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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總工會界別:建議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就業地參保
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盡快構筑完備、精準的新就業形態社會支持制度體系及配套措施。
3月4日,澎湃新聞從中華全國總工會了解到,全國政協總工會界別委員召開預備會議,決定聯名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提交《關于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據統計,從2012年至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從11萬億元增長到45.5萬億元,數字經濟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2021年依托互聯網平臺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約8400萬人,靈活就業人員達2億多人。
提案指出,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勞動力市場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專業化要求越來越高,雖然我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規模龐大,人力資源豐富,但他們的知識水平、技能水平、保障水平等與數字經濟發展需求不相稱,特別是權益保障問題日益凸顯,極大影響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積極性,阻礙了數字經濟轉型升級。
提案提到,近年來,有關部門陸續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為拓寬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發展空間保駕護航。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諸多短板,勞動者社會保障缺失,平臺管理不夠規范,勞動關系認定困難,勞動者技能水平不高,服務體系不夠健全等。提案建議,應盡快構筑完備、精準的新就業形態社會支持制度體系及配套措施,從政策、社保、監管、技能和服務等方面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對此,提案提出了幾點具體建議: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適時修訂完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加大現行社保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一套與互聯網平臺用工模式高度適配、靈活可行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放開戶籍限制,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不受戶籍限制就可在就業地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引導支持不完全符合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實現應保盡保、靈活參保。
二是開展常態化監管,促進平臺企業規范健康發展。加強政府管理和行業規范,建立健全平臺經濟規范治理體系。實施平臺經濟專項整改,發揮平臺經濟技術密集、數據密集和資本密集優勢,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改善社會民生。加大勞動監察力度,督促平臺企業自覺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主體責任。做大做強一批平臺龍頭企業,建立可持續的經營和盈利模式,創造更多新的就業機會和崗位。
三是科學認定勞動關系,厘清多元主體權責利關系。明確新就業形態中各方關系主體權責利的邊界,擴大勞動關系從屬性認定標準。平臺企業要主動承擔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或直接進行勞動管理的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依法承擔采用勞務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針對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創新用工規定,制定有關協議范本,及時對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工傷認定、勞動爭議等作出約定。
四是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培育可持續發展就業能力。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級評定體系,擴大現行職稱評定范圍,保障職業發展權益。依托重點高職院校等學習深造資源,通過精準化教學、彈性學分制與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面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學歷教育和技能培訓。重點支持和打造一批高水平技能提升項目,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培訓、崗位技能培訓,樹立正確就業觀,提升職業技能水平。
五是健全服務體系,拓寬權益維護渠道。加快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愛心驛站”、“司機之家”等服務陣地建設,完善城市綜合服務網絡。建立以政府行政部門為主導,平臺企業、行業協會、職工代表、工會組織參加的民主協商機制,暢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訴求表達渠道,充分吸納工會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等意見建議。拓寬參政議政渠道,注重在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舉和勞模等先進人物評選表彰中推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的優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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