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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印發(fā):建四級預警防控體系
日前,教育部印發(fā)《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要求健全心理危機預防和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學校、院系、班級、宿舍“四級”預警防控體系,完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預案,做好對心理危機學生的跟蹤服務,注重做好特殊時期、不同季節(jié)的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
《綱要》指出,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發(fā)展的教育,是高校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培育學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tài),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協(xié)調發(fā)展。
《綱要》的主要任務包括:把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納入學校整體教學計劃,規(guī)范課程設置,對新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大力倡導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選修和輔修課程,實現(xiàn)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蓋;通過舉辦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學生心理健康節(jié)等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增強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設立心理發(fā)展輔導室、心理測評室、積極心理體驗中心、團體活動室、綜合素質訓練室等,積極構建教育與指導、咨詢與自助、自助與他助緊密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體系;建立心理危機轉介診療機制,暢通從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機構到校醫(yī)院、精神衛(wèi)生專業(yè)機構的心理危機轉介綠色通道,及時轉介疑似患有嚴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學生到專業(yè)機構接受診斷和治療。
《綱要》要求,各級教育工作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測評和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的重要內容。各高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改革發(fā)展整體規(guī)劃,納入人才培養(yǎng)體系、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和督導評估指標體系。
(原題為:《<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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