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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千萬逼死老公案”一審宣判:翟欣欣退還男方千萬財產
六年前,曾有一條新聞轟動全網——閃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萬財產,IT男丈夫蘇享茂被逼無奈,在互聯網上留下公開遺書,跳樓自殺。
2018年蘇享茂家屬將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蘇享茂價值近千萬的贈予,并要求對方返還近百萬現金。
2023年4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本案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一審判決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現金、汽車共近千萬以及撤銷翟欣欣海南、北京兩套房產的個人所有權。
翟欣欣與蘇享茂 圖據網絡
案發6年后一審宣判:
翟欣欣退錢退車退房
本案的案發時間,即蘇享茂死亡時間,為2017年9月7日,距兩人相識不到6個月。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本案分別就蘇、翟二人的贈予合同糾紛和離婚后財產糾紛進行了判決。
贈予合同糾紛一案判決書顯示,根據審理查明的情況,翟欣欣與蘇享茂相識至協議離婚僅110余天,期間收受蘇享茂贈與的車輛、物品、款價值超過300萬元,婚戀過程具有明顯的經濟特征。
判決書
判決書
翟欣欣在離婚中為取得高額補償,對蘇享茂實施了脅迫,未顧及到蘇享茂贈與其財產、希望與其共同生活、維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蘇享茂受脅迫下的主觀感受和客觀經濟情況,是造成蘇享茂自殺的重要因素。翟欣欣與蘇享茂婚戀,以增加自身財產為目的受贈取得的大額婚前婚后財產,均屬可撤銷范圍。
根據此份判決,翟欣欣需退還蘇享茂家屬價值約108萬元的特斯拉汽車一輛;退還價值30余萬的卡蒂爾鉆戒和項鏈;退還轉賬共計186萬余元。
根據離婚后財產糾紛一案判決書顯示,翟欣欣在離婚過程中采取脅迫手段,使蘇享茂陷于恐懼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銷行為法律特征。
判決書
因此,撤銷蘇享茂與翟欣欣于2017年7月18日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兩條協議,即“離婚后男方無條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亞相關部門面簽辦理房屋所有權歸女方的過戶手續。如男方不配合,賠償女方三百萬違約金”以及“男方自愿一次性補償女方現金壹仟萬元。男方自愿一次性補償女方現金壹仟萬元男方首期支付660萬元整,已支付完畢。剩余款由男方給女方當面出具340萬元的欠款憑證,并保證在領取離婚證后120天內一次付清。如果本協議簽訂后男方拒付或者遲延支付,則每延期支付一天,賠償女方1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據此,翟欣欣需退還蘇享茂家屬660萬元。
此外,法院還判決,撤銷翟欣欣對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兩套房屋的個人所有權。
紅星新聞記者就此聯系了翟欣欣此前的代理律師易勝華,對方表示已于2018年與翟欣欣解除代理關系。隨后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了本案雙方,截至記者發稿時,翟欣欣和蘇享茂家屬方面,均未作出回應。
判決書
案情回溯:
閃婚41天后 IT軟件創始人自殺
翟欣欣曾在2018年7月13日接受了紅星新聞的獨家專訪,在此次專訪中翟欣欣首次就兩人從相識到離婚再到蘇享茂選擇自殺的160天里的始末進行了呈現。
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機應用wephone的創始人蘇享茂跳樓身亡,并留下遺書稱自殺與前妻翟欣欣有關。
據其遺書中顯示,2017年3月30日,二人通過網絡婚戀網站認識,6月7日領證,7月16日離婚,18日辦理離婚手續。蘇享茂在曾在遺書中提到“資金鏈斷裂,我很絕望”,因此,翟欣欣索要1000萬作為離婚賠償,導致蘇享茂資金鏈斷裂,被外界普遍認為是“逼死”蘇享茂的原因之一。
翟方知情人提供的翟蘇兩人在2017年6月6日的微信聊天記錄
對此,翟欣欣在5年前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曾表示:“離婚后,蘇享茂積極地履行離婚協議,做公證,要求我提供征信等根據原告提交的訴狀,蘇的姐姐是2017年8月17日得知蘇離婚的。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后與蘇的哥哥一同來到北京。根據媒體采訪得知,(蘇的哥哥和姐姐)來到北京后,終止了蘇享茂的貸款計劃。”
基于此,翟欣欣認為,蘇享茂家人提出的“翟欣欣以wephone軟件涉及灰色地帶等威脅讓蘇享茂生活在恐懼中,因此導致蘇享茂自殺”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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