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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式生存——《清季一個京官的生活》讀后
張德昌先生的這本書初版于1970年,由香港中文大學出版,是早已聞名的舊書;大陸簡體字版則為2021年新出。
《清季一個京官的生活》,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1年8月
書中主角李慈銘的《越縵堂日記》在其生前即有很高知名度,經常外借。這部日記起自咸豐四年(1854),迄于光緒二十年(1894),凡40年,但同治二年(1863)前日記闕失嚴重,光緒十五年(1889)后日記為其門生樊增詳借去,長期下落不明,直到20世紀80年代才在海外被發現,1988年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作者的研究,依據的是李氏1863-1889年間的日記(其中有幾年在老家,無居京資料)。
李慈銘未曾出任過高官,但文名顯著,在晚清北京官僚集團中與潘祖蔭、翁同龢、張之洞并稱“四大家”,被譽為“第一流人物”。他于清道光九年(1829)出生于會稽一個中衰的縉紳之家,家中有田產二百余畝。在科舉社會,雖云“學而優則仕”,由于學額稀少,“我注六經”式的考試內容又不可能有標準答案,許多廣有文名的博學之士在科舉道路上歷經磨難(包括后來的狀元張謇)。李慈銘的功名仕途也不順利。他于道光三十年(1850)補縣學生員,次年為廩生,應南北試凡十一次,皆“厄于房師不得中”。不得已,于咸豐八年(1858)賣田買官(此時太平天國等民變蜂起,清廷財政支絀,官銜買賣大行其道)。李先向上海絲茶局報捐太常博士,繳納實銀129兩;后又改向福建捐局報捐郎中,用銀815兩。為了湊足捐本,他出售了三十余畝良田。
做官花了如許高的本錢,自然要“將本求利”;經過這樣的官場買賣之后,要求其保持讀書人的初心也著實不易。
李慈銘
李慈銘于咸豐九年(1859)二月底偕友人離鄉北上,準備到北京做小京官。由于黃河改道,水路不通,本來一個月的旅程延長至兩月有余,五月中旬才得以抵京。此時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戰場已移至密邇北京的津沽一帶,京城局勢混亂。因福建地方官遲至秋季才將其捐納奏報戶部,李慈銘不能按時入部報到,結果以“初官太常,日久不報”,被罰補交三百余兩銀。他又將家產賣出濟急,不料此款竟為同行知友私自挪用。幸好他有詩文名氣,才得以茍活;又向各處借貸,籌款補交部費。同治二年五月,方得分發戶部學習行走。同治四年,李慈銘在鄉友幫助下還清積欠,返回故鄉。同治九年(1870),李參加浙江鄉試中舉,其仕途由“異途”回歸“正途”。中舉之后,李慈銘馬上再次北上,重入戶部陜西司行走,一面即應會試。中間又經三次落榜,直到光緒六年(1880),在已“衰頹暮齒”的五十二歲上,才登上科舉階梯的最高階層成為進士。像他這樣的名士,中進士之后,自然入翰林院,但他呈請歸還郎中本班,因為翰林院中有若干編修、檢討都是事他為師之人,他“羞與少年為伍”,引見之后“得旨準以戶部郎中原資即用”。北京官場中人對李慈銘的將來有種種估計,以為非學政即御史,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出于對未來“言官”的拉攏,官場大佬對他多有聯絡和饋贈。
不過,由于官場派系對立,李慈銘希望的學政職位并未謀得;又“考差兩年兩試,兩取第一,而皆付沉淪”。到光緒十五年(1889),他的一班鄉友集資為他捐試俸、考御史。晚清的官場掉進錢眼,他雖“奉旨以原官即用”,但仍須先出518兩銀子捐免試俸后才能考御史。次年,李慈銘終于得補“山西道監察御史”,成為臺諫言官。好在在此之前,他的經濟狀況已得到根本性改善。光緒九年(1883),直隸總督李鴻章請他主講天津北學海堂,每年有一千二百余兩束脩收入。
在晚清,像李慈銘這樣的京官大約有1400余人,其中翰林院編修、檢討約200人,科道80人,其余各部院司官1000余人,他們的京官生活,相當于寄生式生存。
首先,這些人無所事事,沒有正經的官場職責。李慈銘在戶部行走,初派在廣西司,后兼屬陜西司。京中部院衙門大權穩操于書吏之手,司員垂手聽命,所做之事并不需要他們所擅長的文才。此外,他們有時做例行的稽核堂印工作,有時被派出外陪祭。因衙門工作機械無味,李慈銘漸少到部。他在戶部二十余年,很少入衙。戶部尚書閻敬銘為整頓吏風,曾實行上堂點名,李慈銘斥之為有辱士人身份,上書抗議,結果名也不能點了。這些京官所忙的是應酬享樂。
其次,京官們的正常收入即官俸和養廉,在他們的總收入中微不足道,他們的生活來源主要是印結銀和外官饋贈。李慈銘的京官生涯到光緒十五年止可分為三個階段:三年多的戶部“學習行走”,十多年的候補,最后得授實缺。作者認為,“這是一般官員所經的階段。所以,他的京官生活是大多數京官的具體個例,這種個例可以代表一般京官的情形。”他的官俸和養廉,1863年、1864年各只有8.8兩,1865年更低至4.4兩,1887年之前從未超過100兩,直到1888年才領到五品全俸160兩,再加上養廉銀90兩及俸米15.6石。這樣微薄的收入,自然不能滿足一個京官的排場生活。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印結銀和外官饋贈,不足部分(占比很高)則靠借貸和典當維持。
“印結銀”是自咸豐以來京官的主要收入,雖非經制,但也屬于官職收入。按照規定,凡捐官者,無論所捐官職品位高低,都需要繳呈同鄉在職官吏的保結,而要取得這種保結,就需要交納一筆結銀。咸同光年間,印結銀由各省在京現職官員管理,每月結算,分配于各京官,成為他們的主要生活來源。這是以現在的官用未來的官的錢。捐官的人越多,印結銀自然水漲船高。以李慈銘這樣的一個小京官,每年所得的數目,最少時有118兩,最多時達386兩余,而且到北京的第一年即領到143.06兩,長期以來遠遠超過他的官俸和養廉。
戶部官員和造幣總廠的官員合影
清朝官員的主體是“外官”,即大多數官員在地方做官。京官的理想是“外放”,因外官有豐厚的“養廉”以及更豐厚的灰色收入。但外官風險高,時時有被參奏彈劾的可能,而且外官又都想升轉。于是,外官需要與京官廣為結納,暗通聲氣,引為奧援;更何況,京官很可能一朝發達出任大官或者進入“言路”負責糾察。因此凡京官外放,外官回京,都要對一般京官予以饋贈,至于關系接近者,外官對京官寒暑節慶均有贈送,名目繁多,造成官場空氣的渾濁。李慈銘對此雖有批評,但他本人接受外官的饋贈并不少,本書“李慈銘為京官時期每年收入表”中有詳細記載。
第三,京官的職務收入與他們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匹配。京官的經濟收支,生動地反映了黃仁宇先生所說的中國古代“缺乏數目字管理”的情況及后果之嚴重。本書作者列出“李慈銘每年官職收入與支出的比較”一表,1863-1888年20余年間(中有缺少),李的官職收入(包括俸銀、俸米、養廉及印結銀)最少不足百兩,最多400余兩,支出則最少近百兩,最多近2000兩,表列21年中,有盈余的年份只有三年,數額分別為12.96兩、29.56兩和89.75兩,其余年份均為超支,欠額最多的一年達1470.4兩,負欠400兩以上共有10年。可見其經濟狀況之可憂。(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收入中未包括饋贈及束脩賣文等非官職收入。)
作者指出,京官的窮只是一種相對貧窮。當時兵士待遇較為優厚的湘淮軍月餉四兩二錢,長夫三兩,公認為優裕,可見高于一般人民的生活費用。工役的工資,以李慈銘本人的情形而言,長年使用的得力男仆每月工資為京錢十千文,年輕仆人工資約為上數之半,女傭工資平均每月較男仆少兩千文。折為銀兩,這十千文京錢的工資,以同治十一年為例,約為九錢五分。銀錢比價時有上落,以每月1兩論,一個壯年仆役的年薪只有12兩,加上年節犒賞若干。據學者研究,清代家庭最低年消費只有十幾兩銀子。李慈銘同治年間任“行走”時期的官職收入,平均每年約175兩,超出兵士、工役多多,遠在社會的一般購買力之上。
不過,官員與兵士、勞工并沒有什么可比性。在官民兩分社會中,一旦為官,他們的生活支出便不再限于衣食住行,即使衣食住行,也不再是“民”的衣食住行。實際上,京官雖窮,他們的生活是非常奢靡的,如作者所總結:“一般言之,京官大都講求宮室、姬妾、輿馬、仆役、歌郞、戲曲、冶游、飲宴,都追求糜爛生活的享受。”光緒三年,李慈銘的仲弟在鄉饑餓而死,他在這一年之中卻花了一百多兩于酒食聲色之征逐。然而他們的這些花費,又不僅僅是為了享受。有些是為官所必需,如衣飾、馬車、門包、賞賜之類;有些在享受的同時也是生財途徑,如宴飲聚會,是交際和謀“發展”的手段,若不奔競征逐,無論外放、升官、受外官饋贈均無機會。這種官場風氣牢不可破,不肯同流合污的人則被他們排擠。如有一位李用清,禁飲宴、抑靡費、出門徒步不乘車、不收陋規,竟被目為“叛徒”。李慈銘這樣一個以清流自我標榜的人,也譏笑李用清“生長僻縣,世為農氓。本不知有人世甘美享用也”。難怪明朝的海瑞被視為古怪,處處與別人相鑿枘。
第四,京官的經濟依附導致立場偏頗。這點在李慈銘身上表現得非常充分。1883年李鴻章聘其為天津北學海堂主講,每年束脩1200余兩,他的經濟狀況為之根本改善。但從此他就成了“合肥相國”的辯護人。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敗北,朝野震動,李鴻章成為眾矢之的,翰林院聯名疏參李鴻章“喪權誤國”之罪。李慈銘身居臺諫,獨默不作一聲。以他這樣一個“胸無城府”、“信口雌黃”、肆意月旦之人,在國事危急之際,竟不敢對李鴻章作一字之貶,所謂清流,自然令人質疑。文廷式在《聞塵偶記》中感嘆道:“李莼客以就天津書院,故官御史時,于合肥不敢置一辭。甚矣,文人托身不可不慎也!”
本書作者張德昌先生是一位經濟史專家,讀者很得其便。作者不但對相關數據做了巨細無遺的統計、分類、考證、折算,提供了晚清官場的背景知識,而且本書大部分篇幅為表格,既有收入、支出、飲宴享樂應酬費用、犒賞費用、家用、典質與借貸總表,又有歷年明細,既能方便獲得總體概念,仔細看又可發現許多有趣的細節。如隨著收入的增加,李慈銘的開支中花木消費顯著增多,作為南方植物的竹子也經常出現。又如同治年間的京城“歌郞”,名中帶“芷”似頗流行,像“芷秋”“芷雯”“芷衫”“芷郞”“芷儂”之類,經常出現在李慈銘的日記中,其中“芷秋”出現次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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