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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六折不到價格買套房,共有產權房或成人口密集城市標配
又一城市推出共有產權住房政策。
6月26日,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發布關于征求《佛山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佛山市推出的共有產權房個人出資比例最低六成,并且5年后方可買賣。
而這也是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推出共有產權房后,又一城市開啟共有產權住房探索之路。
所謂共有產權房,是指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實際上,早在2007年,江蘇淮安就在全國首推共有產權住房;上海則于2009年啟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建設項目;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將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作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此次,佛山提出,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價格應充分考慮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一般低于同期同地段樓盤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10-20%;個人出資比例最低六成,其余部分產權份額由政府承擔;購買5年后可上市出售,但明確同等條件下,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
據了解,2017年8月22日,《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印發。根據規劃,廣東將探索建立共有產權住房制度,根據定價標準及個人出資數額,確定個人和政府或者個人和有關單位持有住房產權的相應比例產權。除了佛山,目前廣州、珠海、深圳等也在試點。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指出,近些年,各地都在有計劃、有效、因地制宜地推進共有產權的保障政策落地。包括上海針對中低收入人群的共有產權房方向,北京針對首套剛需人群的共有產權房方式。共有產權住房,對于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實現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有著重要意義,北上廣等城市的成功經驗傳遞到全國,以滿足更多居民合理的購房需求。
“我認為,但凡推出租賃住房的12個試點城市,共有產權房也作為配套政策跟進。”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說道。
對于房價的影響,張波稱,共有產權住房,對于落實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支持合理購房需求有著立竿見影的效果。共有產權房的確會在一定層面上對剛需購房者決策形成影響,并分化一部分的商品房購房需求,對于穩定房價將起到一定作用。
“共有產權房對市場有沒有影響還是要看它對商品房的替代性,當前,共有產權房相對而言位置較偏,配套并不是很完善,但是佛山的政策不同于北京此前出臺政策,佛山規定,購買5年后可上市出售,因此,對于剛需客戶而言,有一定的吸引力。”李宇嘉說。
2017年7月,北京樓市提出將自住房改成共有產權房,北京個人產權占比達70%,價格比附近同類商品房低了一半,但是無法回購剩余的產權,回到市場公開流通。這也讓北京此前推出的一批房源出現棄購的現象。
廣東省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后續部分人口密集城市均會探索共有產權住房,但是增值收益部分如何規定以及政府以什么價格回購、在后續上市交易中是否有所設限等均是需要關注的問題。
按照佛山最新的規定,符合上市條件的,允許承購人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承購人增購、上市出售或政府回購的價格,應隨行就市,按同時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確定,由代持機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參考屆時房源項目相鄰地段、相近品質商品住房價格等因素或參照地稅系統中房產征稅價格評估確定,報區發改、住建、國土、規劃、財政、地稅等相關部門共同審核批準。上市交易的,在補交相關優惠政策所減免的稅費后,所得價款增值部分收益按一定比例交回房屋所屬政府,余額以承購人與政府的產權份額為依據公平分割。上市交易增值部分收益交回政府的比例,由各區根據本區情況自行確定。承購人增購產權份額或共有產權住房上市交易時,政府所取得的收入應上繳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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