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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風口浪尖上的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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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絡博主“孫空空的日常”在平臺上發布視頻表示,自己女兒就讀的學校在正常教學期間,組織學生去香港進行“微留學”活動,活動為期 5 天收費近 6000 元,并要求簽所謂的“霸王協議”。視頻一經發出,便引發網友熱議。當下正值疫情退去春暖花開之際,是學校組織學生春游的大好時節,但不知何時何因,春游漸漸成為校外活動的眾矢之的,甚至淪為家長眼中“糖衣炮彈”般的存在。
01
屢造爭議、眾口難調
春游為何游走在風口浪尖
客觀來看,如今孩子的學業壓力并不小,加之過去三年疫情的持續侵擾,使得其親近自然,接觸外界的機會愈發減少。而借春游之機走出教室,既可釋放壓力豐富生活,也能與課堂學習互為補充,可謂一舉兩得。但近些年,春游就像一道眾口難調的菜,總是“游”走在爭議的邊緣。
春游之所以屢造爭議,不外乎以下幾點因素,首當其沖的即學生安全問題。組織學生外出,安全責任永遠是校方的頭等大事,乘車、食宿、游玩等各個環節都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協調組織不周,缺乏安全保障措施,極有可能發生意外事故。
就在近日,江蘇無錫一學校在組織學生春游時,就發生了意外。學校高二年級某班的六名同學,在乘坐一艘游船時發生側翻,致使六人全部落水,其中四人被救援人員及時施救上岸,二人滑落溺水,造成人員傷亡,目前具體傷亡情況和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試想一下,高中階段的學生尚且發生類似的悲劇,初中、小學、幼兒園階段的學生則更加令人擔心。因此,春游的安全問題,就像懸在學校、教師以及家長頭上的一把利劍,一直很難讓人完全放下心來。并且,由于當下家庭結構和社會寬容度的微妙變化,一旦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校方將面對來自家長和社會的巨大輿論壓力。
除安全因素外,費用問題也是組織春游的主要痛點。這些費用包括交通費、門票費、食宿費、保險費甚至服裝費等。雜七雜八的費用是否都有必要,其中一些費用的定價是否合理,到底最終該由“誰買單”等問題都是家長和學校“拉鋸”產生爭議的焦點。
站在家長角度,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春游,但費用過高就會造成家庭經濟負擔,進而引起不滿;站在學生角度,雖然大多采取自愿原則,但因家境困難未能參加春游的學生,心理上肯定會受到影響。因此,許多學校退而求其次,紛紛取消組織學生春游,畢竟同時觸碰到安全、收費這兩條“敏感神經”所造成的風險并不小。
在“安全”“收費”兩條紅線之外,還有一些爭議也不容小覷。其中教育教學問題便是之一,正如博主“孫空空的日常”所擔心的,“學校在教育期間組織學生出游,是否會影響到孩子的正常教學”。此外,春游期間所造成的環境問題也不容忽視。一些學生缺乏環保意識,亂扔垃圾破壞自然生態,造成的影響同樣不小。可見,如果春游只是為了單純娛樂而不注重教育本身,引發爭議也是必然。
02
春游是本好經
因噎廢食不可取
雖然春游伴隨著多種爭議,但不可否認這本“經書”的出發點是好的,只是組織過程會被一些人念歪。
此前,《教育部等 11 部門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就明確,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同時表示,一些地區在推進研學旅行工作過程中,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協調機制不完善、責任機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規范等問題,制約了類似春游等研學活動的有效開展。
從教育發展史的角度看,起初人類的教育就是在自然環境中進行的,春游作為校外教育的一項重要活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春游有助于學生進一步認識自然萬物,將課堂所學和大自然相結合,從而拓展認知的深度和廣度;另一方面,春游有利于學生的身心健康,鍛煉孩子的獨立能力和社交能力,培養孩子之間的友好互助行為,增強集體意識和團隊精神。
對比來看,對于低年級學生而言,春游在外身邊沒有了父母的精心照顧,逐漸培養了其獨立自處的精神和能力;對于高年級學生來說,春游能夠以自由活動的形式開展,有效鍛煉其與陌生人溝通交流等社交技能,有助于社會化屬性的提升。
并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塊,人際社會關系也在悄然變化。“鋼筋水泥”的阻隔下,家與家、人與人之間的溝通門檻愈發提高,孩子放學后相互交流的機會越來越少。因此,給孩子拓寬融入同學集體的時間和空間便尤為重要,而春游無疑是一條不錯的途徑。
因此,不能因為個例的事故就因噎廢食,全盤否認學生春游活動的意義。相反,應該從中吸取教訓,深化春游的教育內涵,優化組織方式和防護措施。同時倡議交通、園林、市政、團委等有關方面從各自職能出發,為學校春游提供便利,共同提高活動質量,做到寓教于樂安全暢游。
03
多方協同配合
摘掉春游爭議之帽
為了進一步營造有利于學生春游等課外活動的整體環境,我們應該逐步完善政府引領、學校主導、學生主體、家長支持、社會協助的社會實踐活動教育機制,從而促進學生在社會服務實踐中健康成長。
首先,學校需要在出游前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及應急預案,成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小組,明確負責領導、具體帶隊教師。其次,在出游前要對學生和教師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保證教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救助經驗,明確分工和責任。與此同時,學校還要建立事故解決機制,做好事故責任的認定及承擔工作,避免發生事故后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狀況的發生。
學校除了完善自身的安全教育之外,還可以鼓勵支持部分家長以教育志愿者身份參與其中。據悉,目前已有一些地區的中小學,采取家長委員會組織、家長陪同學生集體活動的辦法,有效破解了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難題,實現了家長、學校“雙放心”。
此外,有關教育部門也應進行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允許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學生春游等類似實踐活動,以增強社會優質教育供給和安全屏障,實現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的可持續發展。當然,要從根本上解決春游的爭議,顯然不是單獨僅靠教育一項體系就能辦到的,其是一項更為復雜、涉及面更廣的社會公共系統的協同問題。
譬如在健全經費籌措機制上,各地可探索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措中小學生春游經費,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文化、旅游等部門對中小學生春游等活動實施減免場館、景區、景點門票政策,提供優質旅游服務;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推動將春游等研學活動納入校方責任險范圍,鼓勵保險企業開發有針對性的產品,對投保費用實施優惠措施,鼓勵支持通過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開展。
結語
未來,相信在各方互相理解共同努力下,學校會更盡心的組織開展、家長會更放心的配合實施、孩子會更開心的學習玩耍,春游這本“經書”將被念的越來越正、越來越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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