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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制高消費令”,小黃車的戴威是怎么去美國的?
ofo小黃車里99元或者是199元的押金,你收到退款了嗎?而ofo創始人的戴威,卻已經在美國再次創業,目前他打造了一個名為About Time Coffee的咖啡品牌,已經在紐約曼哈頓開了4家分店。
此前因為ofo欠下了大量債務,從2018年8月開始,戴威陸陸續續收到40條限制高消費令,涉案金額高達6035萬元。但是,作為“限制消費”人員戴威是怎么出境的?怎么坐上飛機的呢?很多網友提出疑問:難道戴威是騎著小黃車到美國的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也就是說,戴威作為未能履行法定判決的“被限制高消費人員”,不得買飛機票,甚至連G字頭的高鐵票都不能買,那么,他是怎么去的美國呢?限制高消費令是怎么被他繞過去的呢?
資深律師段明佐提供了一種解釋,之前,有人可能利用護照買飛機票,而不是使用身份證,而一些執行環節的身份數據沒有全覆蓋,這樣就有空子可鉆了。而且,限制高消費令里沒有限制出境手段,這樣一來,國際航班就可能繞過了相關限制。至于,戴威是否用這種手段買機票出境的,還需要調查。
戴威 視覺中國 資料圖
無疑,身背40條限制高消費令,欠著約1500萬消費者的押金的戴威,能無視國法,繞開限制高消費令到大洋彼岸,“重開一局”,是對于中國法律、中國民事裁決執行機制的挑釁。
從法律制度上說,被限制高消費人員和失信被執行人(“老賴”)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法律就可以發布限制高消費令;對于前述被執行人,有隱匿、轉移財產、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等六點情形的,可以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從而法院可以實施一系列信用懲戒,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可以說,失信被執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費者人員的“升級”。
但是,戴威還沒被列為“老賴”,卻繞過了限制高消費令,前往美國,揮一揮衣袖,把涉及1500萬人的押金晾在了國內,把中國法律晾在了國內。這也說明,現行的法律執行機制有一些漏洞被人濫用。
5月1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一些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利用執行漏洞,找“黃牛”買票,乘坐飛機、高鐵的行為,最高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毛立華明確表態,逃避執行、規避執行、妨害執行等拒不執行行為,嚴重侵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和社會誠信,是切實解決執行難道路上的“攔路虎”,必須依法嚴厲打擊。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計劃將對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規定乘坐飛機高鐵的名單進行全面調查核實。
要看到,目前限制高消費令本身的確有空子可鉆,比如,沒有包含出境限制;只有限制飛機買票,卻沒有限制使用私人飛機出行。對于很多富豪來說,可能通過坐私人飛機、“借用”他人的游艇、轉道第三國等方式,輕松逃過國內的嚴格限制高消費令。戴威用自身的行動,惡意挑釁了中國法律執行制度,該把漏洞堵上了。
99元押金,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戴威不僅侮辱了中國的消費者,更是褻瀆中國法律。東山再起,那是本事;還上欠債,那才是人品,不執行司法判決,繞開限制高消費令,挑戰國法,絕不能容忍。必須扎緊司法執行的籬笆,不能讓“負翁”大逃亡,更不允許有人借機轉移財產逃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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