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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首虎主政7年之地,常委和副市長都因情婦栽了
“人前假裝清廉,人后貪婪放縱”,昨晚,內蒙古工商局原副局長杜雋世被“雙開”。
這已經不是杜雋世第一次接受組織處理,4月他落馬時,紀委在其簡歷里加了特殊一筆:2014年12月,因向原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送禮金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從通報來看,杜雋世的問題不小,其中多次出現其情婦的身影: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偽造證據,進行虛假供述;長期搞封建迷信活動;大操大辦其父喪事,收受下屬禮金;不如實申報個人事項;借女兒婚禮趁機斂財;為親屬和情婦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指使他人為其情婦辦理假戶籍資料與身份證。
此外,杜雋世還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受賄三項罪名。
杜雋世曾任巴彥淖爾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臨河區委書記,2011年后任阿拉善盟盟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6年轉任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杜雋世不是巴彥淖爾市第一個在“情婦”問題上栽跟頭的廳官。2017年12月,巴彥淖爾原副市長賀福寶被雙開。自治區紀委通報,賀福寶除了收禮、斂財、濫用職權,還違規調入錄用人員,以及與3名女性有不正當性關系。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內蒙古落馬“首虎”,他主政巴彥淖爾7年,先后任市長、市委書記,是杜雋世和賀福寶的頂頭上司。他曾表示“沒錢也要干大事”,并大興土木、建造樓堂館所。私下與下屬交流時,王素毅說:招商引資靠什么?首先是臉面。一個地級市,連個星級賓館都沒有,政府辦公的地方破破爛爛。引資的目的是想讓人家墊資,這個樣子,誰還敢來?來了,有誰能感到在這里能有大發展?
“一把手”有這樣扭曲的政績觀,難怪當地的政治生態不好,王、杜、賀3人已有多名“老同事”落馬,包括: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少甫、原副市長李石貴、臨河區原區長薛維林、市政府原秘書長李茂龍。除了杜雋世向王素毅送禮外,李石貴也曾向王行賄,由此從市政府副秘書長升為秘書長、繼而升為副市長。
2006年至2011年,王素毅直接或通過其妻王志宏先后23次收受李石貴給予的人民幣55萬元、黃金3千克,共計折合人民幣124萬元。
如今,上述幾人都接受了黨紀國法的懲罰,杜雋世剛剛被雙開、移送司法,賀福寶于6月被提起公訴。
2014年12月,張少甫因犯受賄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17.407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2年,李石貴被判處死緩,法院查明,其在巴彥淖爾市任職期間,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536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人民幣61.60萬元的黃金2000克。
薛維林于2011年8月主動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投案,并將贓款全部上交。2012年,他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法院查明,其受賄金額293.0422萬元。
至于他們的“班長”王素毅,他是十八大后首個被判刑的省部級高官。2014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王素毅犯受賄罪(共計折合人民幣1073萬余元),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6年11月15日,刑罰執行機關秦城監獄提出減刑建議。北京高院經審理查明,王素毅在刑罰執行期間能夠認罪悔罪,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教育,完成力所能及的勞動任務,確有悔改表現。因王素毅服刑改造表現較好,2015年度獲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因檢舉重大犯罪活動查證屬實,2016年3月獲重大立功獎勵一次。
2017年8月22日,北京高院裁定將罪犯王素毅無期徒刑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20年1個月。
(原題為《首虎主政7年之地,常委和副市長都因情婦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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