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月23日海濕觀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BBNJ第五屆政府間會議續會第四天
【中國綠發會訊】2023年2月23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BBNJ第五屆政府間會議續會(IGC5.2)第四天,代表們繼續以非正式-非正式會議、小組討論以及與主席Rena Lee的磋商中推進文本修訂進度。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綠會”)海洋工作組青年代表姚嘉會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現場參加此次會議,帶來最新資訊。
攝像:姚佳慧
圖:BBNJ 主席Rena Lee 來源:會議在線部分
23日當天召開了三場非正式-非正式會議(informal-informals)以討論相關條款: 包括劃區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護區等措施;環境影響評估;以及跨領域的交叉問題,特別是與最新更新草案文本中第一部分“一般規定”有關的問題。
在草案文本中第一部分“一般規定”中,包括 “用語”、“一般宗旨”、“適用”、“主權豁免”、“本協定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法律文書和框架以及相關全球、區域、此區域和部門機構的關系”、“一般原則和方法”、“國際合作”等內容。
在會議討論中,各代表團再次試圖在這項國際協議的“適用”和“一般原則和方法”等方面取得進展。一些國家聲稱:大多數國家支持將人類共同遺產原則作為一項獨立原則列入,但另一些國家對此反對將其列入。也有一些代表呼吁重新將“公海自由”列入,該問題和其他相關問題將被繼續討論。
在環境影響評估的非正式-非正式會議討論中,各代表團討論了環評程序,在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篩選、范圍等相關文本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代表們還未能就環境影響評估的范圍是否也應包括其社會、經濟和文化影響達成一致意見。
2023年2月23日的第四天會議,“海洋與濕地”小編將其成果總結如下:
關于最新更新草案文本中第一部分““一般規定””,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挪威和冰島代表團對第6條“國際合作”第二條款提出新增提案,在原文本“作為相關法律文書和框架或全球、區域、次區域或部門機構的締約方在參與該文書、框架或機構之下的決策時,應努力促進本協定的宗旨”的基礎上增加:這將酌情包括努力促進審議根據本協定和其他與養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生物多樣性有關的其他文書、框架或機構作出的決定和建議。
關于最新更新草案文本中第三部分“包括海洋保護區在內的劃區管理工具等措施”,新西蘭代表團對暫第20條“緊急措施”內容提出修訂;拉丁美洲國家核心集團對第19條“決策”第五條款“締約方會議應為定期協商作出安排,以在包括海洋保護區在內的劃區管理工具方面加強與相關法律文書和框架以及相關全球、區域、次區域和部門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以及這些文書、框架和機構間的合作與協調,并加強在此類文書和框架下以及由此類機構所采取的相關措施[方面][間]的協調”提出新增提案:為促進在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方面的國際合作與協調,締約方大會可邀請有關全球、區域、分區域和部門機構就已確定的區域管理工具提供資料和信息。
由主持人領導的小組對草案文本中第五部分“能力建設和海洋技術轉讓”中第42條至第47條中相關條款進行了細致討論,并提出進一步修訂。越南代表團對第45條“海洋技術轉讓的模式”第二條款提出新增提案。在原文本“締約方應促進和鼓勵向發展中締約國轉讓海洋技術的經濟和法律條件,包括為此向企業和機構提供激勵,同時考慮到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國情”的基礎上新增為:締約方應促進和鼓勵向發展中締約國轉讓海洋技術的經濟和法律條件,特別是締約方授權或締約方全部或部分資助的活動方面,包括為此向企業和機構提供激勵,同時考慮到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國情。
在整個BBNJ IGC-5續會期間,“海洋與濕地”(OceanWetlands)將持續跟進、報道會議情況和進展。供我國海洋領域的決策者、研究人員、以及感興趣的海濕讀者參考。
相關閱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BBNJ第五屆政府間會議續會第一天:2月20日海濕觀察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BBNJ第五屆政府間會議續會第二天:2月21日海濕觀察
2月22日海濕觀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BBNJ第五屆政府間會議續會第三天
攝像:綠會代表姚嘉會
整理:Sara 審核:Linda 姚嘉會
此文來源于“海洋與濕地”(OceanWetlands)微信公眾號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