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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大城所:明代灶戶士紳興起與地方衛所角色的轉變
潮州大城所,全稱“潮州大城守御千戶所”,位于閩粵海陸交界的東界半島上。明清時期,東界屬廣東潮州府饒平縣宣化都管轄,民國以后,鄉鎮級行政建置更改頻繁,至1986年,半島分轄于饒平縣所城、大埕和柘林三鎮,行政格局基本穩定,大城所屬所城鎮轄內。
明人所繪《明軍抗倭圖》(局部)
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命吳杰等往廣東訓練沿海衛所官軍,以備倭寇。都指揮同知花茂奏設廣東沿海二十四衛所,大城所為其中之一,屬潮州衛管轄。大城所額軍1225名,假定軍伍足額,依明初屯三守七的比例,則守城軍應為857名,屯軍為368名。其屯田有十一處:東洋、漳溪、南洋、黃竹洋、梅花阪、雙溪、溪南、西洋、秋溪崗、上寨和黃大潭。東界半島田地稀少,屯田皆不在所城附近,而是分布于東界西面黃岡河沿岸的玄歌、秋溪和隆眼城等都,共田一十頃零三十畝,子粒米二百四十六石一斗六升五合。
大城所的選址,與其地理位置直接相關。其所在的東界半島,是潮州地區最大鹽場——小江場的一部分,與福建山水相連,東面大埕灣直通福建詔安灣,南端柘林與南澳島隔海相望,南澳島之外就是外洋。所以在以帆船為海上主要交通工具的時代,柘林與南澳之間的水道是浙江、福建船只順風南下進入廣東的必經之路。洪武年間,遷南澳居民上陸居住,南澳棄守,柘林成為從福建進入廣東的水上第一門戶。明初沿海布局以防為重,東界半島上設立大城所駐扎軍隊,柘林等地屬在外烽堠,有派軍防守,位于蘇灣都的水寨在汛期也會兼哨柘林。
在這個土地貧瘠、生計主要依靠周邊豐富漁鹽資源的地方,作為朝廷軍事機構的大城所,其運作必然與大批具有灶戶身份的人發生復雜的關涉。設立大城所,名為備倭,實則亦有監視瀕海地區眾多不馴之徒的意味。對于地方衛所而言,“敵人可能來自海上,也可能是四面包抄”。所以,在大城所設立之初,城里與城外、軍戶與灶戶界限分明,彼此間甚至存在某種緊張關系。前引明萬歷年間東界半島灶戶士紳陳天資所撰《東里志》中,記載了洪武三十一年(1398)倭寇入侵東界半島時衛所的真正作為:
洪武三十一年,倭夷寇東里。大城所原設以備倭也,至是倭掠東里,百姓皆趨避城內。東門百戶顧實開門納之,民免于難。其西、南、北三門百戶韓、馬、謝皆閉門不納,遇害甚眾。
在這一事件中,倭寇入侵時,當時衛所官兵根本不敢出戰,甚至對逃難的百姓都閉門不納。此外,《東里志》還記載了宣德年間另外一個事件:
宣德元年,倭夷犯上里……通事劉秀勾引倭舟入泊于灣港,威召各村各里之保長,赴舟領貨,名曰“放蘇”,鄰村皆靡然從之。遂以肆掠,即大城所危如累卵。
文中通事劉秀通番引倭,在當時海禁的背景下是違法的,但對那些擁有長久海上活動傳統的人們而言,這更像是他們追逐利益的日常慣習。這種民盜難分甚至民盜“合一”的情勢,一直持續到明末。這樣的情況對設置在本地的千戶所而言,無疑是極大的威脅。可以說,大城所的城墻內外,即軍、民、盜分界的空間標識。而到了明代中期,大城所有了新的樣貌,其在當地社會中的角色發生了很大改變。
從“議遷大城所”事件中看東里士大夫力量的興起
萬歷時期編修的《東里志》言及大城所的位置時說:
東里舊名太平鄉。東則上里、東埕、大埕,南則神前、嶺后、長美、上灣、下灣、柘林、下岱,北有高埕,西有大港。而大城屹立于諸村之中。
寥寥數語,勾勒出大城所地處內腹、周圍煙村綿密的圖景。只是這樣的地理環境是否跟大城所的海防功能存在矛盾呢?嘉靖時期的饒平地方官員和當地士紳就對此多有詬病。嘉靖二十一年(1542),饒平縣知縣羅胤凱議請遷移大城所:
竊惟柘林前金門一道,上據白沙墩,下距黃芒、南洋,外跨隆、南、云、青四澳,內則延袤黃岡、海山、錢塘、樟林等處鄉村,閩廣貨舟所經,本地魚鹽所萃,頗有貿易之利……而大城一所,又深居腹里,名雖備寇,實則虛糜糧食。……今將水寨移之黃芒,將大城所移之陳旗,大金門多置戰艦器械,練習水戰,以備不虞。
在這位知縣眼中,大城所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衛所軍士只是在浪費糧食徒增負擔而已,所以他建議把大城所移駐到陳旗,也就是柘林灣灣口的一個小島上。這樣的建議并沒有得到落實,十二年后,嘉靖三十三年(1554)時任饒平縣知縣徐梓再次提出:
國初倭寇為患,沿海多設備倭官軍,故于宣化、柘林之東北,特建大城備倭之千戶所,而今則無益矣。蓋以地理論之,東界一方,北負尖峰峻嶺,而大城乃在嶺之下,東有大埕,西有大港,南有柘林、上下灣、下岱、神前、嶺后諸村,四面環居,隱處內地,去柘林十里之遙。海寇登岸劫掠,尚不知聞,是何益于有無之數也。
徐梓講得更加清楚,即認為從軍事的角度而言,隱處內地的大城所已經可有可無了。只是,兩位知縣最終未能如愿。整個事件個中因由值得進一步分析。
到了嘉靖年間,大城所軍額缺失嚴重,軍力下降。但如前所述,若從整個閩粵交界地帶整體觀察,則軍備相較于洪武年間已經大為加強。首先,在正德年間,因為海寇金章作亂,有一批達官軍調戍大城所。其次,嘉靖初年開始,大城所官軍不需再借調到梧州戍守,專一守備地方。此外,“嘉靖年間藩司因佛郎機之慮,定歲募舟兵十余艘,以協防其處(按:即柘林)”。這些招募來的兵丁共有三百名,多為當地熟習水性之民,每年在汛期與官軍協同哨守,下班則掣散。嘉靖二十八年(1549),根據羅胤凱的提議,在饒平沿海的另一個軍事重地、距大城所約三十里處的黃岡設立了海防館,駐通判一名,兼轄東里。此外,本地還有鄉兵組織,嘉靖十二年(1533)河頭賊攻掠大埕富民陳勝家時,“東里鄉兵四集,并大城所官軍,共追至獅山。賊敗,擒殺殆盡。其走匿山谷者,三四日殲焉”。可以說,到了明代中期,東界地方的總體軍事力量并沒有因為大城所衛所軍隊力量的削弱而下降,反而是有所加強的,只是這個時候海防軍事重心已經從大城所轉移到了其南面十里的海口柘林。
饒宗頤先生在《柘林在海外交通史上的地位》一文中指出,柘林在置寨之前兵防薄弱,隨著嘉靖年間海上寇盜活動的加劇,柘林在海防上的地位迅速提升。嘉靖十四年(1535)戴璟在編撰《廣東通志初稿》時說:
……獨柘林瀕海,最為沿邊要害之地。漳州番舶北風過洋必經此路,水寨去此尚離一日之程,彼處海賊出沒,水寨一時何知。倘視我無備,乘虛而入,無柘林是無水寨矣。
嘉靖十四年開始,風汛期間軍兵在柘林澳往來巡捕,下班之后,軍兵“定以柘林為堡,阻其咽喉之路,且附近大城所官軍互相哨守,庶可以保無虞”。爾后,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柘林兵士因拖欠軍餉造反,駕船直逼省城,粵省嘩然。嘉靖四十五年(1566)八、九月間,兩廣提督吳桂芳題設柘林水寨,定守備柘林水寨指揮一員,領兵1200名,領船60只。在整體軍事重心轉移的趨勢下,當地官員題請把大城所遷置到更為重要的柘林似是無可厚非。
然細讀史料,仍可發現其間頗具玩味之處。從明代中期惠潮東路的兵力布置來看,因為衛所發展自身存在的問題和地區海防重心的前移,大城所在軍事上不再具備優勢,但是,它也并非如兩位知縣所強調的那么可有可無。例如當時防守東路募兵,“其工食議于本府軍餉銀內支給,口糧就于大城所逐月關領”。或者可以說,大城所成為前方軍事重地的后勤基地了。隆慶年間,朝廷甚至還考慮在大城所添設參將一員,統管閩粵交界的銅山、玄鐘和柘林等處兵力,由名將胡守仁擔任,只是后來因為閩粵官員互相掣肘而作罷。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大員與地方官員在對大城所的角色定位上存在分歧。
那么,當地官員為何如此強烈批評大城所的選址設置呢?軍餉的供給可能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羅胤凱強調:
大城一所,又深居腹里,名雖備寇,實則虛糜糧食。況本所近以奏免征調,專以守御為事,顧置之空間,方且外募兵夫,歲給千金,月支百石,以資頑惡。歲月無窮,公帛易耗,幾何不至于上下俱疲耶。
身為饒平縣知縣,羅氏最不滿的應該是需要支付雙重軍費。宣德以后,大城所倉已經歸并饒平縣管轄,民運糧也成為軍衛屯糧的重要補給方式,那么官軍的俸糧和募兵的月糧都需要饒平縣來負擔。羅胤凱希望將大城所軍遷往柘林,就是想讓衛所軍切實發揮其軍事職能,依明代中期軍制改革的趨勢而言,極可能所軍會改為“軍兵”,這樣地方州縣的軍費開支可以減少,饒平縣的軍餉負擔就不像之前那么沉重了。
除此之外,如此奏議的背后有當地士紳的影響。徐梓明確提到“近時鄉官陳珖、蘇信奏欲遷所于海濱,誠是也”。
陳珖、蘇信何許人也?陳珖,大城所西面大港柵磁窯村人,弘治甲子(弘治十七年,1504)解元,官至“南京戶部員外郎”。他卷入了張璁、桂萼和夏言的黨爭,嘉靖十二年(1533)“歸家安食”。蘇信,“少有文名,登正德丁丑(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擢留臺御史,復除北道巡按閩省”。蘇信的生卒年份不詳,從零碎的材料中可知他是大埕鄉人,進士題名碑記錄其戶籍為灶籍。蘇信正德五年(1510)中舉,正德十二年登舒芬榜進士,嘉靖十一年(1532)時曾任經筵侍講、陜西道監察御史,后任巡按福建監察御史,其間還為當地官員刊刻的朱熹《晦庵集》作序。爾后,致仕歸家,鄉居多年,著意地方事務。
蘇信致仕的確切時間不明,但嘉靖十四年他肯定已經回到家中,因為在這一年發生的一次寇亂中,他成了主角。《東里志·境事志》中載:
(嘉靖)十四年海寇郭老寇大城所,擄鄉官御史蘇信浮海以去,年余索金帛甚多。
蘇信在被擄期間曾作詩《被倭擄將終作》:
三月暮春景和時,胡虜長嘆任播離。魚雁有緣頻附信,金銀無意出孫兒。一生艱苦勤勞事,萬古埋冤天地知。東北小巖溪夾口,英雄無計念慈悲。
那種心驚肉跳、幾欲將死的心情表露無遺。曾為經筵官的致仕御史在千戶所中被擄走、遭勒索錢財,這一事件在當時應是引起了極大的轟動。擄人事件發生在三月,四月汛期到了,除備倭官軍出海巡捕外,再加募海夫三百名,同時要求汛期結束后軍兵須在柘林等緊要之地戍守。但是,兵力的加強并沒能解救蘇信,最后事件的平息頗富戲劇性。賊船“抵瓊南,陡遇颶風,舟將覆。信拜禱,風息,賊驚,以為神,乃釋歸”。驚魂未定的蘇信終于平安回到家鄉,自此之后,我們可經常在地方事務上窺見他的身影。
大城所內城隍廟前有一塊嘉靖十八年(1539)蘇信所立的匾額,可推知他應當參與了這次所城的重修事務。另外,蘇信還奏免大城所班軍戍守廣西梧州(兩廣總督衙門所在地),專以鎮守所城。同時,他還在大城所的北門外買了一座荒山,“蓋之以歸支貧而無告者,人謂之澤及枯骨云”。最后,就是要求把大城所遷至東界海口柘林。但是,他所要求遷走的其實是軍士,所城城池還是留在原位,只是改變主人而已。何以言之?
《東里志·疆域志·坊市》中載:
憲臺坊,在大城南門內。御史蘇公信立于家堂前。
蘇信是大埕人,大埕即大城所外東面的一個大村落,東界鹽場四柵之一。為什么他可以居住在所城里?
翻檢史料,可發現蘇信并非特例。周用是明代東界半島第一位進士,也是大埕人,灶籍,其墓志銘即蘇信所撰。嘉靖五年(1526)三月十三日,周用避寇所城,其間有朋友來訪,他在所城中接待他們并作詩唱和。由此或可推知,周用雖是大埕鄉人,但他在大城所中應有較固定的住所,以讓他在避寇之時仍有閑暇待客酬唱。另外,時至今日,在所城中有一處大屋,鄉人稱為“陳衙”,耆老們說那是明代大官陳布政即《東里志》作者陳天資的府第。陳天資是大城所東面上里鄉人,同屬大埕柵灶籍,官至湖廣左布政使。周用、蘇信、陳天資正好是東界半島弘治、正德、嘉靖年間的三位進士。他們與所城的聯系暗示著明代中期地方灶籍士大夫的興起與衛所所城在地方上角色的轉換。
大城所在創設之初,城池規制完整,內有官署營房供官軍及其家人居住其中。有賊寇來犯時,周圍村落的居民或可避居其中。然而,城墻內外還是軍民分隔。但是,如第一章所述,明代衛所制度在創設之初并沒有管理衛所軍戶的明確政策,正統之后,明王朝對衛所人戶實行“在衛生根”政策,允許多余人丁留居衛所,以保證軍伍供應。如此,這些衛所人丁除了少部分人需要在衛當差、聽繼軍役之外,大部分人需要另謀生業。這些人可以在衛所附近購置田產,可以從事各種生業,可以參加科舉,只是需報上軍籍。同時,衛所與周圍村落人群的流動是雙向的。隨著時間推移,真正居住在衛所所城內的人員身份變得復雜起來。
《抗倭圖》卷(局部)
《東里志·疆域志·祠廟》中記道:
觀音堂,在大城內西南隅。嘉靖四十五年,生員林芳奮、陳守化、周文翰等呈為會館,蒙宗師羅批:前任君子舉有成規,興廢補弊,望賢有司加之意耳。據呈龐千區等惑眾建祠,得罪名教大矣,仰縣查勘,如再違礙,本官并參奪。知府楊批:據呈淫祠理應拆毀,但地原為陳鄉官所買,林芳奮等呈為欲造書館,未審彼肯與否。仰縣查勘,如無違礙,許造書堂。毋違。蒙管知縣札陸巡檢勘丈四十余丈無礙。繳。依準。訖。今生員即門前建立小齋五間,肄業其中。
生員林芳奮、陳守化和周文翰都是周邊村落的灶戶,而非衛所軍戶。但是,他們可以呈請在所城內修造書館,供生員們讀書聚會。文中還提到觀音堂這塊地方“原為陳鄉官所買”,據上下文及《東里志》相關記載,這位“陳鄉官”很可能就是與蘇信一并議遷所城的陳珖。這提示我們,明代中期,入居所城的人可以是周圍村落中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他們可以在所城內買地、建屋、聚會。城里城外的界限被打破,所城作為王朝軍事堡壘的性質已經發生改變,它與周圍村落間的人員流動乃至聚落融合可見一斑。而像陳珖、蘇信這樣的人居住在所城內,他們的力量甚至會影響所城的發展方向。
明代中后期是東界半島士大夫力量迅速發展的時期。成化十四年(1478)饒平置縣后,有明一代,共有舉人108人,進士14人,東界半島有舉人37人,占全縣34%強,進士7人,占全縣的一半,其中又以上里、大埕,也就是半島的東部地區最盛,共有20名舉人,5名進士,還有大批生員。蘇信、陳珖、周用、張存誠、陳天資、黃錦等,即是其中的佼佼者。從進士題名錄和現存族譜來看,他們的戶籍均為“灶籍”。這些灶戶士紳彼此間均有師生、同年或姻親關系,同時他們也多與其他地區的文人,例如潮州第一位狀元林大欽、理學名家薛侃等相交甚好,與地方軍政官員也關系緊密。這個時間段饒平知縣也與他們頻頻進行詩文唱和,對其示好。東界半島至今仍流傳一句話,“欲知朝內事,需問東里人”,正可見“東里人”特殊的地位。
成化后興起的這批文人士大夫,大多有一段不太長的時間出仕外地,然后更多時間是鄉居本地。這使他們有機會以自己理想的方式改造鄉里,深度參與地方事務。他們修建祠堂、聚宗會族,結社聚會、開館授徒,踐行教化理念。例如大埕士紳陳理和吳良棟主持的鄉約:
東里舊有鄉約,通一方之人。凡年高者,皆赴大埕三山國王廟演行,以致仕陳大尹和齋、吳教授梅窩為約正,府若縣皆雅重焉。
這批新興灶戶士紳在地方事務中日益掌握了主導權。到了蘇信的時代,伴隨著海上盜寇侵犯的加劇以及大城所城日漸民居化,蘇信要求遷置大城所又似乎在情理之中了。
經濟形態、社會組織轉變與大城所角色的轉換
明初,東界半島的鹽場管理按四柵組織起來,其產鹽區的分布基本與四柵的地理位置吻合。東部為大埕柵,東南部為高埕柵,南部是柘林柵,西部是大港柵。但是,百年之間,滄海桑田。《東里志》中記錄了明初到明代中葉東界半島地理環境的變化。茲以大城所東門外兩條港道為例:
東門港,在大城東門外,有水二條,俱發源于尖峰山下。由高埕而南,至神前合流,經赤山下,由下灣前入海。往來潮長,此小港可扁舟通往來。近潮水漸塞,小舟時有至者,大舟不能行矣。
灣港,在下灣東南,港口有山,曰虎嶼、獅嶼,二獸屹然雄據海口。海水由此而入,經紅螺山、江浦鎮通于東門港。昔時水深可容千斛之舟,江浦屯兵以鎮其地。今水淺鎮廢,江浦村為沙場矣。滄海桑田,令人有感。
文中提到的東門港和灣港,屬于半島東部到東南部的同一條港道。淡水從大城所東北面的尖峰山蜿蜒而下,流經大城所東門外,再繼續向南偏東,從下灣灣港口入大埕灣。大埕灣位于柘林灣的東面,與周邊有眾多島嶼拱衛的柘林灣不同,大埕灣外無有阻擋,直通福建詔安灣,水深浪高。明初曾在港口屯駐兵力,但到了明代中期,就可見海岸線外移、河道湮塞嚴重,原先的駐兵之地已變為沙場。環境變化如此之快,除了自然地理因素外,可能跟地方人口增長也有關系。例如大城所東門外,到了嘉靖年間已經衍生出一個新村落,稱為“所東門”,“附于大城之外”。可以說,明代應該是東界半島尤其是東部地方迅速屯墾的時期,其動力跟大城所的存在不無關系。
滄海桑田變化中,地方鹽區發生轉移。明代以來,伴隨著半島東部的淤墾和制鹽法的改變,東界的產鹽區呈現逐漸向西轉移的趨勢,越發靠近黃岡河方向。到了嘉靖年間,東部大埕柵原先“計漏千余,邇來海浪排沙,壅塞溝港,淡潦潴蓄,埕漏淹沒已盡”。東南部高埕柵已經未見記錄,南部柘林柵“水決潮深,間或沉沒不可復砌”。而西部的大港、新村、下寮等柵,“水淺汐平,埕圍歲增,舉望極目”。到了清代乾隆年間,大埕柵最終與柘林柵合并,而大港等柵的鹽區卻一直延續到新中國成立后的圍海造田時期。
總之,至明代中期,東界半島的鹽區已經全部采用曬鹽法,埕成為生產的基本單位;東部、東南部鹽場湮沒,西部日增,但鹽課仍照舊計丁辦課,按柵追征,即以四柵為單位分派鹽課。這引起了大埕柵和柘林柵的極大不滿,多次要求改革鹽課征納制度。嘉靖中期,南京山東道監察御史、大埕柵人張存誠奏請鹽課“就埕征納”。張氏奏請時間當在嘉靖十七年到二十三年之間。所謂“就埕征納”,就是要求突破四柵的限制,直接按曬鹽的單位——鹽埕征稅,“奈多丁者不愿結,少丁者欲結不能,停擱不行”。“又前鹽法道親臨,案行惠潮各屬鹽場,各行計追征,不果而去。”
如果按埕來征稅,那么日益萎縮的東部鹽區課稅定然減輕,而擴張中的西部大港等鹽區課稅必然加重。這樣的建議定遭到西部鹽區,尤其是多數鹽埕擁有者的反對,最終也沒有得到實施。
產鹽區轉移、土地淤墾,使半島東部對田地、水利資源的爭奪更加激烈。東界半島土地貧瘠,少良田,水源缺乏,田地灌溉主要依靠發源于東北面兩座大山——尖峰山和大幕山上的溪流,糧田主要集中在兩座山下的高埕、大埕和上里等村。這幾大村落之間為了爭奪水源發生過較大沖突。在此過程當中,日益發展起來的士紳階層在其中起到組織、調和作用,其地位也相應提高。如位于上里和大埕之交的陳百陂是明代東界半島上最大的水利工程,“灌田數千畝”,《東里志》中言:
往時二村(按:即上里和大埕)民爭水利,至于斗毆死傷。弘治中,知縣張浚親至陂所勘處,以息其爭。正德初,鄉約陳和齋復會二鄉耆老,為之分班輪流,申張公之約。人始貼然。
陳和齋,即主持大埕鄉約的陳理。此外,當地水田稻種也有所改良。《東里志》中記錄有一種叫“快種赤”的水稻品種是萬歷中后期由大埕人李日新引進東界半島的:
“快種赤”一種,乃李日新公宦來陽縣時帶歸,后人每每思其德云。蓋是種宜于洼田,吾里之田多洼,故至今其種不斷。
按,“李日新,大埕人,萬歷三十七年(1609)舉人。字舉仁,號懷玉。習書。官湖廣來陽縣知縣”。因為《東里志》成書之后并沒有刊刻,所以世之所傳皆為手抄本,而在傳抄過程中,后人也對之進行了增補。這則增補的材料具體寫作時間不明,但由此可見稻種改良在東界半島的重要性。
因此,筆者認為,到了明代中期,東界半島東西部的經濟形態出現分化,地方社會的組織形態也相應發生轉變,在各類地方事務運行過程中,我們見到的大多是灶籍士大夫的身影。灶戶家族在此時快速發展。茲以大埕鄉周用家族為例。
周用,字舜中,號顧影道人,后號瞻峰,生于成化元年(1465),即其兄周猷中舉之年。弘治十八年(1505)登顧鼎臣榜進士,與同年王守仁、魏校等一同在兵部武選司待職,而后被任命為江西江昌知縣,正德四年至七年(1509-1512)歸家守制。其間,周用修建祠堂,與其兄周猷、其弟周舜卿一同將始祖周梅崗墓遷至東界半島東南海面的虎嶼上,正對灣港出水口,當地人至今稱為風水寶地。周氏家族產業極大,即使是嘉靖四十年遭受重大的兵禍沖擊,仍“家資數千金者十有余人”。周氏家族所在之大埕鹽區已然萎縮,但是并不妨礙他們掌握地方上重要的經濟命脈,當然可能包括半島西部擴張中的鹽區,以及參與繁盛的商業活動。或許,正是科舉與財富的交相作用令周氏家族在地方上擁有較高的地位,乃至經歷了清初遷界等重大打擊之后,周氏家族已然衰微,但其在地方上的影響仍不可忽視。
就在半島東西部經濟形態發生轉變,灶戶士紳力量迅速膨脹的過程中,大城所的角色也在發生改變。大城所除了作為東界半島士紳們重要的活動據點外,《東里志》中還提示了大城所另外的角色:
大城所倉前市,行者挑販魚鮮瓜果,居者聚收布匹麻鐵雜貨等物。東里家用食物皆貿易于此。
大港,接橫山之海水,入自南前,經大港、西寨至磁窯、下寨,而接東山澗水,商船湊集于此,就此覓車起貨至大城,或肩挑至大埕、上里、嶺后、神前、上下灣諸村。
大城所倉在所城西門內,明中葉已經形成了一個相當興盛的集市。大港是大城所貨物運輸的重要水道,位于大城所西面,港道可直通南飪海口。這里商船聚集,各種“家用食物”在此匯聚,滿足資源缺乏的東界半島居民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東里志》中對此處商品的描繪多以民生日用為主,筆調甚是平和,但不可忽視這里就是漳潮海上貿易核心區域的一部分。大城所成為整個東界半島日常貿易和貨物轉運中心,其實也是繁盛的海上貿易網絡中的一個節點。
綜上可見,到了明代中期,潮州大城所內軍民混雜,且有不少周邊村落的灶戶士紳移居所城,以之為重要的活動據點。嘉靖年間是東南沿海所謂“倭寇”“海盜”之亂的高峰期,沿海鄉村普遍筑堡建寨以自保。在這種鄉村軍事化的趨勢中,原來屬于王朝軍事堡壘的大城所已經不再僅僅屬于衛所軍隊所有,它的命運更多地受到周邊灶戶士紳們的影響。蘇信等人議遷大城所事件,實際上就是當地迅速發展的灶戶士紳們要求遷走朝廷軍士,而保留衛所城池作為地方自身軍事防御堡壘的一次動作。雖然這樣的努力最終沒有得到朝廷的同意,但是嘉靖中期以后,東界半島的地方軍備確實加強了,大城所在朝廷的軍事設計中成了后勤基地。而伴隨人群流動和半島人群身份的重新定位,大城所這個明初朝廷的軍事堡壘成為“東里人”的所城。
(本文摘自楊培娜著《生計與制度:明清閩粵濱海社會秩序》,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11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原文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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