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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家長申請退剩余早教課費用,商家扣違約金等費后稱還欠費
裘昀 制圖
據每日商報5月24日報道:消費者王女士于2021年6月1日在杭州拱墅區遠洋樂堤港的金寶貝早教為孩子報名了136節早教課,共花費21000元。王女士表示:“因為疫情原因,有一段時間我們沒有去上課,今年恢復課程后,我孩子的年齡已經超過3歲,我認為機構的課程已經不適合我孩子了,于是我找到商家希望能夠退款,商家表示需要扣除違約金后退款,結算下來我還要倒付1521.41元,我覺得這并不合理。”于是,王女士向本報維權聯動的12345市長熱線反映此事。
消費者
因課程年齡段不合適申請退款 結算后竟還要倒貼錢
消費者王女士:我是在2021年的上半年去拱墅區麗水路58號遠洋樂堤港的金寶貝早教為孩子購買了早教課,136節早教課,其中有6節課是贈送的,總共花費了21200元。
因為疫情原因,機構按照要求停課了一段時間,今年課程恢復后,我們也有上過幾節課。一直到五月份,還剩下21節課時,我孩子的年齡已經超過了3歲,我認為機構的課程已經不再適用我孩子了,于是5月5日我與機構工作人員聯系,希望能夠將剩余未上完的課退款。商家表示可以退款,但是要扣除合同中相應的違約金后再退款,于是商家在結算后給了我一張退款單,上面寫著剩余課程費用2116.59元,扣除違約金3180元和禮品費用458元后,我還要再付給商家1521.41元。我認為這并不合理,我已經不記得當時是否有簽署合同,并且我手上并沒有這份合同,我希望商家能夠按照剩余金額退還給我。
商家
給家長推薦適齡課程被拒絕 按照合同條款來結算費用
記者致電商家說明了情況,商家告訴記者,給到家長的退費協議都是按照合同填寫的,并表示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可以前往門店具體了解。5月19日,記者來到拱墅區麗水路58號遠洋樂堤港的金寶貝早教,與該門店店長溝通了解。
金寶貝早教(遠洋樂堤港店)店長:當時我們在了解情況后發現孩子的課程只剩下了21節,按照我們店里現在合同中的條款,“已上過全期一半及以上的課程者,違約金為已付費用的15%”。并且當時家長來購買課程時,我們贈送了一些禮品,在合同中有標明“甲方同意,因購買金寶貝課程使用、參與或因此獲得所在物業、購物中心或乙方給予的積分、贈禮或優惠(如有),無論任何原因在未來發生課程退費或轉中心前(部分或全部),需全額退還上述積分、贈禮(不影響二次銷售)或優惠,或由乙方代扣”,按照這一條款,我們將當時贈品的在售價值結算,最終是需要家長再支付我們費用。
按照2021年的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比例,事實上需要扣除的違約金更多,我們也是按照目前門店所執行的合同給家長結算費用的。2021年度的合同我們已經送至總部了,尋找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精力。按照家長所說,孩子已經超過了3歲,事實上我們的課程對0至5歲的孩子都適用,因為退款并不劃算,于是我們給家長推薦了適合3歲孩子的課程,希望家長能將剩余的課程上完,但是家長并不認可。
(隨后,記者將商家的話轉達給王女士,王女士表示希望商家能夠退還一定金額,或是將剩余的課程轉讓給其他孩子。記者將王女士的訴求轉達給金寶貝早教(遠洋樂堤港店)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無法轉課,會將王女士的訴求轉達給店長。本報也將持續關注此事。)
律師
商家的合同條款并不合理 商家應酌情退款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謹言:首先,商家要證明消費者確實與其簽訂過書面合同。否則商家應當按照消費者剩余課時占總課時的比例退還相應費用。其次,即使消費者與商家簽訂過書面合同,約定了退費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也應當合理,一般不超過商家實際損失的30%。關于贈品,贈品價值可在計算商家的實際損失時予以考量。
(原題:申請退款,結算后消費者竟還要倒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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