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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的布魯克林時代:那里為他提供了一生的精神食糧
在美國,沒有一個城市像布魯克林那樣戲劇性地見證了市場革命的影響。一八一〇年,它還只是一個僅有四千多人的普通村莊,毫不起眼,到了一八五五年,它已成為美國第四大城市,人口竟然超過了二十萬。即使在美國顯著增長的時期,布魯克林發展速度之快也讓人矚目。惠特曼在布魯克林生活了二十八年,那兒是他生活最久的地方,其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孕育了我們的詩人。位于安詳的長島鄉間和迅速擴張的曼哈頓市區之間,它的戰略位置非常重要,而這對詩人來說意義極其重大。“我在布魯克林出生長大,”他告訴特勞貝爾,“在那兒很多很多年,品嘗到了它那親切的生活。”一八九一年,在他生命中最后一次生日慶祝會上,他告訴他的追隨者說,他的“成長和工作的日子”就是“紐約和布魯克林,在那兒做的各種嘗試……紐約和布魯克林的真實生活,那是所有其他一切的源泉”。
惠特曼
重溫他在布魯克林的早期生活,我們發現,那兒不僅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而且還有一種獨特的文化影響的交融,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后來的發展。十六歲那年,他離開布魯克林去長島做了一段時間的教書匠,那時,他已經接觸到基本的宗教、文學和政治問題,這些問題將為他提供一生的精神食糧,也是他那文化上極具代表性的詩歌的素材。
一八五七年,《草葉集》第二版問世不久,惠特曼在雜志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帶著深深的情懷回首他在布魯克林的童年時光。他寫道:“那些歲月,那些活動,對于現代布魯克林這些忙碌不堪、擁擠的人潮來說是無法想象的”;三十年的時間已經改變了“布魯克林的方方面面”。
他說得很對。當時的布魯克林有一種粗獷的樸素美,只是在隨后的擴張過程中很快就被摧毀了。總的來說,十九世紀二十年代美國生活還處于非常原始的狀態,這一點有時我們大家都忘掉了。生活用水要用街道水泵抽出來,再用木桶運送回家。泔水和垃圾都是傾倒進大街的臭水溝。
既沒有集中供暖,大廳也沒有爐火取暖,每個房間都要生爐子。到了一八二九年鐵路才開通;一八三〇年才有了膠鞋和硫磺火柴,一八三一年出現了有軌電車,一八三五年報業才開始使用蒸汽印刷機,一八三九年冰箱和達蓋爾銀版照相技術才開始流行。終其一生,惠特曼興致勃勃地見證了那個時代出現的一個又一個這樣的新鮮玩意,都是他小時候沒有見過的。
《草葉集》
早期布魯克林的原始風貌尤為引人注意,那是因為它后來變成了一個擁擠的城市,開始朝周圍蔓延。甚至當時曼哈頓的部分地區都是鄉下。一八二年,紐約最高的建筑物也只有四層樓高,人們可以站在布魯克林高地(當時是三葉草山),目光穿過曼哈頓,越過哈德遜河一直望到遙遠的新澤西海岸。到了一八五〇年,曼哈頓才開始向外擴展,最遠也只是擴展到三十四號大街,再遠處就是農場及鄉村的曠野;甚至連二十三號大街也有鄉村的感覺,到處都有風兒吹落的蘋果花在塵土飛揚的土路上翻滾著。
十九世紀二十年代的布魯克林充滿了鄉村小鎮的特色。正如惠特曼在六十年代回憶的那樣,“布魯克林極具鄉村特色,與現在的樣子比起來,它簡直就是一個大農場、大花園”。公共馬路上到處都是豬和雞,整天都在大街上的垃圾中覓食,當時根本沒有垃圾處理系統。街道大多是土路,也沒有人行道,冬天泥濘不堪,夏天塵土飛揚。一八二八年富爾頓大街才有了煤氣路燈,但是很久以后才推廣使用,所以那時晚上出門人們不得不打著燈籠,小心翼翼地行走。衛生條件極差,霍亂流行時有發生。當時沒有消防泵,巨大的火災時有發生,吞噬大片的房屋和棚屋。除了教堂和建于一八二五年的“學徒圖書館”外,當地沒有什么大型建筑。古老的樹木遮蔽著村莊街道,向東延伸,沒多遠就全成了鄉間小路,通往早期荷蘭殖民者后代還在經營的邊遠農場。
在惠特曼心目中,長島意味著自然,曼哈頓代表的是商業和文化,而布魯克林區則是兩者完美的結合。他寫道,長島“肥沃,美麗,水源充沛,木材充足;而曼哈頓是到處是巖石,寸草不生,一片荒涼,除了可用于商業用途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優勢,而商人的野心可以征服世界”。布魯克林是兩者中間的通道,是個黃金地帶。用他的話說,“的確,我懷疑世界上還有沒有另外一個城市能比布魯克林更美好,或是更實用”。
坐渡輪只要十五分鐘就能到達紐約:布魯克林的富爾頓大街有一塊巨大的路牌,就在身材健壯、熱情好客的科·唐寧開辦的酒館、客棧外面,上面是許多遙遠的長島鄉鎮的名字,一半是印第安語的,另一半是英語的。對惠特曼來說這一直都是個充滿了異國情調的記憶。
詩人常用的一個隱喻是布魯克林具有很好的聯結作用:布魯克林聯結了美國的不同地區,聯結了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民族,聯結了過去和未來。這一聯結隱喻的部分原因源于他早年在布魯克林的經歷。那是一八二三至一八三五年,他最早生活在布魯克林,那時布魯克林和曼哈頓之間雖然處于暫時休戰時期,但是二者之間的局勢很不穩定,多年來,一直醞釀著深深的敵意。
直到一八一六年,曼哈頓還在牢牢地控制著東江渡輪和布魯克林區海岸,這是殖民地時期留下的皇家特權。布魯克林當年經過合并成為一個村莊時,雖然贏得了其中的一些權利,但對這座城市的統治仍然保留著怨恨,由誰控制渡口向來是個棘手的問題。紐約一直想兼并布魯克林,但布魯克林卻頑強地要保持獨立,并最終于一八三四年四月被特許成為一個城市。直到一八九八年布魯克林才與紐約合并——這種延誤主要是兩個城市之間的宿怨造成的。布魯克林的支持者把紐約看作罪惡的淵藪,而曼哈頓的狂熱支持者則認為布魯克林粗鄙不堪。一位布魯克林的領導人直言不諱地說:“紐約和布魯克林沒有任何共同之處,無論是目標、興趣還是感情上都格格不入——甚至連表面上相似的東西都沒有,唯一相似的就是在它們之間的水流。”
它們之間的水流。惠特曼在詩作《橫過布魯克林渡口》中就是充分利用了這一共同點,該詩從東江發展的角度描繪了兩座城市。在他的新聞報道中,他經常支持布魯克林,強調自己家鄉城市的宜人之處,并稱紐約為“河對岸的蛾摩拉”。他甚至提議把長島變成以布魯克林為首都的巴門諾克州。盡管如此,他始終都能意識到,比起布魯克林來,曼哈頓在文化和商業上優勢明顯,從小他就定期乘坐渡船來到這個城市:他完全沉浸在這兩個城市的日常生活中,汲取了這兩個城市的優點,忽略了他所看到的最壞的現象,成為第一位偉大的城市詩人,并在自己的詩歌中從審美的角度使得兩者之間達到了和諧。
惠特曼手稿
在他看來,布魯克林本身就是城市與鄉村之間聯結的象征,正是因此他才得以在其詩作中扮演起聯結者和平衡者的角色。這在他少年時代尤為如此。雖然一八二五年伊利運河的開通加快了布魯克林的商業化,但在早期,它卻具有那種美國小鎮的風情。現在許多高大建筑聳立的場地當時仍然是開闊的田野,鄰居的孩子們聚集在那里玩耍。惠特曼在布魯克林的田野里養成了對棒球的終生熱愛。每逢周六,他都會和其他男孩一起興致勃勃地去打棒球,那種早期的棒球玩法與現在不同,看上去有些奇怪,其中一名跑壘者被外野手投出的球擊中后便被淘汰出局,這種玩法會使球員全身擦傷。對于球棒,大家可使用隨便撿起的扁平或圓形的棒子;至于球,自己動手,用舊襪子紗線和手套皮包上零碎軟木或橡膠就可以了。打小時候起,沃爾特就擅長棒球,他后來稱之為“美國的游戲:它有美國特色的情調,接球,跑開,扔出去”。
當時流行著一種親密和友愛的氛圍,甚至連公眾的慶典和節日也都沾染了這種特性。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節日慶典開始由專業人士操縱變成大眾化的宏偉場面,惠特曼如果看到這一幕,一定會大吃一驚。他最著名的詩行之——“我禮拜我自身”——在一個層面上,可以作為他的一種恢復慶典的嘗試,使那種冷酷地被操縱的大眾慶典回歸到個人的、真心的慶典本質。也就是伴隨他成長的布魯克林那種個人慶祝活動。后來他帶著懷舊的情調回憶道:“那時我們有各種各樣的慶典活動——有時是主日學校舉行的,有時是由正規的教育機構操辦,有時是這樣或那樣的周年紀念日。”在元旦那天,人們都是盡可能地多拜訪一些朋友。街道上來來往往,到處都是走親訪友的人們。復活節期間人們特別活躍:在長島的非洲裔美國人歡聚一堂,歡度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又叫作圣神降臨周,他們在長島喝酒、跳舞、惡作劇;他們的笑聲響徹整個村莊。白人們聚集在街上慶祝,大家會一起砸雞蛋。
在惠特曼的記憶中,那時最典型的慶典是拉法耶特侯爵在一八二五年七月四日訪問布魯克林那一次。那是這位革命戰爭英雄的美國勝利巡回之旅,他能來到布魯克林區那真是一個難忘的事件。他乘坐一輛黃色老式四馬馬車,穿過小鎮,來到克蘭伯里街和亨利街的拐角,在那里他為學徒圖書館大樓主持了奠基儀式。沒有大張旗鼓的宣傳,沒有煙花,也沒有禮炮,只有沿街列隊站立人群的那種真情流露,整個慶祝活動自然而然、真誠實在。惠特曼回憶說,整件事“都顯得樸素,自然,沒有浮夸輕浮或嘩眾取寵,而且具有某種莊嚴肅穆的古代慶典氛圍”;他強調說,“這與現代社會如此盛大的人群慶典完全不同”。有兩次他回憶到這次事件,都說當時拉法耶特把村里的幾個孩子抱在懷里,其中就有六歲的惠特曼。拉法耶特還吻了他的臉。是惠特曼的想象嗎?很有可能,但它卻真實地顯示了這些記憶中的早期慶典對惠特曼來說是多么親切。
如果說布魯克林的節日充滿了人情味,那么它的公共教育卻往往是沒有人情味的。直到一八二七年,布魯克林也還只有一所公立學校,即布魯克林區第一小學,一八一六年建于康科德和亞當斯大街。這是惠特曼從一八二五年(可能更早)到一八三〇年讀書的地方,那時候家中生活拮據,他只好輟學去打工。這所學校名聲很差,據說只是“為了給讀書人一碗飯吃”。盡管如此,沃爾特家還是比許多人過得要好一些;在布魯克林,五歲到十五歲孩子中有四分之一根本上不起學。盡管一八二七年又有了第二所學校,但即使在那時,村里也只有兩名教師,而學生卻有兩百多名。像當時大多數學校一樣,布魯克林的學校也是按照英國貴格會教友約瑟夫·蘭開斯特建立的那種僵化的體制來運營的。在這個系統中,每一位教師下面有好多學生干部,幫助管理龐大的班級。
教師高高在上,行使專制的權利。學習都是死記硬背。學校從上午九點開始上課,先讀圣經,進行道德教育。小學生要學習聽寫、算術、拼寫、地理和作文。高年級要學語法、幾何學、三角學、歷史和許多科學課程,包括動物學、生理學、天文學、礦物學和博物學。惠特曼是十一歲輟學的,可能接觸過一些這些高年級課程。體罰是蘭開斯特教育體系的方法之一。毫無疑問,惠特曼上學時看到過體罰學生,他寫的第一篇短篇小說就是譴責學校鞭笞學生行為的。雖然他從未寫過他對學校的感情,但我們可以猜到他上學時過得很不舒服。在他的老師哈洛克的記憶中,惠特曼是“一個大個子,脾氣挺好,笨手笨腳的,是個外表很邋遢的小伙子”。得知沃爾特已成名后,他說:“我們永遠不要對任何學生失望。”就像哈佛大學的愛默生和鮑登學院的霍桑一樣,當時在區第一小學讀書時的惠特曼顯然只是個平庸的學生。他早期接受的是僵化的蘭開斯特式教育,很不滿意,正因如此,后來他轉而尋求其他更為溫和的教育理論,并將其融入他的詩行。
本文節選自《沃爾特·惠特曼的美國:一部文化傳記》([美]大衛·S.雷諾茲 著,魯躍峰 譯,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上海貝貝特,2023年1月版),澎湃新聞經出版社授權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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