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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魯提車表顯167公里,澎湃介入后4S店退定六成并解除合同
近日,來自安徽馬鞍山的消費者李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今年3月底,他在杭州市濱康斯巴魯4S店預訂了一輛新車。4月13日提車時發現車輛顯示已行駛167公里,于是向4S店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定金,但4S店予以拒絕。
就此糾紛,澎湃新聞致電涉事4S店。工作人員回應稱“167公里里程”屬于合理情況,并提出可為消費者更換車輛或退還六成定金的解決方案。
目前,李先生已同意退還六成定金,之前雙方簽訂的訂車合同也同時解除。
消費者驗車時發現該新車里程有167公里
消費者投訴:
李先生介紹,今年3月他在杭州市濱康斯巴魯4S店看中了一輛斯巴魯2023款探享版傲虎。3月29日他與4S店簽訂合同,交付了10000元定金。
4月13日,李先生到4S店驗車,發現車輛已行駛167公里,且油箱滿油,有明顯使用痕跡。他提供的車輛照片顯示,該車儀表盤顯示其已行駛167公里。
李先生以車輛不符合行業普遍默認或定義的新車標準為由,拒絕提車,并向4S店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定金。
據介紹,發現問題后,4S店工作人員曾告訴李先生,該車系整車進口,且也沒有相關規定明確車輛里程大于多少即為舊車,因此拒絕退還定金,要求李先生提車或換車。
企業回應:
接到李先生的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浙江濱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經理回應稱,消費者預訂的車輛肯定沒有使用痕跡,167公里里程對于進口車來說屬于正常情況,“消費者認為里程應該低于30公里。當時4S店提出消費者可換車,但遭到拒絕”。
上述4S店經理稱,“定貨協議”是無法退還定金的,且協議中也標明“定金不可退”,但4S店還是愿意為李先生換車或退還6000元。
消費者提供的定貨協議,標明“定金不可退”
對此,李先生表示同意退還6000元定金,之前雙方簽訂的合同也同時解除,李先生不再購買這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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