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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辦好家庭托育點,紓解“帶娃之憂”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發布《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家庭托育點是指利用住宅,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場所,且收托人數不應超過5人。這為促進家庭托育點規范發展、化解嬰幼兒托育市場的供需矛盾,提供了新的政策指引。
有關調查顯示,孩子無人照料,是超過半數家庭放棄生育二孩的重要原因。按照相關法規,當前我國女職工能夠享受的產假一般不超過半年,但大多數幼兒園只接收3歲以上的幼兒入園。另一份調研報告指出,當前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有數千萬人,其中三分之一的家庭有較強烈的托育服務需求,而目前實際入托率僅為約5.5%。3歲以下的孩子誰帶,成為育齡青年必須面對的撫育難題。與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資源不足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少幼兒園開始出現資源過剩,不少城市的幼兒園漸漸“一孩難求”。
一面是嬰幼兒托育資源嚴重不足,另一面是逐漸顯露的幼兒園教育資源過剩,這種“下細上粗”的幼教格局,折射出人口出生率快速下降背景下我國幼教資源的結構性錯配。化解3歲以下嬰幼兒的“托育之憂”,關鍵舉措是要出臺有力的公共政策托底,促進幼教資源的均衡發展。2021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其中明確提出,要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服務。開設家庭托育點,正是普惠托育體系中的重要一環,也是落實人口政策的重要舉措之一,有助于填補3歲以下嬰幼兒照料社會化的缺口。
應當指出,在家庭托育服務的市場需求驅動下,各種形式的家庭托育機構存在已久,只是其業務模式的合規性受到質疑。而此次試行辦法的出臺,相當于明確承認了家庭托育點的市場地位和存在合理性,同時從家庭托育點的硬件要求、人員資質、服務標準、安全監督等維度,為這一新業態提供規范化發展的制度基礎。
規范發展,方能行穩致遠。家庭托育點作為一種新業態,既需要將管理要求落細落實,又需要與其他相關政策配套銜接。梳理此次方案,“收托人數不應超過5人”“每一名照護人員最多看護3名嬰幼兒”“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等具體細致的規定,都表明了以精細化促進規范化的管理指向。此外,推動家庭托育點規范發展,還需要發展改革、民政、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發力,打通諸如限制居民住宅登記為經營場所等政策梗阻,同時兼顧好包括社區其他住戶在內的各類利益主體的訴求,為辦好家庭托育點構建和諧的外部環境。
值得指出的是,家庭托育點仍是一個新事物,如何辦好有待進一步探索。例如,行業的指導監管機制如何建立健全,這涉及監管模式的有效性,直接與服務質量和安全密切相關;再如,行業繁榮發展將帶來人才短缺問題,需要構建有效的嬰幼兒照護人才培養與培訓體系。只有多管齊下、確保質量,才能夠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普通民眾可負擔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模式,發展形成規范化、普惠式的嬰幼兒撫育服務市場,真正讓家長省心放心,讓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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