了威脅、恐嚇、砸玻璃、拉羊等行為,分別被岫巖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年半。兄弟倆上訴后,鞍山市中級法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二審裁定,認為原判事實不清,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岫巖法院重新審判。岫巖法院重審后,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了與原一審判決相同的結果。兄弟倆不服,第二次上訴至鞍山市中院。
據林樹明介紹,鞍山市中院在第一次將案件發回重審的裁定中記載了鞍山市檢察院的出庭意見:“原審判決認定林樹敏帶領討債人員進行討債的證據不足;原審判決對林樹明作案時間的認定事實不清;原審判決部分事實的認定僅根據被害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佐證,被害人的陳述又有矛盾或不穩定之處;林忠衡確與被害人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原審判決應就該案應否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出明確說明。綜上,建議法庭將本案發回重審。”鞍山市中院第二次開庭審理該案時,鞍山市檢察院在發表出庭意見時依然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存在問題,但未再建議法庭將案件發回重審。不過,鞍山市中院還是在審理后第二次將該案發回岫巖縣法院重審。
林樹明介紹,他已于2022年12月8日羈押滿3年被取保候審,林樹敏也將于后天(6月11日)羈押期滿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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