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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案二審庭審細節:被告人懺悔、死者日記及精神鑒定之辯
中止審理一年多之后,5月19日上午9時,吳謝宇弒母案二審在福州公開開庭審理。
吳謝宇案二審現場。圖片來源:福建高院
據福建高院通報,二審庭審中,圍繞上訴人吳謝宇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法庭組織檢辯雙方對爭議焦點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上訴人進行了最后陳述。
庭審結束后,澎湃新聞采訪了多名旁聽人員,嘗試還原庭審情況。旁聽人員介紹,吳謝宇對于殺害母親的行為供認不諱,對作案動機的表述和一審基本一致:希望幫母親解脫。庭上,吳謝宇提到母親時多次哭泣,最后陳述時他表示了懺悔,希望法庭能給其一條生路,用自己的努力工作來彌補之前的過錯,活著贖罪。
庭審過程中,吳謝宇辯護人鄭曉靜、徐昕出示了其母親生前的日記,以反映母親性格個性對于吳成長的影響。同時,辯護人提出,吳謝宇的種種行為,有精神疾病的傾向,申請對其進行精神病鑒定。而出庭檢察員認為,吳謝宇預謀作案,邏輯清晰,完全有刑事能力,這些證據不足以證明吳謝宇存在精神疾病,沒有做鑒定的必要。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供認不諱,懺悔求生
5 月 19 日 上午9時,身著白色短袖、戴著黑框眼鏡的吳謝宇出現在福州中院第二法庭的被告人席上。
旁聽人員田鵬(化名)說,吳謝宇整體精神狀態看起來比一審好了不少。
一審時,吳謝宇供述,她2015年4月份起就開始策劃殺害母親一事。他說,在他的概念中,殺害母親這事就像是推理完成一個數學公式,每一步該怎么準備、安排、實施都在他的控制之中。
在此次庭審中,吳謝宇對于作案過程同樣供認不諱。“但他一直說自己并不是預謀殺人,整個過程都是順其自然的。”田鵬說,吳謝宇的陳述比較分散,針對法官、辯護人的發問,他總是不夠聚焦,經常從一個點發散到很遠的地方。提到母親時,他情緒激動、多次痛哭流涕。法官也一度提醒他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在一審庭審中,吳謝宇稱,爸爸離去后,沉默寡言的媽媽默默承擔了很多。他稱,這種家庭氛圍讓他形成了長期的陰影,自己的內心世界很孤獨。在北京學習時期,他心理狀況發生更大變化,開始變得厭世,多次嘗試自殺未成后,他決定殺死媽媽,讓她“解脫”。
對于作案動機,此次庭審中吳謝宇的表述變化不大。
田鵬說,此次在法庭上,吳謝宇說,小學時一次偶然的經歷,他發現了父親電腦中的黃片。看完之后就陷入到片子里的劇情中,之后就養成了手淫的習慣,陷入到快感和自責的矛盾中。吳謝宇稱,由于保守的家庭環境,父親去世后,他不知道如何和母親交流,一些東西讓他覺得難以啟齒,也難以面對家人。他覺得,他一直在隱藏自己,沒辦法和母親溝通。
田鵬回憶,吳謝宇稱,大二下學期開始,他的壓力就很大,逐漸開始聽不進課,直到后來直接不去上課,躲在宿舍看電影、看小說。他說自己從來不和別人交流,封閉了自己,嘗試在電影、在小說中尋找答案。后來,他想要自殺不想活了,同時覺得母親也一樣。他相信有天堂、有靈魂,殺死母親能帶她解脫,一起去找死去的爸爸。
吳謝宇在庭審自述中稱,自己以前家庭生活、學校生活都很壓抑,感覺很痛苦,直到最后崩潰。而在看守所期間,他感覺自己很快樂。在里面,他幫助了很多人,幫他人寫訴狀、幫他人寫信,很多其他人不會做的他都在幫忙,一些人離開看守所還會給他寫信表達感謝。“他感覺這才是找到了自我。”田鵬說。
吳謝宇還稱,以前他是完全迷茫的一個人,沉迷在電影、小說當中,經過這幾年在看守所里受他人的開導,自己變化了,“雖然失去了自由,但我比以前快樂多了。”
庭審上,吳謝宇也多次表達了懺悔。他希望法庭給他一條活下來的機會。他說,自己還不想死,因為自己的事情,讓親友都抬不起頭來,希望能給他一個機會,重新做人,盡力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來贖罪,來彌補他的天大過錯。
庭上他還提到自己擁有繼承權的房屋,愿意將房屋權益優先給案件中的受害人,“不管怎么判,希望給我一條生路,活著去贖罪。”
辯護人申請對吳精神鑒定,檢方認為沒必要
一審判決書認定,沒有證據證實案發前吳謝宇存在嚴重疾病,被害人謝天琴在丈夫死后仍積極工作、生活,獨自一人悉心養育兒子,沒有證據證實謝天琴認為生活失去了意義,亦沒有證據證實謝天琴對案件發生存在過錯。
旁聽人員稱,此次二審庭審上,吳謝宇母親謝天琴的日記及書信被提交法庭,這些材料記錄了謝天琴1994年到2012年的心路歷程。
據旁聽人員轉述,辯護人指出,通過日記可以看出,吳謝宇的母親謝天琴非常悲觀、內向,不善于交流,她的處事方式、生活態度和情緒狀態,使得整個家庭非常壓抑。日記里可以看出謝天琴生前的一些心理精神狀態,也表達過輕生等傾向。辯護人認為,這對吳謝宇的成長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
出庭檢察官認為,這些日記涉及到受害人的個人隱私,且這些材料和案件本身并無關系。法庭認為,這些信件不宜在公開開庭時展示,將在庭后核實研究。
旁聽人員說,庭上,吳謝宇講了自己和母親的一個小故事:小時候,有一次母親外出,吳謝宇以為她會較晚回來,就喊來隔壁鄰居朋友一起到家里玩游戲。沒想到,母親沒多久就回來了,看到門外的鞋子,她異常憤怒,開始當著吳謝宇的面扯自己的頭發、扇自己耳光。這種懲罰自己的方式讓吳謝宇很愧疚、很難受。
吳謝宇說,母親從小到大都沒有打過他,他一直認為她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覺得媽媽是絕對正確的,但確實在這個過程中性格慢慢發生了扭曲。
吳謝宇還稱,他從小一直以為只有考試就能讓家人開心,除此之外不知道如何和家人溝通,“如果有更好的方式和母親溝通,可能事情不會變成這樣。”他說,在看守所里,幫他人寫信這些事情很微小,但卻獲得了他人的感激,也獲得了幫助他人的快樂,“如果我當時為母親多做些這樣的小事,不就也能讓母親感受到快樂了么?”
據旁聽人員轉述,當天,辯護人還提交了3份針對吳謝宇精神狀態問題的專家咨詢意見書。辯護人認為,根據意見書,吳謝宇在實施作案行為時可能患有重度抑郁癥發作伴隨精神病性癥狀,在殺害母親謝天琴時受精神病癥狀支配,不能正確辨認自己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性質,作用和后果。
辯護人稱,該案發生后,社會公眾和媒體對于吳謝宇作案行為眾說紛紜,其殺人動機和目的模糊不清,讓人難以理解,且近親中有人有精神病史,建議提請對吳謝宇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
而出庭檢察官則認為,吳謝宇是經過預謀后作案,整個過程邏輯清楚,殺害母親后,還清理現場,這些行為都證明其完全有刑事行為能力,完全沒有做精神病鑒定的必要,該申請應予以駁回。
經過5個多小時的庭審后,主審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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